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2年11月15日),花蓮市中正體育館震天的加油聲與歡呼聲猶在耳際,今天似乎又回復到平日的清靜,三兩人們在花崗山體育場散步,彷彿昨日在此發生的所有事情,皆與今日無關!看著零星散落在體育館邊的「道具」:月桃葉、檳榔串、掉落的長羽毛?不明就理的人會不會誤以為昨天在這裡進行了什麼樣的原住民儀式?
一年一度的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各縣市初賽一如往常,從每年10月底開始至12月底進行(部份縣市甚至會安排到隔年元月)。初估計算,原住民較多的縣市如:花蓮、臺東、屏東、宜蘭(或若將新北市、高雄市長年旅居在都市的原住民族的孩子算進去,人數將更多)。每年各縣市的初賽,國小、國中、高中「民俗舞類」及「現代舞類」,以「原住民樂舞」為題參賽的隊數接近百隊(可參考查詢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每隊若以參賽實施辦法中的組別乙組(13到30人)計算,四個縣市加起來的比賽學生人數高達3000人!在這麼多參賽學生中,若再以八成計算為原住民學生,也將近有2400人左右!這些學生分佈在四個縣市,尤其又以花蓮縣的原住民參賽人數最多。
2400人代表著來自2400個原住民家庭!大家可曾想過這關鍵的問題?原住民家庭教育以及學校教育面對舞蹈比賽時所產生的「漣漪效應」?每個學校推動原住民樂舞教育的動機及目的不盡相同,但參加「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幾乎成為各校成果展現的途徑,在訓練的過程所動員的人數更是超過初估人數!而在活動圓滿結束,各校欣喜的接受成果與接受掌聲之餘,有沒有單位對整個比賽的參與主體─「學生」實際的了解他們究竟吸收了多少?在密集的訓練下造就了各校「優等」「特優」的教育成果光環下,有沒有對原住民學生在比賽後所產生的對自我樂舞文化之不同看法做再教育?有沒有人在乎過學生們對原住民樂舞文化是否更加了解?有沒有人發現舞蹈比賽所跳的舞蹈,竟也開始出現在部落場域?
比賽本會產生輸贏;而「演出」也會有演出者跟觀眾的二元或多元的對應關係,這場實施超過半個多世紀的學生舞蹈比賽,遑論昔日所稱「臺灣區民俗舞蹈比賽」或「中華民族舞蹈比賽」,我們不必再提它的政治論點或歷史定位,它的功與過,已有多篇論述研究(可至碩博士論文網打出「民俗舞蹈比賽」即可查得)。我不會否認它在某種層面上是「保護、保存」了原住民樂舞文化,因著比賽,原住民朋友(或非原住民朋友們)多年來「費盡心思」、「去蕪存菁」的將最好的樂舞文化面展現出來,筆者也是從國小實際參與到長大進入社會投入編創的行列後,這才發現千萬不要小看這場比賽所帶來的影響力!它直接、間接的影響到學校教育及部落教育對樂舞文化的刻版認知與發展!
身為舞蹈教育前鋒的原住民教育工作者(或更令人敬佩的非原住民教育工作者卻還執著地教導原住民樂舞)都必須清楚的知道在獲得掌聲後,原住民樂舞文化的本質是什麼?以及不要忘記時時提醒並教育學生,清楚的告訴他們「今天跳的是什麼」?!「為什麼今天老師要你們這樣跳」?!「這種舞蹈適合在比賽時呈現或其它場合」?!以及最重要的要告訴他們「傳統的原住民樂舞又是何種樣貌」?!等。如此的樂舞文化再教育是何等的重要啊!
昨天的比賽,參賽的孩子是如此的純真、可愛,盼望學生及老師們不要將得失心放得太重,「輸了別難過、別氣餒;贏了也真的不必太驕傲!」,因為,原住民樂舞文化傳承的道路和繼續堅持方向的信念,是需要經過多次跌倒與苦痛,才能綻放出燦爛的光彩啊!
肯.羅賓森曾提及芬蘭教育的成功,讓芬蘭的學生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不論數學、科學或閱讀,但芬蘭教育不只重視這幾科,他們的教育還包括了人文、體育、藝術等。那,我們呢?比賽結束後呢?有沒有人繼續追蹤這些變化,有沒有人繼續關心這群跳得賣力的孩子們?至少,我們是該如此好好看待舞蹈比賽中的原住民舞蹈的。也許20年(或30年)後,昨天參賽的孩子們長大成人,成為社會的中堅份子、部落的菁英領袖,在面對原住民樂舞藝術文化時,因為小時候我們未交代清楚,其實,那一年演出的阿美族「傳統」樂舞是「一把情種」(注)!
注:〈一把情種〉,歌星陳小雲演唱,因節奏明快且琅琅上口,多出現在原住民部落之卡拉ok或歡樂場合,甚至出現在公開的演出場合。歌詞詞意屬男女愛情的情愫述說,搭配簡單類似排舞的肢體動作,成為大多數原住民愛跳的舞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