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妄想》,是2015年阮劇團應臺北藝術節總監耿一偉的邀請,與紀錄片導演莊益增及顏蘭權合作,並以莊益增攝影的作品「家的妄想」為發想,共同創作的紀錄劇場作品。
我觀看的是2016年6月19日晚間在嘉義縣立表演藝術中心的演出版本。本劇由「紀錄劇場」的想像開始,經由實地考察發展的故事,鋪陳離開故鄉和家人,家鄉的荒蕪和漂泊的生活,最後回歸劇場的當下,以劇場為家作為結尾。我認為,本劇中段有兩段以墓地為場景的演出,展現獨特的觀點。
一段是由孫女撿骨開始,將祖父自淹水的土葬墳墓請出,請入新建的靈骨塔中。祖父離開土葬的墳墓,離開熟悉的環境,墳墓作為「家」的意義也不復存在。祖父在傘下不能接受日曬的處境,是以「死亡」為轉化,表現人們離開「家」和「土地」的惶恐,失去「故鄉」的感情化為鮮明的畫面,著實是巧妙的比喻。
另一段在靈骨塔的故事中,一名婦女幾經尋找,卻祭拜不認識的先人,先人以電視畫面呈現,接受供品,無法回應陌生的婦女,唯有向觀眾訴說身為亡靈,居住於靈骨塔的無奈。亡靈能體諒後人無法時常來訪的苦衷,卻依然期待著訪客,因為「鄰居」都是不熟悉的人。演出中選擇以電視機作為舞台上的墓碑,呈現當前人與人的關係中,情感單向流動以及冰冷的質感。而傳統土葬到靈骨塔的變化,其中與土地的關係對照現代遠離故鄉的人們逐漸增加,暴露人與人,家與土地的關係變得荒誕,造就回不去的故鄉。
劇中三個部分令我感到疑惑:
第一,在舞台上工作,身著反光背心及工程安全帽,如同建築工地工作人員的演員,他們為戲劇演出的一部分,但是顯得突兀。如為表現「家」的拆解或其他意涵,或是拆解舞台為表現拆解「家」,則開演前滑手機照相及打盹,在演出中及結束前,在舞台討論分配及安排工作等等,都無關於土木工程與劇場技術工作。即使本劇呈現以劇場為家的結尾,但應有更適當的處理。
第二,演出中放映劇團進行實地考察時的影片,在訪問新住民的片段中,安排演員飾演被訪問的新住民,此片段令人不解。雖然演出中穿著打扮與訪談中相同,但在舞台中剝蚵,其戲劇強度已經足夠。影片中的人物出現在劇場中,又舞台上的演員出現在螢幕,無法清楚感知影片與劇場當下的關係。再者,新住民的故事應是本劇的主題之一,劇場中安排演員述說自己的成長背景,但演員自身的故事和飾演的新住民相去甚遠,相同之處僅有移民後成家,落地生根和父母對於子女的愛。前者是國共內戰的結果,後者是臺灣人口結構失衡的現況,兩者背景及意義大不相同。表演中,僅有服裝稍做調整的前提下,觀眾很難清楚辨識是否是表現由一位演員飾演兩位角色。而此安排為表示新移民成家和落地生根對於故鄉的如何的情感?即使演員的成長背景極富戲劇性,此段處理也僅止於陳述現象,而不足以回應本劇對於嘉義東石新移民的觀點。
第三,在表演後段呈現拆台的景象,演員提及曲終人散的落寞。感覺此舉是為堆砌情感至最後一景,大家一同在後台用餐的畫面。由此畫面回推觀察時,模仿導演訪談到拆台完成,此段演出顯得細碎。如不為鋪陳,則顯得突兀且多餘。一同用餐的場景,強烈地表現「劇場就是家」的景象,即劇場就是表演工作者的「家」,呈現「家」包容的特性,間接指出劇團中存在「家」的本質。但自此放棄演出前半段,由離開家到墳墓的故事所建立的詮釋脈絡:構築「人」和「人」構成「家」,而「家」和「土地」以詮釋「故鄉」。在結尾僅表明劇場具有「家」的本質,作為在地劇團和土地的關係未進一步呈現,也因此無從構成劇場和故鄉的關係詮釋。
本演出宣傳雖然強調「紀錄劇場」,但實際演出無法符合「紀錄劇場」的種種形式要件,例如應以可為證據的各類型式資料為演出對白文本,透過演員在舞台上予以口述。本演出團隊於演出中,表明不清楚紀錄劇場,但紀錄劇場作為戲劇創作理論,應是提出新視野的方法而不為限制,「紀錄劇場」的創作堅持實地考察以發掘縱深和廣度,並藉戲劇帶領觀眾切入議題的意義,是時時存在於劇場中的。綜觀本演出,雖透過實地考察得到別出心裁的觀察,發掘在地的故事縱深,但對於人、家和土地乃至於故鄉的關係未能充分展開和產生完整的觀點,至為可惜,期待未來能產生更富戲劇色彩的觀點。
《家的妄想》
演出|阮劇團
時間|2016/06/19 19:30
地點|嘉義縣立表演藝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