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ight for Jazz》在舞碼跟舞碼間的穿插透露著新意,當中除了當代爵士舞,更融合流行舞的元素、民俗技藝的翻滾、倒立技巧豐富爵士舞表現上的多向相貌,個人認為,其中以舞碼〈AONTHER DAY OF SUN〉的踢踏舞solo表演,在作品中特別彰顯出自由奔放的信念。(尹良豪)
《Night for Jazz》在舞碼跟舞碼間的穿插透露著新意,當中除了當代爵士舞,更融合流行舞的元素、民俗技藝的翻滾、倒立技巧豐富爵士舞表現上的多向相貌,個人認為,其中以舞碼〈AONTHER DAY OF SUN〉的踢踏舞solo表演,在作品中特別彰顯出自由奔放的信念。(尹良豪)
作品歡慶這些淺層表象,擁抱這些符號價值,喧嘩與華麗就是態度,形式就是一切。即便如此後現代的詮釋觀點並不難理解,但把原著本來的多向異音轉為單一諷刺與嘲弄,將葉利尼克的複雜辯證簡化為通俗劇般的二元對立,在在削弱了內容厚度,徒為一座意識形態正確的批鬥場。(吳政翰)
劇場,從一開始就不是寫實的,而是象徵的,不管劇本或故事再怎麼「寫實」,都只能用各種符號來代替或使現實在想像中現身。就算劇場演員跟某些電影或影視演員一樣「演技出神入化」,他們身在黑盒子裡,也還是只能跟象徵物件打交道。如果是這樣,把B級片的邏輯搬到劇場,亦即把表演的刻意性搬到不那麼寫實、逼真程度有限的場域(注意,這裡的說法無關演員演技),它的特色還能彰顯嗎?(張又升)
表象就是真實,就像劇場藝術一樣,背後沒有東西,政治和表演的本體都是一個平面,不是「本質─現象」的對立(這個區分只有在分析的意義上才有效,而現實並不那麼簡單),更不是架構了這個對立之後,再懷疑本質、刺探其「純粹度」,然後否定它呈現出來的現象。(張又升)
《巢》一作雖呈現出強烈風格的劇場特質,部分角色透過動作表現出精彩的角色特質,然而其他角色動機與動作符號無法連結,讓編舞者試圖構築「家」的不同意義與面向反而略顯模糊。(李宗興)
這些年來,劇場界風行著以議題入戲的創作風。從開放社會的角度而言,劇場作為一種另類思考的文化行動,似乎脈絡更趨鮮明,這無疑是戲劇美學的社會性驅力。然而,議題入戲也存在著弔詭性。很常出現的是:在民主的假借上取得戲劇表現的政治正確性;卻在明知或潛意識中,刻意避開問題意識的核心。⋯⋯然則,這似乎成為「烏犬劇場」在創作《麻嗨猴》這齣以議題出發的戲時,某種警覺性的自省。(鍾喬)
⋯⋯觀看此次的《再見》,透過肢體與燈光的對話,佐以音樂所縈繞的氛圍,筆者仍不禁對純肢體所創造的美好所拜服,尤其是在「移動迷宮」一節,賴翃中透過舞者身體面向的切換,使得中間的舞者獲得情緒上的昇華⋯⋯(簡麟懿)
劇組用心呈現許多細節,如李志豪為了「止癢」而在身體各處刺青時,我們看到平時劇場相對少見的「武術─武打─武俠」身體及意象;⋯⋯不只如此,貫穿全劇還有兩個關鍵字特別發人深省。(張又升)
自落幕的劇場這端回首那一刻,我才明白鎮魂的真實意涵:那遠不止是血緣、地域或族群的連結,也並非藏諸名山、僅供研究的不宣之秘,直到投身於鍛冶社會變革的行動,直到在社會上形成並持續存在對應的政治和思想力量,直到讓舞台上的空席由另一雙手接過、安放、入座以前,鎮魂的行動都尚未終結,《范》劇中的提問仍要繼續。(張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