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碰!碰!」演出以男主角霍華德・洛克(Ramsey Nasr飾演)於舞台左後區的桌上,用大槌頭用力重音敲撞建築用磚頭而開啟,創作家堅持獨特創作理想,卻遭庸俗世間輿論不容,觀眾面對個人自由與社會制約兩造意見的兩難思考。
導演伊沃・凡・霍夫(Ivo van Hove)執導的場面配置畫面流動順暢,舞台及燈光設計楊・佛斯韋德(Jan Versweyveld)的美學設計構圖及顏色搭配相當雅致漂亮,將台北國家劇院原後台翼幕空間拿掉,整個一併擴展延伸的共同「一起工作」生產大空間。[1]搭配左旁透明玻璃窗門外的建築與後場工作人員空間,舞台上方加設的溫潤木頭室內設計,北歐風味原裝進口,前舞台延伸至無交響樂團在下的前舞台裙襬,放置右前沙發,左前角色室內工作書桌,與加設觀眾席前兩排座位間,表演者與前排觀眾距離極近,突破傳統制約的舞台及表演風格設計,巧妙結合此齣主題為建築創意的表演。
劇本採用艾茵・蘭德(Ayn Rand)所寫的小說原著《源泉》(The Fountainhead),詰問在追求純粹創意,不受商業媚俗的獨立創作者,不為五斗米折腰的堅持創意與庸俗世間、攀附權貴、社會利益公共性與金錢權力地位,向世俗諂媚,兩者之間的尖銳對立。兩者極端衝突相反的立場理念,前者由霍華德・洛克堅持已見、勇敢承受物質貧乏、無地位身分名望,只求完整呈現其建築藍圖理想;後者由角色彼得・吉丁(Aus Greidanus jr. 飾演),是男主角的同學,卻完全相反,平庸無才,得時常私下求教借用洛克特殊建築才能的獨到設計,騙取虛名。然而彼得・吉丁卻能汲汲營營巴結老闆、攏絡操控民意的報紙專欄記者艾爾沃斯・托伊、甚至辜負訂婚多年的未婚妻凱薩琳・梅爾西,利用娶老闆美豔女兒多明妮卡・弗蘭肯,幫其爭取許多建築委託案,而扶搖直上,獲取世人眼中的成功,最後被揭露。
舞台表演中常加入架在舞台上方的攝錄影機現場攝影投射出演員Ramsey Nasr飾演的角色洛克,於現場用灰、黑筆繪製,用紅筆塗抹修改建築藍圖的動作以即時拍攝畫面,同時投影於大螢幕上。導演在演出時,還特意加進在中場休息前、表演結束前,兩次似乎看來是技術人員失誤提早要落幕的錯誤舞台技術燈暗,然後讓飾演男主角敵人角色的報紙專欄作家艾爾沃斯・托伊(Bart Slegers飾演),對著觀眾席後上方的技術燈光場控大動作喝斥制止,再繼續下去演出演說。[2]十足的後現代劇場手法,包括讓更換道具的人員穿著(非傳統黑衣褲)白襯衫與米其色長褲,在明顯燈仍亮、演員(飾彼得・吉丁)仍在場上演出,對報業大亨蓋爾・華納德提出,以娶他妻換給他建築設計契約,而詫異呆坐一時之間不知反應時,來將桌椅移除換景等等。這些設計,都營造出布雷希特疏離效果(Bertolt Brecht’s Alienation Effect)理論的美學距離,讓觀眾意識到他們是在看戲,而能產生批評的觀點。
演員表現相當精采,且全裸為藝術犧牲。兩名主要男女演員(Ramsey Nasr飾演洛克,與Halina Reijn飾演的多明妮卡・弗蘭肯)三點皆露,全裸正面面對觀眾,全場有四場床戲,中含男女主角三場全裸,以現場攝錄影機拍攝即時投影於舞台中央上方大螢幕,(導演授權讓男女主角自由設計發揮,以便讓三次性交場面都能有不同,不會無聊的呈現。[3])
男女主角主要是於舞台中後方地板上床墊,演出激情性愛。霍華德・洛克因不滿設計圖被建築老闆蓋伊・弗蘭肯擅改,而與老闆吵架被辭掉後,至砂石場靠勞力當工人,被多明妮卡・弗蘭肯恰巧看到,應邀至女主角家施工。第一次卻強暴她,由掀開她米色風衣的背後強行插入,雖造成她下體及腿瘀青,她承認有快感。另兩次交往後的合意性交,分別為全裸,一在左後工作桌,亦從背後抓住她手壓制;另一次則是在中後舞台的床墊上,以投影過程男女全裸側身身體如兩個S型纏綿性愛,及完事後兩人全裸面對上方攝錄鏡頭的全身現場投影,男帥女美的胴體線條,令觀眾目不轉睛,臉紅心跳,共同參與現場觀賞比色情A片還好看的劇場藝術性活動的高潮愉悅享受(jouissance)。
女主角將陰毛剃除,投影現場錄攝靜止的裸體畫面很美,仿如藝術裸體攝影。我認為這與艾倫・卡普羅(Allan Kaprow)等現代表演藝術行動家所言偶發藝術 (Happening),以及表演藝術(performance art)、電子劇場(electronic theater)等,現場即時發生瞬間的美學觀相關。投影現場錄攝女主角靜止的裸體畫面,也像是放大於布幕的平面黑白照片,交疊互文性指涉(intertextuality),表演中論及的神殿立體的女裸體雕像。這也牽涉當代藝術「媒體間」(Intermedia)提倡「任何可獲得的物體或經驗,可被融合入藝術作品之中」(2001: 28)。[4]各種跨界混搭各種媒材(攝影、繪畫、雕塑、劇場、影像、音樂、非傳統樂器的聲響音效等),融合科技與現代技術,高度相連,發掘介於藝術媒體與生命媒體之間的場域。
長達約四個小時(含中場休息20分鐘)的表演近尾聲時,演出時以報業大亨蓋爾・華納德知曉媒體大肆報導其美妻與特立獨行建築師的婚外情,而「砰!」舉槍自殺。記者托伊猛烈抨擊洛克怎可炸毀給貧窮人住的社會住宅,洛克堅持建築原創理想,不滿他的設計怎可被擅加修改,兩人相反立場(利他公眾公益與堅持藝術創造)於法庭的激烈兩造雙方辯駁。與小說原著結尾稍作變化,沒照小說中,法官裁決男主角洛克貧窮不移其志,堅守其建築藝術理念是對的;導演陳列兩方激烈辯白後,結束在懸宕,故意不給確定的結局,留給觀眾更多想像、思考、辯論的空間。
我想就如馬塞爾・杜尚(Marcel Duchamp)以購買的現成物陶瓷小便斗,署名「R. Mutt 1917」,將他的作品取名為《噴泉》(Fountain),就提交給協會,欲參加藝術展覽,對歐洲具有神聖氛圍的藝術品歷史傳統挑釁,當時雖引起很大爭議及軒然大波,後卻成美術史二十世紀重要精神劃時代的達達主義現代藝術代表作品。亦如劇中相似對白:「創作者是往前行的。二手貨寄生者則模仿。」(The creator moves forward. The parasite imitates.) 此表演不只提出利他、犧牲、社會共生、道德訓示論調,《源泉》還更深層地讓大眾正視尊重藝術家(包括戲劇、舞蹈、音樂、美術、建築等領域)應具勇氣,獨立、堅持己見、堅定創作的理想,而這也是促使人類進步的泉源。
註釋
1、參考節目單。字幕英文譯錯,非Surtitles,正確應是Subtitles。
2、演後座談時,有觀眾提問:「是錯誤還是故意?」演員Bart Slegers回答,是導演故意的導演風格,即使他們收到觀眾來信不滿表達何以荷蘭阿姆斯特丹劇團可以犯如此大明顯的錯誤,他們還是故意每晚這樣照Q點演出。
3、演後座談時,觀眾提問:「導演是獨大獨斷的決定權?或是演員集體創作?」主要演員Ramsey Nasr舉此例回答,在排練前,演員都已收到已固定的舞台設計與重要特定場面配置走位的指示劇本,但導演可讓演員有自由發揮的空間,像是這三場景的性愛動作及畫面呈現,就是由他與女主角兩人重複排練後決定的。
4、Higgins, Dick. “Intermedia.” Multimedia: from Wagner to Virtual Reality. Ed. Randall Racker and Ken Dordan. New York and London: W.W. Norton & Company, 2001, pp. 27-32.
《源泉》
演出|荷蘭阿姆斯特丹劇團
時間|2017/05/28 14:00
地點|國家戲劇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