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紀慧玲
國內的表演藝術評論大約興於1990年代後期,當時幾個主要報紙媒體(聯合、中時、自由、民生)都有不定時或定時評論邀稿文章見報;《民生報》的「民生劇評」從1996年闢設專欄以來,維持了最久時效,後來擴充為涵蓋音樂、戲劇(曲)、舞蹈的「表演藝術評論」,2003年起則與「台新藝術獎」合作新闢「新藝見」專版,規模更形宏大。雜誌方面則以《表演藝術》雜誌持續耕耘最久。
1990年代後期興起的評論潮,當然與整體表演藝術生態趨於活絡有密切關連。當時,國片持續低迷,不少在國際影展大有斬獲的作品卻在戲院放映時慘遭人影零落對待;反之,以創作力正當火紅的屏風表演班為例,一齣戲巡迴全台可逼近三萬餘觀賞人次,市場竟然比電影還大!1980年代電影新浪潮運動由影評人帶動,影評建立的「作者論」論述確立了台灣新浪潮電影導演大師與其美學地位,雖曾被批評為脫離群眾,但其論述改變了電影作為通俗娛樂的唯一選項,將電影視為人文與藝術的社會顯影與個人創作,對提昇電影的藝術性仍有重要貢獻。反觀表演藝術評論,雖曾興發一時,1970年代雲門、蘭陵、雅音小集,以及80年代後起的當代傳奇劇場、表演工作坊,亦曾獲得評論的高度捧揚,1990年代後期評論風氣更儼如行軍列陣,但行至今日,表演藝術發達,評論的影響力卻相對勢微,何以如此?缺乏「專業」或「職業」表演評論人及園地正是關鍵因素。
如上所述,表演藝術評論儘管不絕如縷,但「專業評論人」角色與園地仍是游移不定的。1990年代後期,《民生報》與《表演藝術雜誌》均提供了固定版面,建立了一群專業評論小組,時至今日,這群作者們仍是國內最主力的表演藝術評論好手。但作為媒體,此一評論空間的「給予」,是作為市場(觀眾)、創作與評論者三角關係對話的管道?還是僅聊備一格,丟個套圈,讓評論人偶一舞文弄墨?從過往媒體經驗來看,嚴肅看待評論的對話意義的媒體仍是少數;大眾媒體除了《民生報》之外,其餘媒體並未提供固定版面,而《民生報》後期的評論版面,若非「台新藝術獎」藝企合作,也難以為繼。《民生報》的評論專欄是國內表演藝術評論的優秀典範,但仍受版面限制,其餘媒體更不足觀。1990年代後期的評論風氣,讓表演藝術評論人角色漸趨明確,即使不少評論人身兼創作人、劇團(舞團、樂團)關係人、評論人多重角色,仍不畏內外在壓力,維持評論的獨立性。只是,當平面大眾媒體經營江河日下,羶腥與政治新聞充斥版面後,文化藝術版面的消逝連帶地讓評論風氣一蹶不振,專業評論人的定位好似又重新歸零,一切有待從頭。
囊近,網路書寫興起,人人都可發聲,但網路的匿名特性與書寫風格讓評論體例更顯紊亂。目前看來,網路評論多個人發抒觀後感,學界刊物有較嚴肅周延關照,但閱讀對象有限,專業雜誌囿於發行量,難以擴大圈內效應;唯有不定時出現於大眾媒介(報紙)上的短評成了大眾最容易接觸的評論管道,但偶一為之,難成風氣。
終究,表演藝術評論在過往基礎上,必須重整大軍,再次出發。表演藝術難以複製,謝幕一次即消滅一次,評論人對其所觀賞的演出難以重複檢閱,在其時間長度裡,要同時閱取大量符號、意旨,在闃黑的劇場裡常見評論人「摸黑」書寫,難度可見一斑。音樂、舞蹈、戲曲尚有「技法」可循索,現代戲劇則多自由心證,表演方法莫衷一是。而在這個共時性與歷時性同存的表演時間長度裡,評者從技法到創作意圖,從美學到文化意義,從現下觀感到歷史回顧,可能同時顧及也可能彼此忽略,一場現場洗禮後,即需交出文章,若非有深厚功力,並且累積相當經驗,其實是相當難為的。1990年代後期表演藝術的產出量還不及今,《民生報》評論小組常有找不到評論對象,或評論對象一再重複的困擾。今天,表演藝術的產量倍數成長,但評論園地卻相對萎縮,令人難以想見。或許,第二波的表演藝術評論風潮有待再起,我們確實看到一批新的寫手正在累積評論實力,國藝會「藝評台」的設立重新鼓舞了這個風氣,雖說俱是新人(過往較少於平面媒體發表),也尚未見卓然成一家之言的評論風格,但寫作即磨練,筆端愈磨愈利,假以時日,再成評論大軍,再掀評論高潮並非指日難待。
評論人的角色是法官、導師、路人甲乙?是評述、審判,還是論述?有各種可能,端視評論人自我取決的態度。修辭上來說,「評述」帶有較多主觀色彩,「論述」著重分析;批評帶有「評審」心態難免,但絕非粗率批判或「審判」。在有限的字數內,評論人若能提出「觀點」,已屬上乘,若流於觀後心得報告,則等而下之。觀點何能致之?取決於作者對這門藝術、創作者、創作背景的認識與理解,因此,經驗的累積、事前功課的準備、歷史資料的閱讀是必要的,從而才可能進入作者創作或演出脈絡,進行觀察分析。至於,選擇表現技法或創作意圖切入討論,或者拉抬高度,析論其文化、社會、美學意義,均有可觀之處。有人認為,評論不必對於作品加以過多詮釋,主張「評論是獨立的創作」,既不為創作者服務,也不為觀眾服務,但即使如此,評論仍不脫其基本架構──批評的對象與論述的依據,必須在此兩者間反覆申論,充分展現觀點,才能完構評論的精神。
也有人說,評論常流於主觀。事實上,這正是「評論是另一種型式的創作」的真正意義。評論人當然盡可能迴避主觀與情緒,但意識型態常如影隨形,審美觀也會影響評論觀點(或者說,從評論中建立了評論人對於該作品的美學看法),這些並非評論之惡,反而是評論被檢閱的參考依據。與其保持過多的距離,揚善棄惡,隱匿觀點,更好的評論應是涉入險境,與創作者進行一場辯論與抗擷之舞,至於最終是屈服或揚長而去,就看這場雙人舞技,如何動人心弦,或分道揚鑣。
評論人的倫理修持,與其樹立規範(比如不得參與討論、不接受招待),不如由評論人自由心證,畢竟,倫理、規範都僅是外在制約,而台灣的表演藝術圈規模不大,人員彼此熟稔,是無法避免的事。至於評論寫作,內容是否有所標準,是否該引經據典,套用理論方顯「專業」功力,完全因人而異。概念上,再清晰的論述,都仍只是語言的再現,語言及其意義的模糊與曖昧性早被提出,如果我們承認演出文本符號的多元、歧義與複雜,同樣地,過於相信批評一定具有客觀與理性標準的說法,也難免一廂情願。援用理論是採取某一觀點作為論述依歸的需要,但,絕對沒有任何理論放諸四海皆準。評論風格的建立是寫作經驗的累積與洞識的昇華,觀點的凝結應在寫作前深思熟慮,輔以寫作架構,方能入理。或許,在邁入評論寫作之列時,博覽群典、參考前輩寫作、廣泛吸取知識,是修練手段,但當我們一再重申:期待出現「專業」評論人與園地的同時,作為一個「準評論人」的準備與心態可能是最重要的。如果只是隨興起舞,玩票心態,大可不必,如果把評論也視同創作,那麼,「有話要說」的創作欲必然如同場上那位創作者一樣怦然雀躍,非說不可,這樣,一次精彩的評論就如同再次觀賞演出一般,將是讀者、聽者最大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