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與白,開演之際的舞台被這兩種顏色所填滿。隨著十二名陪審員步入舞台,開始有了不同的色澤,就好像人類進入了本該是非分明的司法,再無純粹的黑白。故事圍繞在十二種不同的觀點對於死刑判決的討論,並隨著立場的變異,想法不斷游移,將死刑、犯罪問題焦點由加害者與被害者轉向作為旁觀者的群眾。最終思考究竟什麼是正義,什麼又是自由意志?
整個劇場一直瀰漫著某種格格不入的真實。伸入式的舞台設計、即時投影的現場拍攝與演員矩形的落座方式,使得視覺焦點常常不能輕鬆鎖定,甚至是被遮擋,以寫實主義侵略觀眾的舒適感。當戒指、冷氣、火箭,乃至莫名響起的手機震動聲,以一種極度生活化的符碼使人感受到不自然,即令人察覺到這樣的瑣事竟與生命的重量相提並論;另一方面利用開錄與補妝的設定,將戲中與戲外明確區分,但,排隊進場時由劇場內傳來的聲響,與開場前的火箭新聞,還有中場休息時的短片,又瓦解了開演與否的既定秩序。劇場的真實與虛假被操弄,似乎真實未必是虛假,虛假又未必是真實,也許正是在這樣的空間裡,我們得以找到現實與虛假之間自我定位的平衡,重新思考問題。
《十二》背後的時代脈絡伴隨著近年的連續殺人案與臺灣影視產業對於死刑議題的重視,劇場再現了當代的焦點。這多少意味的是人類對於犯罪的普遍不安,而尋求法律上的解套方式;另一方面則是對於生命與人權的關懷,臺灣社會對於死亡意義的思索。對於什麼是正義,劇中有個有趣的論點,就是死刑並不足夠。但,加害者被羞辱,或者是同等的傷害,問題就解決了嗎?這樣的想法是否意味著,痛苦與死亡是兌換贖罪券的方式?人們透過身體與生命的鞭撻,雙方可以獲得一定程度的心靈重生。然而,在劇場進行死刑的重構之時,似乎始終掩藏著某種內在困境,鬱結積聚而不得解。
最終十二名陪審員無法得到一致的結論,立場不斷轉變後,最後竟是在一場意外中作結,或許可以說,劇作家張敦智乃至於他所寫作的現今這個社會,在價值判斷下無從解決這麼一個難題,甚至得以一種突兀的,像是機械神式的事故收尾,火箭發射的結果只能是爆炸,除了外部的因子介入似乎再無辦法可以解決困境。雖然意外發生的時間點是在最後,將原本已懸殊的意見衝突又往平衡走了一步,但這樣的結局毋寧是彰顯人類對此議題在思想上的有限性,對於生命的困惑,尤其相對於原版電影《十二怒漢》從有罪到無罪的推論,及其所急欲展現對生命與司法體系的價值更是如此。在《十二》的討論之下,陪審團所爭辯的焦點則從過往的事件本身,轉移到更為抽象的價值,從有罪與否轉移到減刑與否,所展現出來的結果不僅是矛盾的現代價值,不僅是不同於原版的理想主義,更是在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又到見山是山,產生進一步深度思考後的糾結。
《十二》
演出|十貳劇場劇團
時間|2019/10/04 19:30
地點|水源劇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