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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凱吉一歲》讓表演者身體的介入辯證音樂與舞蹈,《共鳴体》對於音樂與舞蹈的關係亦不再探索,肢體與聲音在此已不具辯證能力。反而是運用二十世紀以降,擊樂在發展過程持續擴闊的各式刮、刷、摩擦、敲打、拍擊等技法,和因演奏技法而帶出的動作。(鄭宜芳)
12月
11
2020
現代音樂作曲家約翰.凱吉(John Cage)的前衛音樂所指涉的核心精神在此用一種重新創作的跨界形式再次演繹,聲音藝術的可能性或是任何偶然或機遇的聲音透過演出再現。(羅倩)
11月
12
2015
整體的演出雖然以音樂主導,但卻由三位表演者共同「發聲」,相互配合、呼應、對話、聆聽,因著三人的細緻感受,牽動了所有物件的音曲聲響,進而讓觀眾因於整體空間的在場,不斷地興起不同的情緒感受。(李旻原)
1月
06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