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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身為藝術工作者,我們應為不分年齡階層的所有兒童,提供相對應可供參與的藝術型態,站在基本人權立場,我亦認為孩子們和大人們一樣,有走進劇場、走進電影院、走進美術館等場域的權利。(張毓珍)
6月
24
2019
互動不應只是建立在演員以刻意設計的橋段,而是一直在表演當下的每分每秒,都可以是刺激、引發寶寶們主動的觸摸、探索和參與‭;‬換言之,表演中必須具備吸引寶寶們的物質,例如柔和但多變的燈光。(謝鴻文)
8月
0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