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時間成為真實?《死刑犯的最後一天》
2月
06
2017
死刑犯的最後一天(褶子劇團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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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純良(專案評論人)

看完《死刑犯的最後一天》,我突然發現,縱使演出創作者或呈現出來的意識形態跟我的立場相近,那也無法保證我能夠欣賞、喜歡、或相信這個演出。站在觀眾這一方,我的關鍵字是「相信」,站在劇團那一方,我不確定問題是否出於「說服」?

正如林立雄所言,【1】《死刑犯的最後一天》看來是立場很鮮明的製作,對於廢除死刑的立場,應該是站在支持而非反對。如果劇組沒有想要透露自己的立場,那麼至少對我而言,有著「作為被說服的受眾」這樣的「印象」。或許可能正是因為在台灣,「廢除死刑」依然是一個有許多爭點的議題,因此一個以「死刑犯」為主體的演出,便不免讓人有聯想。

我看表演的場次,是當週台北最冷的下午,縱使華山的烏梅劇院塞滿了人,冷空氣的感受仍舊明確。抬頭是木造屋頂,平視眼前是鐵門內的監牢,右側是長長的走道,像一個狹窄的伸展台,觀眾被分隔在走道兩旁,另有一大群觀眾座落於階梯式的觀眾席,正對著囚室與走道。嚴格來說,其實沒有哪一個觀眾的視角可以看到所有發生的事情。走進劇場是同樣的鋼琴旋律一再重複,一身體躺在我左側的床上,毛毯裹著,有一小窗,有光透入,因為視角無法確定窗上的物件,但聽起來像是抽風機的聲音(也有可能是林立雄所說的「時鐘運轉的聲音」)。【 2】劇場有兩個投影位置,其一打在囚室之內,其二在演出進行後則打在走道上,捕捉因演員背向部分觀眾而缺失的視角(通常是捕捉演員的臉部表情)。

演出由三位演員陳以文、徐麗雯、黃建豪分飾多角,故事環繞在陳以文飾演的死刑犯上,中間並由陳以文飾演另一位早於陳以文被判刑的死刑犯,象徵性地在長走道上被處死。兩者的犯罪原因頗不相同,前者因求職不順遭人訕笑一時義憤而殺害三人,後者則延續父親作為慣犯的生平,最後也與父親一樣遭判死刑。徐麗雯飾演前妻、母親與受害者的親屬,黃建豪飾演死刑犯的好朋友、獄警、與宣判死刑執行命令的職員。故事由大量的暗場開始,死刑犯於囚室中做運動、讀書,中間曾因聽見腳步聲而穿上西裝外套捧著棉被,說明其等待死刑執行的瞬間。囚室內有一封信、一張照片,照片是犯人的女兒「糖糖」(在之中只以影片現身),已多年未見父親。

先放下劇團是否試圖「說服」觀眾對死刑存廢的立場,就演出本身,有幾個疑問是看完以後我回想與思索的重心,其一是導演調度的演員能量,其二是對時間的處理方式。到底一個死刑犯會是什麼樣子?其中也會有笑,有荒謬,有細瑣的爭執與情感爆炸。但究竟什麼是一個死刑犯的樣子?什麼叫做死刑犯的「最後一天」?這種時間已到,只是尚未「開始」的低氣壓,似乎還是有所欠缺。雖然台詞也曾提及,每個人都被宣判了死刑,然而對死的意識強烈與否,這死的意識是不是自願的,確實是決定一個人身體狀態的關鍵因素。不管是在囚籠內看書,做運動(這可說是徒勞,但活著一天又似乎必須讓自己舒服些的動態),不管是說話還是對外面怒吼,死亡的預知應該要有某種重量,不管是正視或背向,除非完全超脫了死亡,否則這重量不會消失。然而我坐在第一排感受到的能量,比較多出自於行動的表象,與其說我感覺不到注定死亡的絕望(畢竟導演可能沒有想要這種絕望),不如說是,我看不見重量牽引的身體狀態。這種身體狀態,不只是飾演死刑犯的陳以文一個人要去面對的問題,也是徐麗雯與黃建豪要去面對的,作為外圍者的每一方,與同一個死刑犯的關係,其牽扯是什麼樣貌?如果死亡是一個漩渦,那麼他們身於漩渦的何方?如何掙扎?

這種身體感,同時也牽涉到了觀眾這一方對時間的感受,例如暗場,究竟是一天的開始或是結束?又或者沒有關係,只是舞台轉換的工具?如果燈光不是處理時間的主要工具,那什麼是?一開始,我以為應該是「只有一天」的演出形式,但看著看著,突然發現其實我們一起度過了死刑犯的好幾天,其中也有幾個我以為是回溯的部分,例如母親探訪兒子,帶來西裝與棉被,演出一開始,在演出犯人誤以為自己即將執行時,已看得見西裝口袋裡面也有紅包露出一角,但母親來訪,死刑犯開口對母親分說「借錢的是前妻」時,又把母親出現的時間拉在前妻探訪之後。這些時間順序的差異,沒有看到明確的調度,回歸演員能量,也沒有顯著的差異。誠實說,我沒有看見時間在身體上留下的痕跡,而在技術上沒有相應配合的情況下,故事的順序、倒敘、交錯,時間的感受,自然也就相應少了些。

除了時間以外,對舞台佈景的運用,也有令人在意的小地方;囚室的門選擇在執行死刑時才開,其他探訪與扮演另一個死刑犯的部分,則都讓陳以文直接跨過L型舞台的間隙,儘管是暗場,但坐在第一排確實看得一清二楚。如果說最後才選擇開門,是象徵了跨過生的界線,那麼在囚室內與在囚室外,兩者的過渡如何調度聲音與形式?讓陳以文自己跨過去,是有意識地選擇,或者是要讓能量的流動不要流失?減省舞台轉換的時間與人力?有沒有更好的選擇?這都是事後一再回想的課題。

我同意林立雄對徐麗雯演出提出的問題,【3】三個角色的差異不明顯,講台語的部分也有些尷尬,事實上,陳以文中文與台語交雜的流暢度也並非足夠,在兩個死刑犯之間的轉換,有外型上的差異(例如行走的樣貌),但聲音與整體狀態上,正如前面所談的能量問題,似乎可以有更大的區別。

就導演的立場,選擇台語,是要強調角色的什麼部分?是要去強調對方的階級?或者有何其他考量?編劇的設定與導演的調度,兩者之間如何協調(尤其考慮編劇本人也是演員)?這些疑問多少也環繞在另一個觀賞的環節,又或者可以說是觀眾一開始必須要趕快選定的立場上,到底這是一個寫實劇?或者是什麼?當遇到感覺與現實差距很大的地方,觀眾應該怎麼回應?例如,能在探監時口含牙籤嗎?能在探監時帶手機嗎?手機帶了能開機嗎(例如桃園監獄的接見事項,要求必須手機關機)?【4】如果死刑犯終日需戴上腳鐐,那麼探訪時的微小自由似乎就有點不合理(我認為黃建豪其實也不需要那根牙籤來塑造自己的角色)。雖說不一定寫實就要完全照著真實生活來,但是否有可能有其他調度方式?如果說陳以文認為重點是在「排除了年幼演員在舞台上失控、表現不如預期的可能」,【5】那麼使用錄音呢?

回應林立雄在結尾所感受到的說教感,是否有一部分來自寫實與否的扞格?例如演員處理獨白的方式。當交談之中夾雜獨白,當獨白的情境超脫於人與人當下的情境,我必須為自己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例如,為何一個受害家屬會願意對死刑犯掏心掏肺地說自己的無法解脫?這當然可能發生,但會是什麼狀況?在這個演出中,似乎這種掏心掏肺的獨白,能量都專注於如何讓這個獨白、告解往外擴散,但這多少也稀釋了我相信他們的可能,畢竟講得越大聲,越覺得似乎是努力要說服。這是否最終只是因為烏梅劇院的空間製造的表演選擇?現場看得到麥克風,能支援演員的音量調整,那麼這獨白看似宣告(又或者林立雄說的「說教」)的感受,希望能創造什麼效果與狀態?

形式上,我認為《死刑犯的最後一天》頗為用心地創造空間,兩個演出螢幕的視角,讓觀眾在螢幕上顯現,重複不斷的同一段配樂,間歇出現的一些小小聲音處理,其實都是有意思的安排。【6】回到那個自己無法相信,也不知道劇團是不是試圖說服的問題,有時候當狀態明確可感受,觀眾可以自己去決定與掙扎。劇場的所有元素可以幫助與成就敘事,然而回歸到表演,我可能需要一個立場,這立場並非劇本到底支持廢死與否,而是表演者他們如何說話,如何行動,如何讓自己維持在這個情境之中。或許編劇與導演對死刑有自己的想法,在寫作與實際的切換上會顯現出來,但劇場並不是法庭,他們有權利選擇自己想要的故事。重要的是這些選擇,回歸表演時如何處理。如何讓時間確實地刻記在表演的身體上?演出者在情緒的感受(感染)與身體的真實能量狀態,或許還有調度安排的空間。正如死刑犯對朋友說的,每個人都被宣判死刑,只是無限期地緩刑。那麼,是否意識到這個宣判,這個宣判是不是自願?換言之,生的有限性,與這有限性如何逼近,該如何處理?我認為是未來仍可繼續處理的課題。正如有時陳以文會抖腳,正如開場他鬆動身體,走來走去,這些都是回應時間的身體外型與動態,動態也需要內在來共同成就一個角色,正如劇場的暗場不只是技術轉場的工具,也可以造就敘事。當大部分的元素都到位,如何讓它成為真實就是下一個問題。

1. 請參考林立雄,〈多面的視角,走向教條的結局《死刑犯的最後一天》〉,http://pareviews.ncafroc.org.tw/?p=23166

2. 引用資料同上。

3. 引用資料同上。

4. 參考自「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接見注意事項」:http://www.typ.moj.gov.tw/ct.asp?xItem=341172&ctNode=31178&mp=045。

5. 引用自張雅筑、賴冠妤,〈《死刑犯的最後一天》——專訪陳以文〉,http://www.taedp.org.tw/story/3103

6. 柯志豪的配樂可參考soundcloud上的配樂集,https://blaireko.bandcamp.com/album/--14,印象中持續重複的片段,應該是其中的第十首〈思念〉。

《死刑犯的最後一天》

演出|褶子劇團
時間|2017/01/15 14:50
地點|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烏梅劇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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