源自於同樣的「àn身體」,以丹田為家的發力方式,劉俊德和劉昀卻展現了完全不同的動態感與協調性。這就更清楚說明林宜瑾長期鑽研的「àn身體」,實為原則性身體、是可以由舞者各自體現的概念性身體,但她並不企圖將此身體觀以「形」收束,像過去雲門的太極導引形象,或是無垢的躬身緩行。
看來《罪與罰》的文學身影在《內在的聲音》處處留跡,是後者在超驗上的對位法,包括神之有無,但我並不認為「界址創作」對imagine的懸欠得全然求助於文本探討或詮釋,反而這個字義的物質性才是,攸關如何將劇本的文字轉化劇場的重要「引子」(primer),因為幾乎所有的物質都跟它發生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