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曾福全(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秘書長)
今年,文化部預算遭立法院在野黨提案刪減與凍結,藝文圈一陣震盪。藝術家們紛紛在社群與新聞平台上發聲,捍衛文化補助的重要性。一時之間,「文化預算被砍了怎麼辦?」成了創作者與藝文單位共同面對的現實問題。
這些年來,藝文工作者對「不穩定」已經太熟悉了。補助沒過、標案被抽走、案子延期、合作單位換人,幾乎每一件事都可能成為你無法開工的理由。這一次的預算風波,讓我們不得不再問一次那個老問題:為什麼做藝術這件事,總是這麼難以站穩腳步?如果政府是這個產業最大的「老闆」,那麼當危機發生的時候,他是否也該是最後一個離場的人?而個別工作者與團隊,又該如何面對這份不確定性?
一、體制性風險:預算依賴與政府角色
很多人常問:「文化部預算不是每年都在增加嗎?為什麼藝文工作者還這麼辛苦?」這句話聽起來像是一種關心,但對很多人來說,聽起來卻像一種指責。預算是增加了沒錯,只是那筆錢,越來越少真正流向那些直接做事的人。
我們在藝創工會做了份小小的調查,試著把今年文化預算刪減的影響描出一個輪廓。結果很直接——有場館因為業務費縮減,被迫減薪、砍人手。創作計畫因為補助延宕喊停,國際交流活動也因此取消。那些已經投入時間、精力甚至自掏腰包做前期準備的創作者,只能咬牙認賠,像是排了一場戲到一半被拉掉電源,台還沒搭完,燈還沒試,大家就要回家了。這些衝擊最深的,往往是最脆弱的一群人:
劇場裡負責行政的人、做教育推廣的人、協調製作流程的人,還有那群接案工作者──他們本來就沒有太多保障,接到案子就要先墊錢、先排時間,結果最後補助一延,他們的生活就像被按下暫停鍵,甚至直接當作「白做工」處理。
很多場館工作者,其實連一份穩定的聘約都沒有。他們一年簽一次合約,年資從來不會累積,有些人連勞保、加班費都沒有,合約寫的是「承攬」,實際卻天天上班、照表打卡、加班到深夜。這樣的工作狀態,一直都很像在懸崖邊走路,預算一出事,他們就是第一個掉下去的人。
而這種情況,並不是個案,也不是哪個單位的錯。這是一種讓藝文工作者永遠站不穩的制度性風險。
整個產業仰賴標案與補助在運作,文化部、文策院、地方文化局,每年辦了大大小小的案子、節慶、活動,提供了工作機會、也創造了舞台。可是這些案子能不能成、誰能得標、什麼時候審查結果會出來,都像抽籤。政策只要稍微轉向,長期配合的團隊馬上就沒了收入;首長換人、委員換屆,就可能整批計畫停擺。
甚至連場館裡那些看似穩定的技術人員與行政,當他們的薪水也來自業務費,那預算一凍結,他們就跟著「被調薪」、「被請離」,而這一切,只因為一紙公文的到來。所以當我們說:「文化預算1的不確定性,其實就是一種勞動風險」,不是想製造焦慮,而是想說清楚:這些人不是不努力,只是他們工作的土地,經常地震。
二、非典型僱傭、低薪與職安落差
在藝文產業裡,我們太常聽到「這樣很正常啊」、「大家都是這樣撐過來的」,但「正常」不等於合理,更不等於應該。
許多藝文工作者,特別是那些看起來比較「穩定」的藝術行政,其實長期都處在一種模糊、甚至被誤解的勞動關係中。他們每天準時上下班,照著主管指示執行任務,加班、做簡報、處理帳務樣樣來,但合約上寫的卻是「承攬」。什麼勞保、年資、加班費──通通沒有。
我們碰過一個個案小芸(化名),在劇團當行政。她原以為自己是團隊的一份子,跟大家一樣熱血、願意投入,直到有一天身體撐不住,她才驚覺:原來自己連請病假都不知道該怎麼請。她甚至不確定自己有沒有勞工身份──這才開始查資料、問朋友、找工會,才發現自己早該受到《勞基法》的保障,但從來沒人跟她說過。
這不是個案,而是常態。藝創工會2024年的調查就發現,許多藝文工作者對自己的勞動身份根本搞不清楚。從屬性高、工作長期穩定,卻被當成「接案者」處理──這背後,是整個產業把「承攬」當成逃避責任的工具。更糟的是,有時候,這樣的制度性模糊,還會被包裝成一種情感:我們是夥伴,是一起打拼的戰友,談保障好像就不夠有情;有人甚至在這樣的環境裡遭遇情緒勒索、職場霸凌,甚至是性騷擾,卻苦無正式的管道可以說出口。
你可能會以為這些是少數現象,但數字其實早已說明一切。文化部的報告指出,2021年「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的平均月收入只有35,302元2,比起其他行業明顯偏低。而工會自己的調查也顯示,2024年藝文從業者的平均月薪是35,718元3──比全國平均還少了將近三成。
因此,許多藝文工作者選擇自由接案,為了追求彈性與自主,以為至少可以換來一點自由。但自由接案其實只是把風險由制度轉嫁到個人──案子來不來、錢什麼時候會進帳、對方會不會跳票、這些都只能靠運氣。更不用說有多少人根本沒有簽約,只憑一封LINE訊息、一句口頭承諾,就投入好幾週的工作。於是很多人一邊受雇,一邊接案,日子過得像打仗,生活和工作完全分不清界線。你可能下午還在開會,晚上就在排練場裡搬燈,回家後半夜繼續趕簡報、做核銷。
根據歷年的藝文勞動調查,藝文工作者的工作合約保障和社會保險覆蓋率普遍不足 。特別是「劇場設計與執行」等職種,其職災風險最高,卻同時是受到工作保障最少的類型。顯示藝文工作者在社會安全網中存在顯著的缺口。這種保障不足的狀況,使得藝文工作者在面對職業傷害、失業或退休時,缺乏足夠的社會支持。
我們說要建立一張社會安全網,但這張網,在藝文工作者的腳下,其實破了很多洞。太多時候,我們只能在跌下去之後,才發現沒有人接得住。
藝創工會在校園巡迴宣講勞動權益課程,2025。(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提供)
三、補助體系的矛盾:結構性剝削與市場缺口
說真的,經營一個藝文團隊,很多時候根本不是夢想的延續,而是現實的搏鬥。不是「做你熱愛的事,就能活下去」,而是「能活下來,再談得上熱愛」。
補助的通過率只有三成出頭,我們都知道。但知道歸知道,當你一整年的營運規劃、排練時程、人事安排、演出檔期,全都綁在那一筆補助上──你還是會等、會查信箱、會每天更新進度進度條、會在半夜想著:「如果沒過,我該怎麼跟大家說?」
很多團隊是這樣過日子的:寫完一份補助申請書,就像在瓶中放進一封求救信,然後把它扔進預算海裡。等它回來時,才知道今年能不能開工。補助沒過,就等於現金流斷裂,團隊只能各自解散,演出喊停,工作人員領不到酬勞,創作中止。更殘酷的是,當錢不夠的時候,第一個被砍的,永遠是人事成本。不是團隊不想付大家合理的酬勞,而是根本沒有那個餘裕──久而久之,團隊只好靠彼此互相撐著走,開始內部剝削、情緒勒索、犧牲薪資,把自己的勞力一層一層拆下來當燃料燒。
這不只是某些團體不願給薪的問題,而是整個產業無法給薪的問題。
我們常說,創作是一場航行。那麼補助就像港口的補給──讓你有燃料出發。但這幾年,我看見太多創作者圍著港口打轉,一年又一年,只敢航行到最短的距離,只能寫進補助書裡的題材與期限。因為他們知道,萬一偏航了,回不來,就沒有下一輪燃料。
這不是膽小,而是現實。台灣的文化預算,本來就不大。2024年,中央文化支出只佔整體預算的1.41%4。這麼小的一池水,還要分給這麼多船,怎麼可能航得遠?
所以我們就看見一種現象:大家每年回來排隊,年年補助、年年結案,然後從頭再來。很多團隊一年送五案六案,只為拼湊出一份薪資。結案時間壓在年底,導致所有文化活動擠在下半年,一邊演出一邊對帳,一邊準備下一輪申請書。台上燈一暗,台下燈一亮,劇團行政就得打開簡報,半夜對著核銷單據嘆氣。
這樣的工作節奏,沒有人該說是浪漫──它不是。它是一種疲勞、是一種焦慮。
而補助本身,也不是平等的,文化部 2023 年對國內團體的公款補助總額約86.68億元5。像國藝會的視覺營運補助,一案大概35萬到90萬。對大機構只是杯水車薪,對小團隊卻已是天花板。於是大家被迫把原本可以整合進一份計畫的創作,拆成碎碎的案子去申請,變成「補助拼貼」。然後還得上課,學怎麼寫出讓委員感動的故事,甚至花錢報名「申請補助秘訣班」,學會如何包裝提案──不是讓作品變得更好,而是讓它更能通過那個系統的審查。
這些現象的背後,說穿了,是整個社會對文化價值的猶豫與模糊。在國家預算裡,文化永遠排在後面;在公共體系中,文化工作常被視為「熱情驅動、不求回報」的特殊勞動,不被視為應該被保障的正式工作。
補助的初衷,是要為文化公共價值撐出空間。但當它成了唯一的航道,便失去了讓創作自由航行的可能。我們需要的是另一種制度想像──一種願意長期共擔風險的補助機制、一種能讓藝術在市場之外存活的社會支持系統。
補助不是不該存在,而是不該是唯一的方式。
它該像港口,補給之後,就讓藝術家的船出發,而不是緊抓不放。只有當我們願意從制度、社會與產業各個面向,重新思考支持藝術的方式,這些船才有可能真正駛向遠方──哪怕風浪再大,也不再只靠一口氣撐到底。
四、保障前提:社會保險與韌性經營
我們一直以為,國家的支持只會來自一張補助通知公文,一份核定的服務建議書。但其實,有些更基本的東西,應該要早就有了。2021年,終於有一個小小的改變悄悄寫進法律裡。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修正後,政府終於承認:文化不是只看成果、只補作品,而是應該開始照顧那些真正長期投入的人。條文裡寫得不算激動,只有一句話:「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得補助或協助其參加社會保險。」
聽起來平淡,但這句話的背後,是一個結構性的轉彎。
因為它承認了:有太多人在這個產業裡,一直處在沒有保險的狀態──不是他們不想保,而是他們根本付不起、也不知道該怎麼保。
我們接觸到的創作者,很多人一做就是十幾年,但一直處在非典型工作裡;沒有穩定雇主、沒有加班費、沒有年資累計。他們能夠撐下來,全靠一種信念,和一種「我還可以再撐一下」的意志。可是當意外發生──受傷、生病、或只是身體說不行了──他們才驚覺,自己連最基本的社會安全網都沒有。
所以當我們說,「比起補助作品,更該補助人本身」,不是在唱高調,而是說出一種最樸實的願望──讓努力工作的人,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不要等到受傷了才知道沒人接得住,不要讓創作變成冒著風險獨自航行的孤島。
說到這裡,也許有人會問,那我們現在該怎麼辦?其實,不只是制度需要轉變,個人與團隊,也都能有些起步。
對於創作者來說,我們可以從建立風險意識開始──不浪漫地存下一筆生活儲備金、願意了解自己的合約條款、願意學習怎麼辨識「承攬」與「僱傭」的差別。當權益受損,也別害怕尋求協助。國藝會、文化部、或是像藝創工會這樣的組織,不只是申請單位或出聲單位,更是你可以求助的地方。
對團隊來說,我們也許可以試著練習:
把人當作可以長期共事的夥伴,而不只是專案的支出項目。預算中留下一筆人事預備金,給行政與製作人一個安心的空間。建立清楚的酬勞制度、合理工時,讓大家不必靠燃燒自己來換取進度。學會區分勞動關係,對符合《勞基法》規範的人,給出應有的保障──這不是福利、慈善,而是基本的誠實與責任。
而制度層面呢?
是的,政府應該做得更多,也可以做得更細緻。不要只補助一個又一個案子,而是該去思考:有多少工作者在這個產業裡,卻從來不被統計?有多少人處在沒有保險、沒有退休金、沒有職災保險的縫隙中?我們需要一場真正徹底的普查──去理解整個產業的勞動輪廓,從就業型態、薪資結構到心理健康,建立出完整的數據,才能對症下藥。
另外,補助審查不該只看創意與內容,也該關心這個案子裡,人的狀況如何。是否揭露薪資?是否保障工時?是否有基本勞動條件?這些都應該成為一個文化計畫被支持的重要指標。當資源的流向,能真正回應勞動現場,那文化的循環才會有可能變得健康。
我們知道,這條路不會一天走完。但從這裡出發,我們可以開始一個新的想像:不是再把藝術當作燃燒的火焰,而是開始把藝術工作者,當成需要好好被照顧的生活者。
因為只有當人被好好照顧了,藝術才有可能真正長出根來。
藝文勞動調查記者會,2023。(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提供)
結語:讓創作回到「選擇」而非「委屈」
藝文工作的價值,不僅在於能為社會孕育美感與無限想像,更在於它承載著人們對自由與自我實現的集體渴望。然而,當這份工作連最基本的體面生活都難以保障時,那創作便會從一種選擇,變成一種委屈。
我們無法期待每一個藝術工作者都成為市場的贏家,但至少可以讓每一個在其中努力的人,不至於為了生存而犧牲尊嚴與基本權益。
當代的藝文創作不只是藝術表現,更是與體制、資源與工作條件息息相關的生存實踐。若能從個人到制度、從短期應變到長期韌性,逐步建立面對風險的能力,台灣的藝文生態才有機會走出不確定性的焦慮,邁向真正多元、健康與永續的未來。
注釋
1、見【文化預算追蹤】變動之中,臺灣的文化政策與文化預算分配 | 典藏ARTouch.com。
2、見〈2022年文化產業工作者勞動概況報告〉。
3、見〈2024年臺灣藝術工作者性別平等與勞動情況調查〉
4、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統計網」,〈2024年度中央政府文化支出金額〉。
5、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統計網。〈文化統計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