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銘宸把馮程程的《誰殺了大象》拿到台北演出,劇本很大程度的與三一八運動扣連,讓人不禁既害怕又期待,一年過後,我們要如何面對當日這個曾奮不顧身地投入、如今記憶卻越來越模糊難辨、是是非非、對錯複雜又難以說清楚的歷史事件?
從一開始的獨幕劇就先聲奪人,日復一日的在革命現場起床、洗澡、刷牙、派早餐,遇上煙霧彈、水砲、橡膠子彈,演員一個人演出所有的歇斯底里,而當日革命現場的參與者,如今抽離出來,看著他的吶喊、他的恐懼與試圖冷靜,所有觀眾都在發笑。但覺得很心涼。
矛盾的情緒製造劇作思考和議題的空間,這也是全劇的定調。所以,當兩個警察與長官出現,伴隨輕快的古典樂,富有節奏地(綜藝節目化地)吟讀:「⋯⋯要在一秒鐘內作出決定,準時下班,你,做不做得到!」時,觀點的轉換、表達形式與內容的矛盾帶來絕佳的效果。這個我很喜歡,不多不少,他們知道他們要講甚麼,卻很自制,一旁不言語的長官從頭到尾只挑動眉頭、脖子配合節奏,很有意味,這是另一個權力階級中的權力階級。當舞台只剩長官,他拿出一個不停走動的時鐘,口吐鮮血,對警察過勞的關懷,讓人無法輕易為任何角度下一個定論,劇作就是這樣勾住人的注意,運動中的加害者變成了受害者,觀眾要如何面對他們?
三一八運動發生至今已一年多,要如何再討論這場運動中一切能被討論的,很高興在這劇看到了很多的觀點:在劇場分發糖果,挑戰觀眾的劇場禮儀,要如何定義禮貌,教養還是秩序、還是權力支配?警察在被長官檢查後,相互的調侃和玩笑,他們是個機關,還是個人?
至於運動中出現的國家暴力,煙霧彈、水車、塑膠手環等,都被化成綜藝節目般呈現(例如有如購物電視台般的主持「如何解開塑膠手環」),一方面避免了創作者表現過份憤世、過份自溺的革命情懷,也是現今整個社會包括社會運動的大勢,一切都可消費、一切都可成為娛樂,一切都有娛樂的策略和意圖,觀看三一八的討論,就可得到呼應。
兩位演員述說自己如何成為權力掌有者。革命參與者小時曾負責管理全班秩序,當看到同學不好好睡覺時,把名字記錄在黑板上,但下課前卻總把名字刷去(「我只是鬧他一下」);另一個長官卻在擔任無法讓同學安靜的糾察隊長時,瞥見了威風的主任,能不動聲色就讓全場安靜,從此嚮往這種「神奇」的權威。在下一場,長官詢問到底是誰下清場命令時,那口氣,已經十足的學會了當日的主任,目睹一個人如何成為了「那種人」,那是一個意識的翻轉,原來那些讓人恐懼、鄙視的長官,他們並沒有離我們很遠。
而從頭到尾都沒有出現的大象,到底象徵了甚麼,那幾聲在侷促的小劇場尤其響亮的槍聲,帶給人無盡的思忖。全劇另一個重點是生命,你如何定義生命,決定了生命到底貴不貴重。所以,當演員在椅子上不停的發問,重覆的發問,尤其是第二次:「有沒有人問過你你喜歡甚麼,吃了飯了沒⋯⋯」,尤其是,把大象的生命、人的生命、螞蟻的生命、和一隻叫「大象」的小貓的生命放置一起談時,元素並置所創造的對比,把《誰殺了大象》進一步重構成:「誰」,殺了「甚麼」,然後才有「所以⋯⋯」。
雖然最後略長,我覺得這劇試圖說的很多,也說得很好,不過重覆(雖然表演方式不一)的台詞,以及太工整太可期待的獨白和重演,的確挑戰了觀眾的耐性(從某一場開始就看見身旁的觀眾在偷偷看手機,看剩下多少時間)。但《誰殺了大象》確實是我近期看小劇場的亮點,演員們的遊刃有餘(這四字詞語是朋友說的,我也很認同),新文本在詮釋下的威力,帶來了相當滿足的觀劇經驗,還是覺得驚喜。
《誰殺了大象》
演出|黑眼睛跨劇團(李銘宸)
時間|2015/05/09 19:30
地點|牯嶺街小劇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