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翠霜選擇了一個非常困難的議題,有關於家庭,也有關於暴力。暴力有光譜,從舞作中各種舞者從日常生活家人碎碎念的內容,到抹滅一個人的人格,有些行動,我們可以確切地說那是暴力,例如光透出男舞者一記一記打著女舞者巴掌的力道;有些行動,我們無法確定那是暴力,但它依然會造成傷害。就這個角度而言,將演出以溫度做定調是相當有趣的選擇,每個人對於溫度的感受確實差很多,但沒有人接觸一百度的熱水還不燙傷。
雖然舞作的軸心應該是家庭,觀賞的中途曾經一度擔心是否會變成〈男女‧溫℃〉,舞作中男女雙人的比例感覺相當高,一旦變成男女雙人,似乎就可以跟家這個概念暫時脫鉤,或許也是因為舞作中男女的關係更讓人傾向於想像成戀愛關係,而非各種其他的親子關係。在各種不同的關係中,選擇男女、母親責罵小孩、男性毆打女性,都是創作者的選擇,也都是暴力常見的形式,雖然有擔心,倒稱不上是缺點,只能說是這個舞作的特色吧。
舞作的驚豔之處頗為不少,其一是,台灣舞者原來也可以在跳舞時那麼像人,而不是正在跳著各種動作的舞者,倒不是說大部份台灣舞者都只是在擺動作,而只是在抽象的動作裡,還能保留人的質感,而且與舞作的其他部分相互連結,總是叫人驚喜。其二是,語言在舞作中的重量,儘管在文本上或許尚可細修,但舞者的聲音確實令人驚喜。在寫實的聲音與誇張的聲音之間,唯一近乎寫實的聲音表現留給演員出身的表演者去表現,其他台詞都連珠炮式近乎攻擊(倒不是說現實生活中沒有這樣的聲音,而只是在現實生活中,這種類型的聲音也帶有誇張化的特質)。對舞者而言,講台詞雖然依舊辛苦,但相對失去真實感的音量與速度,藏拙的效果也會加倍,這些結構上的選擇,都讓語言在這場演出中真正發揮作用。
任何形式的暴力都牽涉了內心的黑暗與恐怖,在現實人生中,施暴與受暴都是沈默,不會有人特別去炫耀自己會傷害人,而受傷者隱藏傷口也都來不及,或許這也是為什麼編舞者在路上隨機拉人問家庭情況時,不會有人誠實以對的原因吧。舞作中大量採用施暴與受暴的肢體動作,在明知是虛幻的劇場中,一記又一記,衝擊之餘卻也因為知道其非真實而沒有那麼有壓迫感,或許因為如此,男舞者掌摑女舞者時,躲藏在裝置之後只留下動作的黑影,反而更加有壓迫感。在大量的動作中,一張又一張的集體家庭合照,是整部舞作中讓我無法克制眼淚的瞬間;舞者們擺出快樂的臉照著全家福,隨即沈默、癱倒,然後,又開始喧喧鬧鬧地拍下一張照片,最後舞者們都離開了,卻還有他們身體的投影。幸福家庭的樣板是扁平的,現實生活中攝影的瞬間是活生生的肉身,攝影後的平面影像只留下家庭所意欲傳達的形象,類似的概念讓整個舞台變得有趣許多,最後一小段余彥芳的獨舞也採取了類似的策略,活生生的肉體隱藏於投影出的身體中,從平面的受害者形象一路舞成真實的人,收尾精彩,也讓影像與身體在劇場中彼此承載了更多意義。
暴力,尤其是家庭暴力,除非是事件的關係人,否則難以被親眼見證與言說。將暴力的各種身體形式帶進劇場,到最後的效果究竟為何?我不得而知。可以確信的是,對編舞者與舞者而言,這都會是艱難的旅程,或許某程度而言對觀眾也是。在創作中選擇令人不舒服的表現形式,尤其是在與觀眾近距離接觸的實驗劇場,永遠都會讓我們反問自己,在真實與模仿之間,觀者與作品之間能多親近。演後座談時,大部份的舞者都澄清自己的家庭幸福美滿,確實對於沒有暴力經驗的人,要詮釋施暴與受暴都不容易。同樣的,挖掘不愉快的記憶,不管是多麼微小,其實也相等的痛苦。不快樂的事沒有人想要想起,挖掘自我內在不願面對的回憶,對表演者而言是殘酷的事情。
這世界少有完美的家庭,欠缺具體的肉體暴力,也不代表快樂與傷害不存在,或許在大多舞者紛紛澄清自己家庭之和樂時,暴力在這個社會上不可言說的潛規則,反而更加清晰。說來,演後座談中,觀眾的沈默與舞者的各種情緒與反應,終究還緊扣在台灣這個島嶼的社會脈絡之中。
不管是幸福者試圖理解施暴與受暴者的心理,或者是有著真實暴力經驗的人在表演中不得不重新再去挖掘不愉快的記憶,《家‧溫℃》提供了演出者與觀者一種新的座標,重新放置自我與家庭之間的相對位置。或許暴力依舊不可言說,或許說了以後也未必能改變什麼,但也唯有嘗試著去表達,才有一點點脫離暴力的微光,正如最後女舞者獨舞時的那一束光,在燈暗後,還讓人覺得光亮繼續前進,沒有止息。
《家‧溫℃》
演出|賴翠霜與舞者們
時間|2013/07/28 14:30
地點|國家劇院實驗劇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