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人:Christine Umpfenbach(克莉絲汀娜.溫芬巴賀)
時間:2016/09/01~2016/09/08
呈現:2016/09/08 19:30
地點:台北市中山堂光復廳
文 陳代樾(專案評論人)
或許是工作坊第三天早晨的兩個劇場遊戲所致,中午吃飯時學員們彼此感覺更親近熱絡,人與人的界線好似突然被打開了。
Christine說如果要跟非演員(non-actor)一起創作,劇場遊戲是一個很不錯的切入方法,也讓不熟識的群體快速破除尷尬。第一個記名字的遊戲大概是我玩過最簡單的版本了,規則是這樣的:A走到B面前,B先說A的名字再說自己的名字,接著B走到另一個C的面前,換C先說B的名字再說自己的名字。照這個邏輯,前一個人說了自己的名字才跑到你面前,換你說他的名字,這樣總不太可能忘記吧?唯獨對中文不熟悉的Christine玩起來格外困難,頻頻出錯,卻又堅持要記起學員的中文名字。
我覺得Christine那種願意嘗試犯錯的傻氣,讓旁人戒備的心態很容易軟化下來。Christine曾提到她在《Urteile(判決)》這個作品中,要去訪問一個關鍵報導人,這個資深記者在德國新納粹謀殺案中的不實報導,誤導了警察調查的方向而遲遲無法破案。Christine在訪問之前也覺得忐忑,這個記者憑什麼要對她坦白當時的心理狀態,而不會對她多有戒備?結果那個記者似乎背負著道德責難,而有如告解般將實情拖出。我想,或許是因為Christine對事物好奇不假批判的個性和某種單純的脆弱,讓人特別容易信任,因此能將各種不同的觀點與聲音,涵納在她的作品之中。
非扮演的表演
接續著第二個遊戲,則是關於訪談的技術和內容的再詮釋。緊扣親子關係作為主題,學員兩兩一組,每人有五分鐘的訪問時間(不准做筆記),詢問受訪者與父母親的關係,之後則以自己為第一人稱講述別人的故事。面對可能第一次聊天的對象,要直接探問私密關係並不容易,需要一點突破安全距離的勇氣。
呈現的時候只有兩個學員選擇以父母親的角度詮釋,其餘都是以第一人稱講述另一個學員的故事。我覺得這並非是一種「成為他人」的扮演練習,因為故事所透露的線索譬如性別、年齡、生長環境都凸顯表演者與表述內容間的落差,時而讓「扮演」這件事變得好笑。對Christine來說比較成立的表達方式,不是去模仿,而是用自己最自然的語氣表達,然而只要承認忠實呈現他人存在狀態的不可能,我所詮釋的就是資料本身,和我所賦予的理解與感受。
這個練習讓我聯想到Christine在演出前,提醒表演者不要想要說服觀眾而投入角色賣力表演,建議表演者可以想像你所扮演的對象正在現場,作為一種調頻表演狀態的方法。如果你所扮演的不是一個虛構的角色,而是一個活生生的人,這個人正在台下聽著你說他的故事,你大概不會想要為這個角色賦予太多的詮釋,因為無論你如何仔細的揣摩都只是再現你對他的印象,強化與實際的落差,甚至難以擺脫模擬伴生的諧擬與嘲諷意味。
也許對Christine來說,紀錄劇場的表演者是傳遞資訊的媒介,卻並非工具,而是一個能同理的人,在舞台上僅是代表自己那樣的自然。
為誰表演?
思樂樂教育劇場的蕭於勤、李筆美在公館蟾蜍山打滾了好一段時間,透過社區劇場的方式與居民互動,對於當時台灣科技大學如何徵收土地、如何只對部分提出試驗性的告訴卻不全面提告、如何又涉及農業推廣處的產權而不能化作校地等種種荒謬過程瞭若指掌。最終結果卻是蟾蜍山前面的集合住宅被徵收,後面的區域卻採取你不動我不動的緩兵之計而暫時成為化外之地。在於勤、筆美的眼中,蟾蜍山後面的區域除了產權不明,可是好山好水交通方便的人間仙境。
工作坊中於勤、筆美很清楚她們的關心圍繞著蟾蜍山社群,卻始終找不到形式去框架議題,每天都提出新的提案又不斷推翻。實際將田野經驗納入創作中可能時常遇到這種不斷發散遲遲無法收攏的窘境,從蟾蜍山產權與都市更新議題出發,可以牽連到早期移民的聚落和歸屬,從關鍵報導人葉媽媽的婚姻故事開啟台灣早期本省人與外省人的隔閡,甚至從自己出發切入年輕人房價居高不下無法成家的問題,好像從哪裡切都可以碰到有趣的議題,卻又不知要如何選擇和框架,更不用說尋找適合的戲劇表達形式。
於勤、筆美曾經提出一個滿有巧思的構想,以房屋仲介賣屋前做的公聽會作為戲劇形式,假裝出售蟾蜍山、民宅與時下正夯的豪宅,透過優劣比較開啟什麼是好的居住環境的討論。蟾蜍山因鄰近軍事禁建區而保有完整的生態景觀,有機的建屋方法讓聚落自然擴張,居民相互的連結都很緊密,地處離公館捷運站不遠的黃金地段,價錢又非常實惠。然而Christine聽了這樣的想法覺得很有趣,卻更關心田野對象會如何反應,這樣開誠布公的過程是否是當地居民想要的,是增進還是損害他們的權益?Christine說在這樣的時候,可以想像他們(田野對象)坐在台下觀賞演出,認為從田野對像的立場來思考,問題就迎刃而解了。想像對象在台下觀看似乎是Christine時常操作的心法,竟然與表演的調頻有異曲同工之妙。
延伸閱讀:
關於紀錄劇場I:虛實辯證
http://pareviews.ncafroc.org.tw/?p=21641
關於紀錄劇場 II:劇場實作
http://pareviews.ncafroc.org.tw/?p=22919
《遺忘的故事—紀錄劇場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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