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陳正熙(2023駐站評論人)
一個微風徐徐的午後,走在台中新的發展中心「七期重劃區」,走過那一幢幢的豪宅大廈,走向國際知名建築師設計的台中國家歌劇院,為的是一場關於土地與人民、交通建設與環境生態、官僚體制與勞動群眾之間,錯綜複雜關係的小劇場演出。
因此,這個經驗的意義是什麼?
由差事劇團與石岡媽媽劇團共同演出的《千年之遇》,結合客家老山歌、南管、薩滿提琴,嘗試探討客庄生活與文化,受國土開發政策和現實利益的影響,所面臨的劇變與消失危機,探討的具體議題,就是在地的「石岡反徵收自救會」,因為土地徵收,影響農作,規劃路線途經曾受九二一地震災影響的斷層地帶,而引發的安全疑慮,對「東豐快速道路」建設計畫的持續抗爭。
《千年之遇》首演於去年11月,地點就在石岡梨園戶外劇場,是一個結合地景漫遊的環境/民眾劇場作品,此次在歌劇院小劇場的演出,脫離了原來的空間脈絡,成為一個典型的小劇場演出。因此,對這場演出的討論與評價,就需要完全不同的詮釋架構,無論是美感經驗或議題探討,也就不再只是單純的認同、支持,或不免帶點浪漫氣息的「相遇之約」。
就演出本身而論,《千年之遇》是一個「失焦」的作品:不同表演形式的跳躍交錯,將整個舞台敘事割裂成零散的片段,始終無法聚焦,模糊的意象倏忽而過(「高架道路從農地上方飛過」),仿佛翻閱過一張張失焦的老相片;山歌、南管、詩、提琴,各自發聲,偶有呼應,卻不足以構成「對話」,最後一段的擊鼓表演,突兀難解:演出者將舞台後門打開,露出劇場外的草地與戶外展演空間,試圖重現地景漫遊或環境劇場的氛圍,遠方幾個路過行人被擊鼓聲吸引卻不明所以,佇足張望成為演出背景,卻更凸顯出劇場與真實的距離。
因此,就演出者要探討的議題,或表達的抗爭訴求而論,《千年之遇》所提出的論述,也是失焦的。
我可以理解,任何與「東豐快速道路」計畫類似議題的提出,不僅只是相關社群必須自己面對的挑戰,而隱含著更深刻,與一般社會大眾都有關係的政治思考:追求便利快速的代價是什麼?由誰承擔?我們習以為常的經濟發展模式與個人生活方式,是否為適切且合乎人性的?只是,對於非在地的人們(在場的部分或多數觀眾),「東豐快速道路」的必要性與迫切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終究不是切身而即時的;交通建設的便利性,與環境改變(破壞)的代價,兩者之間的權衡,對於沿線的不同村里聚落,似乎也並無一致的準繩,自救會抗爭民眾(演出者)在這個議題上的立場,有其正當性,但如何得到更廣泛的認同,不僅不是理所當然,更是困難的。
因此,《千年之遇》的對話、吟唱、身段、詩、與音樂,除了劇場性、表演性的意義以外,是否能夠觸及議題本身的複雜內涵,和其中的利害關係網絡,美學、詩意、情感,在劇場以外的現實世界中,如何才能不被開發的巨輪碾壓,不被車流的呼嘯淹沒,讓我這樣的「旁觀者」也能感受到切身的意涵,對創作者來說,都是艱難卻不能不面對的提問。
或者,換個方式提問:如果「地景的毀滅是真實,人文的改變是真實」,那麼,劇場的真實,詩的真實,如何才能真正「賦權」?
《千年之遇》被抽離既有的空間與生活脈絡,放置在一個反映特定階級意識的文化建構裡,就和位在重劃區豪宅群落當中的歌劇院一樣,呈現出某種弔詭的狀態:在一個印證城市之「仕紳化(gentrification)」的「公共紀念碑」裡,演出一齣關於邊緣社區如何受都會中心的思考邏輯牽制影響的作品,身為觀眾的我,如何協調這之間的衝突矛盾?這樣的作品,有無可能,如何才能對當代社會的空間體制,提出有力的挑戰?
或者,如本文開頭的提問:「這個經驗的意義是什麼?」
差事劇團長期以來與石岡媽媽劇團的合作,是本地社區劇場、民眾劇場的一個典範,提示了我:「劇場創作和日常生活勞動,不可分割,不僅作為素材,更是具體的實踐」,而隱含在劇團作品中的「抗爭」意識,也能不斷「對當代的生產體制與發展邏輯提出質問」,刺激我們從不同角度,思考劇場與社會的關係。我對《千年之遇》的演出,因此有了複雜而矛盾的感受:一方面,是對演出者的良善初心的感佩,另一方面,是對作品本身的不滿;一方面是無法否定的感情用事,另一方面,卻是同樣不能無視的理性判準。
「愛之深,責之切」的陳腔,不是完全沒有道理,但,我多麼希望能更理直氣壯地接受那最簡單、最單純的想像與真實。
《千年之遇》
演出|差事劇團
時間|2023/2/25 15:00
地點|臺中國家歌劇院 小劇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