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琪舞蹈劇場自2010年成立以來,多以舞蹈與科技藝術結合之形式創作,最初幾部作品《第七感官》(2011)、《第七感官2-感官事件》(2012)扣緊「關係」探討「權力」的創團初衷;去年的《Second Body》則從「身體」經驗的建構追問知識作為權力。或許可以這麼看,安團關於權力的探討,兩組關鍵字「身體」與「關係」是目前藝術總監謝杰樺拋出的命題。這回,從編舞者與舞者之間的關係發想,《我們》的命題依然扣緊權力傾軋;不同的是,回到舞蹈創作上,安娜琪在關係與權力的探討可以開展出如何的討論空間?
處理權力問題,就《我們》來看,不只著眼作品本身,安娜琪試圖活出的樣貌,也就是整個團的運作結構都可含括來看。因此,編舞者與舞者的基本命題,在《我們》大約可以分兩條線來觀察,其一是關於製作的運作結構,其二是作品本身說了甚麼。有趣的是,這兩者間的相互指涉,也不時帶出了《我們》(編舞者與舞者)關係更多的解讀。
就製作結構而言,大概可以這麼理解:《我們》是安娜琪內部的創作平台,我們都可以是舞者、編舞者、設計群(邱鈺雯擔任服裝設計、劉俊德擔任音樂設計)。這是舞者作夢(創作),藝術總監(演出)幫忙築夢的過程。也許初期發想,大家各自發聲:如同〈聲音〉一開始,當我自己發聲時自在探索,身體的協調與共振舒服而明確,但也如同謝杰樺在節目單所言「《我們》是一個群體,也是個體的集合」,你的〈聲音〉免不了因為我的行動而共振或互斥,甚至為了發聲而爭奪;腦力與體力激盪的〈積木〉翻滾遊戲,也可以瞬間成為拚輸贏的戰場。原本好玩的行動或遊戲,逐漸透出權力現實,明裡暗地,在所難免,有人就有政治。又如最後,《我們》有自己的〈顏料〉,卻也免不了(被)混上別人的色彩,在〈水〉中交融一塊,那個不願淨身混色的乾淨身軀,怎麼就被另眼相待了?是否暗示了群體中,究竟可以擁有多少程度的個體?然而群體與個體關係的張力所在卻未在實際作品中被充分探討。
尤其令人玩味的是,無論在製作或創作中,無庸置疑的現實是,《我們》說到底還是由藝術總監把持著最後一條線,也就是最後握有麥克風的人,以及為所有舞者添上〈顏料〉的人,或是眾〈光〉聚焦的那一位。無論如何,看似集體創作,其實也讓團體中的每個人,有機會站在另一個位置想想:站在甚麼樣的位置,擁有甚麼樣的權利與義務。除了高唱《我們》如家人般的情感,就如此的製作結構與創作概念而言,雖只是首發,卻頗具繼續發展的潛力,尤其力道遠大於作品本身的表述方法。
概念先行於實作是常發生的事,關係與權力的探討,不可諱言,《我們》做為作品的開展向度有限。首先,關係與權力的流動性,在《我們》創作的基本設定上,藉由洗牌編舞者、舞者與設計的方法令人期待。但最終以潛藏文本或具思辨性的方法提出穩固的「作品」呈現,雖能就每位參與者實際身分與作品中扮演角色,進行脈絡上與彼此權力關係的解讀,譬如作為藝術總監暨編舞者的謝杰樺在開場即是被眾舞者試圖壓抑的那位,又在某些關鍵時刻扮演作最終與最重決定的那位,如〈顏料〉的真正施予者等橋段,就此,安娜琪提出的《我們》宣言,雖易懂,卻因呈現方法上未能乘著創作概念的風,進行形式上的撞擊,導致無法從一種真正的行動或方法中提出集體與個體間的流動結構,最終在感知層面上難以深刻。無論是〈空間與身體〉的身體研究或是各片段的發展,其實都有相當潛力進入深層討論或想像,卻似乎因為種種技術或時間上的限制,讓各片段彷彿才要開始說話,就導入了下一個片段,或馬上轉入一家親的和樂狀態,似乎少了直視問題的貫穿力。或者說,在《我們》的關係與權力探討上,製作結構的狀態可能比作品更有意思吧,不過也相信,既然有了概念,實踐方法的出現就等待醞釀了。
《我們》
演出|安娜琪舞蹈劇場
時間|2015/05/24 14:30
地點|華山1914文創園區果酒禮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