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侯瀚(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文學跨域研究所碩士)
評論一件階段性作品,關鍵並非提前替它蓋棺論定,也非把尚未完成的部分都視為缺陷。階段性呈現值得被評論,正在於它讓作品的生成過程被看見:材料如何聚集,形式如何試探,創作者如何決定問題的重心,也如何暴露尚未解決的結構難題。曾智偉《在毛細孔之間的罪》談愛滋、談刑罰、談告知義務,也談親密關係如何被法律改寫,但它目前最值得討論之處,正在這個未完成狀態中。作品的起點可追溯到他想以綢吊跟戲劇結合,去討論《愛滋條例》第二十一條,當愛滋刑罰化、真實訪談、綢吊、鋼管、Voguing、Drag、告解、法律象徵與倡議錄像同時進場,作品要如何從「議題材料的集合」走向「劇場結構的完成」?
感染者在法律與親密之間的處境正是如此,當表演者被布纏繞、拉扯、吊起,觀眾看見的是具體受力,身體得在不完全安全的位置中維持姿態,就像感染者必須在困難中維持日常。
作品開場的互動設計,也讓觀眾提早進入舞台結構,它並未急著告訴觀眾第二十一條有何爭議,反而先讓觀眾經驗選擇,我被詢問:「罪是什麼?」、「罪和你的距離?」——當愛滋刑罰化往往被視為感染者、原告、檢察官與法院之間的事情,互動的表演方式卻使我意識到自己也可能在親密關係中成為提問者、懷疑者、恐懼者,甚至以安全之名要求他人交出身體資訊的人,這裡讓觀演關係在互動瞬間被縮短——你的確有可能離得非常靠近。
舞蹈段落中,綢吊指向懸浮、包裹、墜落或其依附,彷彿使脆弱具象化,當作品處理愛滋時,最害怕落入宣導式語言,像是那些安全性行為、正確認知、去除歧視等語彙。然而《在毛細孔之間的罪》較有意思的地方,是它選擇讓身體先於口號發生——愛滋從來無法被縮減成純粹的醫療資訊,因為感染者面對的經常是關係中的拉扯和法律中的威脅,身體在鋼管上展示力量,也在綢布中暴露不安,兩者合起來才接近感染者生活處境的矛盾。
其中Voguing與Runway的引入,則使作品進入另種身體政治,Voguing源自酷兒、跨性別、黑人與拉丁裔社群的舞會文化,其核心關於在排斥中創造可見性。當Runway出現在以愛滋刑罰化為題的劇場中,它便成為感染者與酷兒身體重新奪回目光的方式,如果法律讓感染者躲藏,Runway則要求身體昂首,這種姿態讓使作品從苦難再現轉向公開現身。
Drag與Comedic段落的功能也在此浮現,舞台用幽默與戲謔轉化愛滋議題,帶入變裝、酷兒與護衛自己的能量,原因在於過往談愛滋的作品常被悲痛籠罩,這讓《在毛細孔之間的罪》避免把感染者固定在被同情的位置,變裝的正義女神、寶劍與天秤,將法律象徵推向誇張與嘲諷,但在Drag身體上,她變成一場對司法神聖性的拆解。
作品中大聲公的使用,是另個精準的表演裝置,大聲公能將語言放大,也讓語氣粗糙化,當它承載檢察官式的追問時,聲音只剩下盤問,感染者的身體在這裡再次被制度穿透——你知道自己感染嗎?你有告知嗎?你有隱瞞嗎?你是否造成危險?這些問題聽似理性,實際上帶著羞辱性的公開性,大聲公使司法語言成為聲音暴力,觀眾因而聽見法律如何將親密關係切割成供詞。
作品的紀錄劇場部分同樣值得重視,團隊訪談第二十一條相關人士,包括被告、社工、醫師、律師、法官等,也蒐集其他感染者的真實故事,透過拼貼與扮演,讓觀眾感受之間的聚合,這樣的方式使作品避免單一受害者敘事,舞台上的聲音來自多個制度位置,多聲部如實呈現了第二十一條如何把許多人捲入有害的身體治理系統。然而,紀錄材料一旦進入舞台,就不能只依靠「真實」取得力量。真實需要被安排出節奏、角度與觀看距離。現階段的作品已能讓觀眾感受第二十一條的重量,下一步則需要讓這些聲音形成更清楚的衝突與推進。
因此,材料龐雜會不會阻礙觀眾接受,取決於作品是否建立出主從關係。目前紀錄文本、倡議錄像、綢吊、鋼管、Voguing、Drag、告解、法律象徵同時出現,每個材料都能成立,卻尚未全部被整合到同一條表演動線中。觀眾可以理解每一段各自想說什麼,但段落之間有時仍像並列,推進感尚可再加強。哪些材料負責建立情境?哪些材料負責推動論點?哪些材料負責讓情緒轉向?哪些材料只是象徵補充?完整製作若能回答這些問題,龐雜就會成為壓力結構,而非資訊負擔。
因此,作品裡「脫下衣服」與「穿回衣服」的動作具有完整結構,脫衣像揭露,也像告解,穿衣像返回日常,也像重新藏匿。感染者被要求坦承身體,卻未必因此得到理解,當衣服一層層離開,皮膚顯露,觀眾看到的是坦白的代價,當衣服重新穿上,身體回到社會表面,觀眾才理解隱藏也是一種生存技術,這組動作讓作品超越議題說明,抵達真正的劇場性,它用行動展示難以說明的心理重量。
現階段的《在毛細孔之間的罪》已經發展到一個清楚位置:它找到以身體處理法條的方式,也找到以酷兒表演處理恨的策略。它尚未完成的,是如何把這些組織成更精準的舞台結構。完整呈現不需要加入更多材料,也不需要把現有段落推得更華麗;它需要更嚴格的構成。從觀眾互動進入法條,從法條進入個案,從個案進入身體受力,再從身體回到公共行動,若能形成這樣的推進,作品便能從有效的倡議劇場,走向更成熟的身體政治劇場。
第二十一條像是「給恨的舞台」,這幾乎概括了整件作品,法條讓恨有了名義,劇場則反過來把這個舞台搶回來,讓恨、污名、恐懼與法律暴力在觀眾面前現形。《在毛細孔之間的罪》讓我看見:一個社會如何把歧視變成正義,又如何需要透過表演,重新拆掉這座為恨搭建的舞台。但我認為,這件作品最有力量的主角,應該是「被法條改變的身體」。只要這個核心確立,綢吊、鋼管、Runway、Drag、大聲公、脫衣、紀錄文本與倡議影像,就能成為不同方向的壓力,共同擠壓出作品的形狀。
《在毛細孔之間的罪》
演出|曾智偉、帕斯堤聯盟
時間|2026/05/23 19:30
地點|懸 浮 Suspension Studio-先嗇宮館(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36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