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廟宇除了作為地方的信仰中心外,更是社區居民維繫情感的中樞站。由此,具有神靈性的宗教場域經常於寺廟整修後、神明大壽與特定節日舉辦盛大的典禮討神明歡喜。其中「搬戲」到廟前廣場上給神祇慶賀不僅是千年來承襲的傳統,也間接地敲響戲班子的名號。
萬福庵主祀齊天大聖,是位於臺南市赤崁樓附近的古廟,廟方特別在安座入火大典為神祇獻上秀琴歌劇團的劇作─《大盜玫瑰賊》。走入巷內,廟口前的榕樹旁搭起了臨時的野台棚架,後台演員毫不遮掩地梳妝整衣,俗稱的「椅子錢」,每張20元地並列在台下,鄰近的住家成群結伴地帶著厝內各式的小凳趕來,距離開演尚有半個時辰,廣場卻已人聲鼎沸。這不僅嶄露了「秀」團在臺南的魅力,也瞥見從古至今成定的習俗脈絡。
開演前3分鐘,紅色的布幕仍垂掛著,但透過「流行樂」的彈奏、燈光的繽紛閃爍與乾冰的霧漫效果來彰宣即刻開鑼;舞台上沒有獨立的樂池區,因此右舞台敲打著爵士鼓,電子琴與二胡則在左舞台相伴,獨獨於聽覺的選擇上就明顯地感受到臺灣現代歌仔戲與中國傳統戲曲於調性與時空背景的差異。劇團也乘此宣傳下檔演出訊息,在毫不拘束又熱鬧的景況下,幕順勢地拉起。
《大》劇演出時間長達180分鐘,內容大致敘寫貪婪的官吏為了偷公主身上珍貴的夜明珠,在她外出的途中設下埋伏,公主遭劫後淪為賣花姑娘;可喜的是,正義使者「玫瑰賊」反將夜明珠全數贖回。實際上玫瑰賊本是地方上具權貴的紳士,而愛戀已久卻不得其人的表小妹卻要脅玫瑰賊在三天內娶自己入門,否則就要向官場告發他的雙重身分。為了明哲保身,因緣際會下玫瑰賊同時與心愛的公主及表小妹完婚,婚後的地位以孩子性別作為妻妾的判別。不幸,誕女的表小妹心存報復,便加害玫瑰賊使之遭官吏擒拿,緊要關頭時,恰逢先前結拜的皇帝子嗣而逃過一劫。最終,惡有惡報,善有善報,皆大歡喜收尾。
此劇節奏輕巧明快,慶賀之意滿載於戲。主要角色出場亮相時,鑲滿亮片的衣裳奪人目光,在樣式的剪裁上頗具「布袋戲」風格,且換裝套數近達十次之多的「玫」角頗令觀者驚呼不斷;而屬於插科打諢的角色在服飾運用以「笑」果為先,慢跑鞋、迷彩裝、墨鏡......等層出不窮。由此略見「視覺感」在當代歌仔戲中的地位逐漸攀升,卻也同時感慨傳統戲曲中臉譜的意象趨漸模糊,在評斷生旦淨丑時,觀者也只得據唱念作打來辨別場上行當的缺憾。值得思索的是,「戲曲」二字中,戲與曲在演出中相輔相成,並具有精密傳承的成套規範,不時的即興表演雖促成意外的戲劇衝突,卻也讓樂師無法準確地搭配演員所創造的戲劇情境,更少了傳統戲曲中「合歌舞於演故事」,將音樂、舞蹈、戲劇性元素融為一體的精緻感。
整體而言,相較於經典歌仔戲,此戲更顯「胡撇仔戲」的風韻。整體表演上雖然具有一定的文本脈絡,但偶有「出包」時,仍以罵帶笑的方式順過,演員笑場的意外讓現場氣氛更為活躍,角色也不時地打破第四面牆親近台下的鄉親。不可否認的是「秀」團確實地保有歌仔戲沿襲而下的脈絡,且實際地掌握民間祭拜演出與劇場演出的調性差異,少了正規的劇場建築與疏離感,野台戲倒多了人情間的親密與自在。文化脈絡的建立本就該應地適宜,是這片土地建構了在地的文化風情,透過《大》劇在廟前的文學、藝術演出中發現:台上台下呵成一氣的親暱感不僅在消費文化的市場中少見,更是在車水馬龍的水泥世界中難以體悟到的純正熱絡古早味。
《大盜玫瑰賊》
演出|秀琴歌劇團
時間|2014/10/20 19:30
地點|台南萬福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