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裴洛美被割去舌頭,她便失去了發聲的能力。《夜鶯之戀》(The Love of the Nightingale,1998)改編自古希臘劇作家索福克里斯的《泰瑞司》與奧維德的《變形記》。我們仍應該問,英國著名劇作家沃騰貝克(Timberlake Wertenbaker)在當代揉合這兩個原古的故事,為何仍讓這名被剝奪發聲權的人是女性?若是忠於她選擇改編的素材,還是要問為什麼被割舌的是女性?意思是,即使凸顯「暴力之下禁聲消音的行動」也不能忽視劇作中原先便存在的性別議題。
觀眾進場完成後,正戲開始,裴洛美和她的姊姊普洛妮兩位雅典公主也如青春懵懂的少女一般,對「性」感到好奇。兩人談論著男人的身體……,有些內容是清楚的,有些內容似乎因為麥克風技術收音的問題或是演員聲量確實較小而模糊不清。但既然這是正戲的起頭,接下來她們如何被「性」啟蒙,她們將經歷什麼使她們從女孩長成女人,是很重要的。
在觀眾進場時,台上的演員們在從事運動(籃球、羽球等等),不以翼幕遮掩,而將道具與演員休息會使用到的化妝台放在舞台兩側。便可知,導演沒有意圖遮掩在演出時刻不該出現在舞台上的物件,而是要觀眾意識到「看戲」。確實,導演呂柏伸在節目本內寫道「我把執導《夜鶯之戀》當作是向德國戲劇大師布雷希特的致敬之作」(註一),希望觀眾可以透過史詩劇場中的部分技巧,不入戲,而是進行思考與批判。但舞台兩側可見的物件們從頭到尾都放在台上,看戲時間長了倒也一致,反而戲才開始姊姊普洛妮無法被忽視的中國普通話口音,干擾了我對於這兩個演員扮演的是一對姊妹的想像。如果導演是有意突出這齣戲中從頭至尾都有話語權的重要女性做了這個選擇,又或者是想讓這個嫁去異地的公主更為格格不入,但原先身世的不合理性究竟該如何突破呢?
在布萊希特的舞台上,敘事投影、標語投影和標語戲劇場景不是簡單地共存,而是尋求定義相同的對象與事件。在這齣戲中,也使用了大量的投影:首先深刻的是配合著不在戲中的兩個現代角色(穿著紅色球衣,其中男演員由牛許時飾演)唱RAP的時候而出現的文字,就像是字幕,帶著觀眾去意識到在現代暴力仍是無所不在。但如果戲中能夠反映這議題和精神,RAP和文字是必須的嗎?再來,是裴洛美被姊夫強暴的當下,泰瑞司將她狠狠地摔到了舞台中央的沙地上,那也是裴洛美所心儀的船長被泰瑞司施以暴行而死亡的所在,泰瑞司將腰帶解開後,燈暗,字幕出現:泰瑞司強暴裴洛美。如果死亡的暴力可以在舞台燈亮時呈現在觀眾面前,為什麼性的暴力只以文字帶過?最後,是以文字敘述三人的變形:裴洛美、普洛妮和泰瑞司,分別化身為夜鶯、燕子、戴勝。不用投影難道要在舞台上具體地讓三位演員變成鳥嗎?想像起來這樣既不諷刺還會有鬧劇的效果。在《勇氣媽媽》中,我們在接下來情節要被演出前,就知道這一景會發生些什麼,因為布萊希特提前用文字告訴觀眾,他不要觀眾被情節帶著走,而是提前知道情節之後讓觀眾想角色是不是其實在某個時刻可以跳脫自己的命運。若三人變形成鳥的文字敘述不在所有情節已被演員演繹完成才出現,是否可能達到接近或相同的效果?回顧這三處投影,若要為它們「尋求定義相同的對象與事件」會是什麼呢?我認為不太有交集。
最終使裴洛美被強暴一事得以真相大白的酒神祭,便可以明白原先普洛妮與女伴們在狂歡舞時有相同的舞蹈動作,但裴洛美加入後也有相同的動作,若是為了美的展現,但這美的背後卻象徵了她們屬於同一族群。再從寫實的想像著手,一個新加入的成員會知道要跳什麼動作嗎?對應開頭姊妹倆口音不同,此時身體卻很有共識,該怎麼解釋?
裴洛美尋求真正心之所屬,然而卻慘遭被擁有權力的男性佔據身體的命運;普洛妮別無選擇直接進入婚姻,從不適應到被既定的婚姻樣貌所馴化,但她也從中獲得自己的小小幸福。兩人看似大相逕庭,其實從女孩長成女人的過程中,無不是暴力所致。這齣戲確實充滿著暴力過後的傷痕,但若只因為割舌而禁聲卻不深究暴力背後的權力關係,是不可能將有力量的聲音遠遠傳播的。
註釋
1、節錄自呂柏伸於《夜櫻之戀》演出節目手冊〈劇場的願景〉。
《夜鶯之戀》
演出|台南人劇團
時間|2017/03/19 14:30
地點|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