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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四至一九九六年間,《表演藝術雜誌》曾經刊登了好幾期座談和專欄評論,討論了台灣有沒有商業劇場、同性戀劇場、導演劇場,和有沒有「身體」等揮之不去的焦慮議題;同時涵蓋了何一梵與鴻鴻、陳梅毛與鴻鴻、黎煥雄,以及陳梅毛與田啟元、李永豐等文字交鋒的文章。
11月
18
2019
由葉瑪主體性的缺失,與負面的母性形象,合理推測出這齣戲的悲劇來源並非無法生育以及殺夫的結局,而是「被壓迫」的事實。甚至不單只是壓迫,還有囚禁。(郝妮爾)
11月
06
2018
評論常流於主觀。事實上,這正是「評論是另一種型式的創作」的真正意義。評論人當然盡可能迴避主觀與情緒,但意識型態常如影隨形,審美觀也會影響評論觀點(或者說,從評論中建立了評論人對於該作品的美學看法),這些並非評論之惡,反而是評論被檢閱的參考依據。與其保持過多的距離,揚善棄惡,隱匿觀點,更好的評論應是涉入險境,與創作者進行一場辯論與抗擷之舞,至於最終是屈服或揚長而去,就看這場雙人舞技,如何動人心弦,或分道揚鑣。
9月
29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