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將主要聚焦於策展人鄧富權任期前三年,在由公立劇院、機構主導的城市藝術節之「策展」可能形塑什麼?又究竟「策了什麼」?而「策展」又如何「製作」節目作為討論主軸,並嘗試推想我們可能期待或需要什麼樣的城市藝術節。由於我在上述期間曾多次以不同身份參與藝術節,請將本文視為介於藝術節觀眾、參與藝術家(團隊)、觀察者等多重身份交叉田野的書寫。
容我來個偏頗的開始。如果不按西方,回到拉丁文詞源,以照料(care)、療癒(cure)建構策展之始,而是返入中文,先將策與展分拆,策,可謂驅馬前進,譬如「策馬入林」一詞便煥發如斯的生動形象。策也是冊,紀錄歷史與詮釋流變的載體、媒介。在此,抽象地說,「驅動—前進」幻化為一策展的意象,從問題意識的觸動或啟始到「前進」的繁雜意涵,不但叩問策展的形式與內容,亦連帶策展的生產與動能。在第一季專題「不用幾個字」,白斐嵐的文章〈尚未生根的未來語〉,即已從策馬入林闡述「策」的中文語境所帶來的身體感。
稍微羅列近年關於表演藝術策展的專題,包括張懿文為《策展學》策畫、周伶芝在《PAR表演藝術》342期(2021/11)擔任紙上策展人,端出「在地策展:關於幾個思想行動與實踐場景」、又或「典藏ARTouch.com」近期沿林人中的系列策展講座紀錄發動,陸續發佈專文的「表演策展論」等,史觀、路徑各有差異。另一方面,由於機構、藝術節與國際交流的建制化,乃至於表演藝術的品牌化,「策展人」的身分已然普遍為人所認可,同時也在模糊策展人的獨立性,還有以作品為單位的展演,也(不得不)在代謝被觀看的方式。
本期專題,邀請三位正參與不同策展場景的觀察者書寫,分別從臺北藝術節、策展社群及網絡、非主流空間的場域描繪近年策展之發展。篇幅自然有限,嘗以在前段提及的相關專題之外,多提供一些動態歷程,做為日後討論的基礎文件。
文/吳思鋒
主編:吳思鋒
編輯協力:宋柏成、羅倩、蔡常湧
作者(依刊登序):黃鼎云、余岱融、陳孝齊
圖片提供(依刊登序):臺北表演藝術中心、陳煜典、余岱融、酸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