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新詮」是當前戲曲演出的慣見手法,但更多時候能激盪超乎常人想像的火花,有誰能預料晚清冤獄四大奇案之一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會在現代以《楊老五與小泡菜》的面貌見世。當然,這部劇作只是取其「旨趣」另行闡發,並無意為楊乃武、小白菜翻案平冤,且編劇李易修已將此劇定調為「胡撇音樂劇」,承襲「胡撇仔戲」的拼貼精神以開創我們所未知的異想世界。
故事從三位囚犯流轉監牢說起,彼此有心無意的對話揭開了一個「編劇」的荒謬故事,劇中的「編劇」編創了《楊老五與小泡菜》的電視劇劇本,觀眾反映叫好卻也造成真實世界發生與劇情故事相仿的命案,導致「編劇」鋃鐺入獄。沒來由犯司法的「編劇」豈能料知寫個劇本會動地驚天?三個罪犯的對話,神趣地重回《楊老五與小泡菜》劇中的犯罪現場,三位演員忙碌地扮演大灌腸、灌腸母、仵作、知縣、楊老五、小泡菜等人,羅織了戲中戲、案外案,接連的翻案卻翻出了司法審判的疑慮與黑暗;當然,這不表示現代社會的司法缺乏公信,只是很深沉地揭示臺灣的法界現況,甚至諷刺未經審慎檢察,讓冤案纏訟多時的慘例。
全劇在主題精神與思想內涵上投注了不少心力,將司法體制、生命人權、警治政風、媒體素養、性別關係等議題融入劇中,戲裡的三位囚犯道出不白之冤或不平之鳴,戲中戲內的諸多人物則竭力諧趣調笑不公、不義、不明、不白的社會,平凡的小人物只能照著掌權者所定的規矩生活,就如同演員只能順從「編劇」擺布(林朝緒在劇中數次回應為何又是他挨打,也反映了在戲裡只能接受不得反對的實況)。故事貌似朝向「編劇」的安排而發展,實際上卻早已不如預期,三位演員趕演多種角色,其實打破了角色的人物關係,三位演員早已入戲甚深,使得劇中人物性格的形塑與詮釋屢屢不同,徹底發揮戲曲僅供「代言」的特質,藉每個人的對話重新拼湊、還原真相。
傳統戲曲在「承傳統、創新局」的聲浪下已有不少「創舉」,但《楊老五與小泡菜》的表現手法極具奇思妙想,企圖讓歌仔戲的傳統與時尚風貌同步呈現。嚴格來看,這部戲不能視之為歌仔戲或「胡撇仔戲」,可視為具有「胡撇仔」精神的歌舞劇,劇中的音樂結合傳統和西洋器樂,共同譜就搖滾版的新潮曲調,唱出對人生與社會的不滿與批判,Rock的混合形式也造就音樂的變異創新。
憑藉李珞晴、林朝緒和周岑頤三位坐科扎實的演員表現,為本劇增色不少,融腳步、手路和身段動作於歌舞之中,擺脫虛擬、象徵程式的拘束而頗具變形律動,尤其小泡菜受刑銬問、被脅迫賣淫等情節,三位演員展現扎實的武功,唱跳武打仍不忘取悅觀眾,著實令在場觀眾歡笑而拍手叫好。但值得擔憂的是,全劇使演員疲於奔命,十足考驗演員的體力、耐力及注意力,由於劇情因時空交錯而顯緊湊,使得演員在某些動作上有些小缺失,如林朝緒騰躍躺在桌椅上稍有閃失而不成、周岑頤舞動水袖稍嫌纏誤,這樣一部操勞的作品,也見得「編劇」之外的演員是多麼地辛苦。
值得欽敬的是,罕有檢場能融入戲劇之中,而且翻身、劈腿也十分到位,融貫於整場演出,不會讓人感到有局外人攪和,導演統籌得相當和諧。
舞臺設計暗藏玄機,得以讓演出的道具靈活取用,增加戲劇的流暢性。燈光設計亦別具巧思,透過光影呈現牢房既簡約又明顯。服裝設計則讓人明確感受到非真實的存在,讓演員套上不同花樣的造型服裝即能扮演該角色。
但全劇在音樂及音效的配合上仍有調整空間,全劇一開始刻意在誦唸聲中,提醒觀眾用心「聽」出端倪,緊接著就傳來群眾叫囂與記者採訪的聲效。但既然要做出這樣的效果,擬真程度還有待增強,記者現場報導可再多一點聲音上的情緒、語速變化,群眾叫囂聲音當中亦能有齊呼口號的抗議訴求,些微的變化能讓音效的處理更具有引人入戲的效果。
音樂方面則須考量場地回音問題的排除,且傳統與西洋器樂彼此交錯,已非和諧搭配反倒有互相干擾的狀況,尤其傳統器樂的聲音常被掩蓋,更使「變調」的傳聲欠了些韻味。聲音方面的干擾也使得字幕呈現的時機未能適時掌握,實有調整的空間。
「元和劇子」創團未久,但三位演員在劇中穿梭扮演十二個角色,角色混雜、時空交錯,稍一不留神便覺混亂,對演員及觀眾皆是如此,需要定睛凝神費思量。劇情結構上,上半場的情節冷熱調度適宜,調弄的成份頗多,到下半場則略感乏力,劇情結局快速得讓人不明就裡,若一併考量演員體能負荷、道具擺設、服裝換穿等狀況,稍加修改或可取得各場次的平衡,而不致使上半場精銳盡出、下半場後繼無力。
整體而言,編、導、演盡善盡美,或許我們視之為「胡撇仔」的風格,但就二旦一丑的安排來看,也是「老歌仔戲」踏謠調弄的組合,透過文化拼貼讓整齣戲穿梭時空,以娛樂為旨趣,是一部難能可貴的鬧劇。但讓人感到擔憂的是,當觀眾領略到這部戲的趣味時,是否會減少思考,而削弱了社會批判的意識,值得留意。
《楊老五與小泡菜》
演出|元和劇子
時間|2012/03/30 19:30
地點|臺北市華山1914創意文化園區東3館烏梅酒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