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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凱吉一歲》讓表演者身體的介入辯證音樂與舞蹈,《共鳴体》對於音樂與舞蹈的關係亦不再探索,肢體與聲音在此已不具辯證能力。反而是運用二十世紀以降,擊樂在發展過程持續擴闊的各式刮、刷、摩擦、敲打、拍擊等技法,和因演奏技法而帶出的動作。(鄭宜芳)
12月
11
2020
整體的演出雖然以音樂主導,但卻由三位表演者共同「發聲」,相互配合、呼應、對話、聆聽,因著三人的細緻感受,牽動了所有物件的音曲聲響,進而讓觀眾因於整體空間的在場,不斷地興起不同的情緒感受。(李旻原)
1月
06
2014
約略分為七個段落,無意闡述各自對「活著」的觀點,而選擇以燈光明滅串聯起生活片段的畫面與情境,猶如詩般寫意抒情的(時)光之舞,留給觀者無限想像空間,無疑是一場成功的跨領域展演。(莫嵐蘭)
11月
05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