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綺(專案評論人)
口述影像(Audio Description)多應用於電影、電視、展覽或表演藝術,透過對視覺成分加以描述與解釋,使視障者可以透過口語的說明掌握影視或藝術表演所呈現出的內容。在黃翊工作室+文化平權節目的口述影像體驗中,【1】兩個舞作《有一個地方只有我們兩個人》(後簡稱《有》)與《物》第三階段的口述影像皆由編舞家進行書寫,帶來不同的口述影像形貌,也透過兩者的並列呈現,發現口述影像形同一種再創作,是編舞家對其舞作的轉譯與二次創作,依據創作者的風格與核心關懷帶來截然不同的效果與目標。在撰寫口述影像時,創作者需要面對的是當舞作所能提供給接收者的視覺符號必須缺席的狀態下,應該如何提取原創作轉化為另一種表現形式,並達到相仿的效果?
胡鑑《有》的口述影像如同一則來自遠方的夢境而逐漸轉為清晰,由遠而近,常先以問句營建場景,如《有》一開始男孩與女孩以紅圍巾相互連接,口述以「那條紅色的、連接著他們的是什麼呢?噢!原來是一條圍巾」,或是以並非完全肯定的語句來保留想像空間,如「房間裡的天氣好像開始轉變了」,且使用大量的比喻來營造畫面,「女孩像是氣球一樣飄浮出去」、「男孩中箭般倒地」、「慵懶地像是在床上做日光浴」、「像是滾瓦斯桶一樣」、「手指飛在空中如飛過的鳥群」、「地毯變成山洞,他們往山洞另一頭去」。相較於直接描述身體動作,以比喻作為一種口述影像方法帶來具象立體的畫面感,儘管創作者對比喻的選定可能指定或限縮了想像,卻可以在限定的時間內、連續不斷的身體運行下快速連綴成可供提取的圖像。而純然的身體動作描述仍是必須的,「下巴黏下巴,嘴唇黏嘴唇」、「用腳尖輕踩」、「高速旋轉後跌入草皮」,除了符號的表意解讀,基礎的訊息也是重要的,比喻立基在身體的變換、舞者身體間的互動關係進行的類比,若沒有基本訊息的提取給予,過多的比喻便會失焦。
整體說來,胡鑑的口述創作帶有豐沛的譬喻想像造就場景與情境的想像,多於直接的動作描述,對作品的抒情主觀詮釋亦是特色,在男孩與女孩的親暱的互動裡,「是啊,我們總希望遇見把我們當小孩的另一半。」溫潤赤誠,比起全然聚焦在動作的描述,在一個講述兩人關係的舞作中,詮釋其中的意義加以傳達,對創作者而言可能更趨核心。
黃翊的口述與胡鑑風格殊異,帶有指稱的明確、時間與節奏的精準,與一種近乎節制地客觀,對身體動作與場景的描述變多,而比喻的句子變少,對意義的詮釋也趨近於零,這種敘事風格除了與編舞家個人的特質相連,也跟作品質地有關。
首先,《物》的舞者有七名,在沒有非常明確的角色下,口述使用明確的指稱:穿著破爛的男孩、高大的男孩、男人、女人、男子、先生等來標記不同的舞者,「男子碰觸先生的右手」、「先生的指尖落在男子手中」、「傾斜的男人將自己的杯腳卡在女人的杯腳」使得由聽覺形構的人物關係圖像是清楚的;其次,《物》並無音樂演奏或播放,而是以錄製的聲響與身體動作形成高度的契合,其口述會在現場音效之上再行描述,如「先生發出鋼琴的聲音」(現場也同時有聲音),口述提供的認知訊息與現場的感官經驗同時被啟動與打開。另外,《物》散落於舞台上的數個喇叭創造出立體的空間感,如熙來攘往的人車之音構築出車站場景,撥動木質衣架在橫桿上發出的金屬聲勾勒出衣櫃空間,舞作在視覺以外的聽覺創造本身就是強烈的,這種聲音所創造的空間感在本次口述影像的器材上得到很好的接收,相較於過去的導覽機、平板外接耳機的半入耳聲音接收器對耳朵所造成的不適與遮蔽,這次使用附有指向形喇叭的眼鏡鏡框作為聽覺傳遞,包含《有》由舞台的小喇叭與場館的音響所造就的不同音場、乒乓球雨點自遠而近不斷落下敲擊的現場聲音,接收者藉由裸耳接收口述影像,同時也可全然接收聲響在劇場裡投射反射所構成遠近大小的空間面貌。
《物》口述的特別之處在於它並不僅以告訴聽眾舞台上發生什麼事為最終目的,也不以詮釋人與人間的關係辯證為首要。在一些緊湊的段落裡,原本的單人敘述,出現兩個聲道同時並列卻略為參差的敘述模式,聽者無法同時聽清楚兩個聲道中的敘述內容究竟是什麼,語言變成疊雜的聲響,既緊又快,在稍縱即逝的聽覺中產生立面的身體感。這種偶爾穿插出現的口述形式以語言造就聲響,語義略顯其蹤卻又消失不見,對接收者原先安全被動且以訊息接收為目的的行為產生擾動。若說舞蹈的口述影像是從視覺轉換為聽覺的再現,《物》的口述則不以傳遞訊息認知為滿足,從再現進一步推擴至表現的嘗試,聽者對耳邊傳來的敘述只能企圖追蹤卻無從掌握,如同明眼人對舞者身體線條的攫取,也是在分分秒秒的身體移形之中進行追蹤再加以感知解讀,即《物》的口述影像創作能以不同的文本與表現形式使視障接收者得以產生與明眼人在劇場觀賞時相仿的複雜經歷。
此次黃翊工作室+在新北市文化平權節目帶來的兩個作品,提供舞蹈類別的表演藝術在口述影像實踐的可能面向,它不只存於提供視障者觀舞的選擇,如同黃翊在演後座談所言,口述影像同時也可以作為表演藝術初階接觸者的入門講解。對舞蹈此種非語言、無明確文字文本的藝術形式,大眾總帶有無法靠近或難以理解、看不懂而形成的隱形門檻,口述影像提供明眼人近似於翻譯的作用,例如胡鑑的敘述方式偏重於意義的詮釋解讀與情感的共鳴連結,確實能提供較少接觸舞作的觀眾經歷一個有跡可循的認識活動。
黃翊在座談分享近年口述影像的實踐契機與經驗,【2】是沿路摸索的結果,從2017年《黃翊與庫卡》由團隊每個人分配一段進行書寫,造成不同書寫者不同詮釋角度所產生的斷裂,2018年《地平面以下》則以兩位口述影像員進行,因太像廣播劇而使聽者無法掌握舞台上到底發生什麼事,2019年《長路》在過去的摸索下開始對動作的敘述進行加強,在內容、形式、空間氛圍與意義詮釋上試圖平衡,到今年2020年的《有》、《物》所創造的舞蹈口述影像在器材使用、風格塑造、敘述方法與表現形式都相當成熟──在《有》中展示大眾與舞蹈欣賞門檻破除的契機,而在《物》仍未完成的部分表現上,則顯現口述影像可能不僅停留在一種服務的提供,或許,它極有潛力成為一種視覺抽離的表演藝術形式。
註釋
1、本文中對於口述影像的描述與引用,皆來自我在此次文化平權節目口述影像體驗中的即時筆記,或許略有疏漏與出入,特此說明。
2、黃翊開始創作口述影像的歷程可參〈失明劇場人也想「看」舞 他喚醒編舞家推動口述舞蹈〉,網址:https://reurl.cc/9XxOqO。
《物》第三階段
演出|黃翊工作室+
時間|2020/10/24 15:00
地點|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