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不是一齣寫實又俗氣的家庭劇碼,也沒有先疏離後大和解的賺人熱淚情節。觀眾首先會被熱熱鬧鬧的舞台呈現吸引,每位成員都有專屬自己的一場戲,或在現實生活中,或在遊戲關卡中。妹妹唱作俱佳地唸「我的志願」(在火星上開動物園)作文、頒布樂樂園法令,顯示出她是個想像力極豐富、但又過度理想化的小學生。媽媽在現實生活中發現了丈夫的外遇,與丈夫大吵,在遊戲關卡中則被轉化為賣場裡執迷於「滿千送百」的婦女。父親在酒店聚會的場景道出職場男人的無奈,離開酒店後的獨白(小時候家住海邊,姊姊發燒變成植物人後他還硬要帶她去游泳,結果她就溺死了。)才顯現出不同於失職父親/丈夫、失意職員的樣貌。
相較之下,哥哥的戲份較少,想出門找媽媽、阻止她自殺卻被妹妹絆住,想對妹妹說明樂樂園法規的荒謬,卻因誤殺妹妹的寵物而被困在房裡。哥哥的角色功能無法妥善發揮,他的存在似乎只是為了拉出遊戲中K的敘事,一開始K還被他操控著,但後來遊戲失控,K也脫離了他,逐漸發展出自己的故事。
但喧嘩熱鬧結束之後,令人不禁回想,戲劇一開始就點明的家庭危機─父親的外遇以及母親的離去─解決了嗎?一幕接一幕的緊湊場景只顯示出家庭成員的性格以及家裡各自為政、疏離、不相容的氛圍,然而危機依舊存在,敘事似乎沒有推展。
或許導演和編劇的用意本就不在解決家庭內的僵局,那樂樂園和遊戲關卡則可另解讀為非典型的家庭圖像。樂樂園是妹妹理想家庭樣貌的投射、是近乎烏托邦的想像。住在同一屋簷下的樂樂園成員們可以「各自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地區」、「所有人權力均等,權利也均等」、「在互不傷害的前提下擁有最大的自由,尤其是,追求個人幸福的自由」。但由於樂樂園成員們都是動物(貓咪、鴨子、老鼠、蟑螂),有些就是「不能放在一起養」,互相傷害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妹妹並不能接受這樣的互相傷害,因此頒布法令以期保障所有人的權利。成員們的自由被剝奪,權利卻還是未獲得保障:哥哥誤踩蟑螂、貓咪咬了老鼠。妹妹為了「依法行事」,以「正義」之名殺了所有動物。這種執行正義的恐怖偏執說明了要求家人間不互相傷害的荒謬,因為互相傷害本來就是「很自然的」。妹妹企圖打造的烏托邦終究破滅。
哥哥的遊戲關卡則像是反烏托邦,人物受極權管控,沒有自由意志,與樂樂園完全相反。一開始是哥哥操控K,後來則是遊戲設定本身控制K。但貓咪進入遊戲後反烏托邦敘事有了變數,貓咪質疑K的設定,讓K反思為何自己要去找海;貓咪啟蒙K,讓K知道吃東西的感覺;貓咪改變了K,讓K覺得不去找海也沒關係,想去哪就去哪。戲劇最後,K角色設定原本是不用吃東西的,但他拼命塞入鱈魚香絲,可看做是對遊戲設定的抵抗。與現實對照,虛擬的遊戲角色K有了轉變,而呂家四口彷彿從頭到尾都沒有進展;虛擬的遊戲關卡也出現了家庭關係中和諧動人的部分:貓咪與K互相陪伴,貓咪離開時K痛徹心扉(而不似媽媽離家出走時妹妹開心地擴建樂樂園或父親的蠻不在乎)。
妹妹極力想打造的烏托邦禁不起考驗,而哥哥的反烏托邦電玩世界卻展演了感人的陪伴。在烏托邦與反烏托邦之間,家究竟接近光譜的哪一端呢?海又在哪一端呢?
《海》
演出|褶子劇團
時間|2016/08/21 14:30
地點|台北客家音樂戲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