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白斐嵐(2024年度駐站評論人)
過去這幾年,我翻譯了不少關於表演方法、戲劇理論的書。在燒腦的文字切換過程中,也對文字如何搭橋抑或越界,有了另一番體悟。
其中有一本是佛羅里安.馬扎赫( Florian Malzacher)與喬安娜.華沙(Joanna Warsza)合編的《邁向操演時代:展演作為策展策略》,顧名思義,以多篇實際案例探討表演藝術近年風行的策展實踐;或反向來說,是展演概念如何運用於(源自視覺藝術的)策展脈絡,探問「策展本身如何以戲劇、舞蹈或音樂形式來搬演與編排」【1】。
現今談策展,多從英文字「curate」的拉丁字源「curare」(治癒「cure」、照料「care」)延伸分析,多少也反映了其與西方知識體系的淵源。我在翻譯此書時,恰好看了修復版的古裝動作片《策馬入林》【2】,忽然發現從中文語境來看,「策」本身就是充滿身體感與驅動性的一件事,簡簡單單具體描繪了所謂「展演作為策展策略」大費周章以文字架構的論點。
別誤會,我對策展理論並無敵意。然而近年在使用西方理論用詞時,的確越來越小心。我們或許早已對「劇場是觀看的地方」(源自「theatrum」)、「object」作為物件與客體等分析習以為常,信手捻來皆是歐洲語系各種字詞借用、轉品與變形;但語言文字部並不是全然真空的符號,讓人乾乾淨淨地移植異鄉。每個字詞,都有它獨特的聲音、質地、情感與記憶。是這些細節成就了書寫的骨肉,不至有魂無體。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英文「beige」和中文「米白色」指的是同樣的顏色(至少相當接近),然而「beige」原是羊毛未染色所呈現的淺灰色──光是羊毛還是米,是褪了色(淺灰,以灰色為基準)還是上了色(米白,以白色為基準),就產生不太一樣的物質體驗與具體感受。顏色如此,劇場理論亦然。概念或許互通(且在相異事物中尋找關聯,不也正是評論書寫的基本功?),但卻無法完全對照同樣的體感觸動。
我想到的另一個例子是「empowerment」,經常在中文世界被翻譯為「賦權」。而我總是覺得有點荒謬。「empowerment」常用於階級、族群與性別議題,意指為受壓迫者賦予力量(無論被動或主動)。以性別為例,當我們使用「賦權」說明「empowerment」時,它卻與其所批判的「父權」是一模一樣的發音,豈不矛盾?或許使用者會說,字形又不相同,文章閱讀並不造成困擾;但如此一來,不也否定了字詞本身蘊含的聲音?將語言文字抽空為形體,忽略了書寫所能觸發的多重感官相互呼應?
劇場固然有其形而上的精神層次,有思考、有哲理,它卻也是藉由有生命與無生命之具體事物作為媒介──這是我隔年翻譯艾莉諾.瑪格里斯(Eleanor Margolies)《物的力量:從道具到物件劇場》最大體悟(順帶一提,書中用上相當篇幅闡述物件[object]、東西[thing]等名詞的差異,而台語的「東西」卻剛好就是「物件」[mi̍h-kiānn])。我在翻譯過程中,時刻感受到自身字彙量的不足,因其所支撐書中論述的,都是扎扎實實有畫面、有質地、有重量、有顏色、有年代的文字。如果要談論一場演出,即使只是概念、形式或理論,我都期許自己也能同樣藉由文字真真實實傳遞身處現場的體感經驗。這才是劇場完整的意義。
當然,並非所有的外語理論用字都是架空引用,也有不少在翻譯、論述與實踐的過程中,長出自身在地樣貌。比如酷兒/Queer,更藉自身實踐豐富並拓展字詞之領地。外來詞彙是有可能落地生根的,慢慢長出自己的在地脈絡,但關鍵在於書寫者是否有意識的使用,滋養其血肉,為其鋪陳完整的世界(就算與原本脈絡產生位移也不在意),而非簡便的套用。
於是我們終將明白,我們不會用的字,遠比我們不會用的字還更多。
注解
1、佛羅里安.馬扎赫與喬安娜.華沙編輯,白斐嵐譯,《邁向操演時代:展演作為策展策略》(台北:書林出版社,2021),頁14。
2、電影本身有令人相當不舒服的性別刻劃,不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