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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此展為「以身作則:身體行為藝術」,然而在開幕演出中看見的卻是受限的「表演」,行為藝術本在台灣便沒有清楚的脈絡以及定義,此開幕之「身體行為演出」更有「錯置」之感,因無形的限制似乎只表現了該藝術家特定族群的傳統表演藝術。(陳元棠)
7月
2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