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符合臺北場演出前後的要求,筆者不會提到任何臺北地點與路線,因為本篇的雷皆來自演出結束的澳門場,但反而讓臺北場內容暴露更多,甚至可能讓觀眾覺得不完美,因此建議讀者以平常心閱讀本篇。
5月觀賞過澳門藝術節的版本,因此我想先從劇名談起。原名為《Remote X》的節目,在澳門用觀眾視角且較直觀的命名《聽你的.走我的》,以感官與行動加上你我構成,頗為親民。到了臺北,製作團隊則取名為《遙感城市》,象徵以耳機「遙」控觀眾「感」知,且讓其在「城市」裡漫遊的節目,格局相當宏觀。且諧音更是電腦遊戲人所知的「搖桿程式」,除了將遊戲概念隱藏其中,也暗喻這是一支程式,雖然四個字稍嫌端正四方,但我很喜歡這樣的命名,充分展現中文每個字都是一個宇宙,且可疊加產生新意的特色。然而,這樣命名差異,也顯示兩地文化有所不同,因此本文想要呈現的是《Remote X》在這兩個城市間的細節差異,藉此探討國際化(群體)與在地化(個體)的關係。
首先,在澳門與臺北演出前的差別就是,只有臺北要求觀眾「不能洩露地點、不能錄影、不能打卡以及直播」,以及最後要求觀眾不要透露地點路徑。相形之下,澳門似乎就顯得自由多了,除了要求觀眾準時抵達外沒有其他規定。二刷的我則認為有無爆雷完全沒有影響,因為這類型演出,若沒有搭配語音以及其他現場觀眾的存在,就算拍再多照片、直播以及暴露地點都沒有意義(我一度想錄音,因為條文中沒有禁止錄音),若因而擔心則太小看了「體驗」。但這樣的限制真的很有意思,完完全全反應了兩處文化上的不同,同時似乎也像是演出中「正義與自由」的辯證,怎麼說呢?待我緩緩道來。
原則上,《Remote X》在臺北與澳門共同經驗的橋段分為下列場景,隨著路徑不同順序也不同:最初的人造自然空間、身歷其境的運動場、連結傷病與健康的醫院、行進隊伍分成左右的街道、必須選擇的路口、看見群體的圓形鏡子、街邊就是劇場、人造水池、政治空間的反思、在公眾處跳舞、人生的跑道、在天橋或具高度的位置觀看人們與城市、聲音從女轉男以及最後在天台上的蒸發重生。
而臺北版與澳門或其他城市,在空間上最大的不同,則是最初地點不在墓園。如果一開始的聚集處是在墓園,將對整個演出過程感受有著相當大的差異。因為這個演出就是讓觀眾藉由耳機,讓自己與現實空間的聲音隔絕,並透過語音暗示自己剛剛死去成為中陰身,也成為了自然,並回到了城市裡的人造自然;再從一路上的經歷,轉化至最後的重生,藉此在拿下耳機後,面對猶如新生的自己。然而,臺北市有滿足前述各種場景又不需走太遠的墓園嗎?顯然在現實演出裡沒有。因此即便拿下耳機後的體驗還是可以達到原作意圖,但終究在整體結構上少了首尾呼應,這是臺北版唯一可惜之處。
然而,除了前後順序些許不同外,臺北與澳門在內容上也有些許文化上的差異;澳門比較親民,沒有太多限制,整個隊伍大約只有二十幾人,感受上比較接近澳門藝穗節。而在臺北則感覺正式許多,除了觀眾多達五十人外,整體設備也不同。氛圍在集合處就已經感受到,更不用說驗票後,立即獲得一張規則說明書,原本想使的壞,在拿了這張紙後像是簽約般馬上消弭。這樣看來好像澳門比較自由,而臺北相對保守而且嚴格對吧?有趣的在後面。
澳門在順序以及語音用字上都企圖挑戰觀眾的順從性,例如在天橋上,它要求我們跳一下,跟著跳之後,語音就說「我叫你做什麼你都做,你是傻瓜嗎?」在當頭棒喝後,我便試圖跳脫它的規範。後來有一處是左右的選擇,是採取多數決,人多的那一隊就往那個方向去。我刻意在群體決定方向之後,往相反的方向走去,這時有一個工作人員就走過來,示意我該往另一個方向,除了出戲外,也讓我感到個體自由在群體利益底下,終究是無法真實行動的,特別我當時是在中國澳門,也有著不同的意義。
然而在臺北,前述挑釁的段落則放在最後,因此反抗意識的比重便沒有一直伴隨著旅行過程,整體很平和。而且,在臺北無論脫隊走,甚至消失在隊伍的視線,都沒有人理你,是的,沒有人理你。這樣聽起來臺北真的很自由,但仔細分析之後就會發現:
1.耳機訊號有範圍,跑太遠就聽不到內容。
2.耳機內容建構在觀眾視野,跑太遠就看不到聽見的東西。
3.會刻意走失或特殊行動的觀眾,其實非常清楚群體位置,只是想藉此看看他人反應,當被無視時,自然就乖乖回到群體裡。
4.這張門票可是價值新台幣1000元(澳門則是150澳門幣),隊伍本身即是人質,不跟到最後絕對不划算,也就是說,從買票後驗票起就已無法逃出此消費牢籠。
除此之外的差異,是在跳舞的段落裡,我不確定臺北大家是否聽到的都一樣,但在澳門則明顯分成了兩組,而且是在人多的廣場上,A組跳舞,B組則坐在一旁當觀眾。
回到《Remote X》,不得不讚嘆最後在天台的雲端驚艷,這無論在澳門或再次體驗的臺北都有著同樣的感受,而我則更喜歡臺北的,將「圓」從開頭到結尾都得以貫穿。但整體說教意味還是稍嫌濃厚,或者說很催眠,腦波弱一點就陷入其中。我思索這是否為里米尼紀錄劇團想做的「透過催眠喚醒被催眠的人們」,這句話是存疑的,也或許是諷刺。因為顯然要透過「人工智慧是上帝,是牧者」灌輸一個新的價值觀,讓觀眾得以辯證思考,原本的自己被什麼樣的群體價值觀所控制著。
讓我們將視角從演出再往上拉一層,當臺北藝術節為了群體利益(觀賞體驗),提出限制避免爆雷時,個體(觀眾)應如何思考。是應該試圖抵抗限制、突破牢籠,還是應為群體放下自我並順從,甚至進而撻伐他人的不順從?又或是不抵抗也不順從,維持當下的本我,不受到腦中價值觀聲音的影響?不過就評論來說,要不爆雷真是挑戰書寫者,畢竟評論要面對的是不曾看過演出,甚至十年後的讀者,是否要為此而消音也是可以思考。我完全明白主辦單位為了觀眾更好的體驗而定下規則,但幾篇文章為避雷寫的提心吊膽,這樣真的好嗎?這些文章多年後再看時,會是什麼樣的景況。也許可以要求在演出結束再發文,但如果《遙感城市》演出長達二個月甚至半年怎麼辦,或是演出後票房一直低迷,主辦單位又會否希望觀賞過的人或評論者發表好評,使票房能夠有所增長?相信這樣的情境一點也不陌生。相對於票房壓力,爆雷是否還重要?
上述的每個問號都是關於群體與個體,如同旅程中,行進隊伍分成正義與自由兩隊,語音也同時說著兩邊立場與觀點,一旦聽從了語音而做出選擇,我們會否將不同己路的人貼上標籤,甚至產生敵意?但又或許他只是維持先前的行進沒有做選擇,只因與人們走在一起而被歸類。因為在這社會上,並非每個人都能輕易做出選擇,有些人甚至是天生的,而乍看可以選擇的我們,是如何觀看這些我們以為已做出選擇的人們。
再往上一層,網路社群快速地連結了人也連結了各城市,《Remote X》在2013年演出後,就受到大量城市藝術節的邀請,在各地搬演成為「群體」,四年後臺北與澳門藝術節也不落人後跟上了這班車。除了這個節目,還有更多知名節目等著進入我們腦中,影響著我們。然而,在這樣藝術的大流行趨勢裡,是否我們(個體)也必須跟著其他眾城市(群體)走一樣的路,還是能思考「城市及其未來」有無任何走出的可能?會不會就像這個演出與這篇文章一樣,個體無法脫逃,因為資訊早已儲存雲端,即使我們在天上蒸發重生,這篇文章的配圖都不是現場劇照。
附注
1、參考資料:澳門藝術節一週記(上)
http://reviews.macautheatre.org.mo/other/2017/06/2131/
《遙感城市》
演出|里米尼紀錄劇團
時間|澳門2017/05/20 11:00 台北2017/08/25 16:00
地點|澳門聖味基墳場出發、台北市南港與信義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