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島、神州、花園、東海……,是地點的名字,虛構或真實,隱喻或明指。女媧、伏羲、軒轅、刑天、蓬萊女神……,是神祇的名字,有無頭顱或是否為尸,各居何方或已然消失。於是,誰又知道他們的名字,誰又講述他們的故事?在《蓬萊》裡,名字被灑落在舞台之上,如同所有被制定的身分與意圖,正說著誰與誰之間細碎且難解的故事。
八年的時間,似乎讓「旱魃」這尊在神話裡難分善惡、長相未知的女神/妖怪,不再如編導李易修替祂立傳的《大神魃》(2008)所描繪的善良。《蓬萊》裡的祂,再度離開安居的蓬萊/鬼島,化為殘暴、肆虐的代言,誓言誅盡崑崙眾神(而眾神似乎也毫無招架之力),只為討回自己的心/花園鎖鑰。同時,河伯、刑天、精衛等神明,再次穿梭於兩部神曲之間;而《蓬萊》的【尾聲:精衛】,內容亦近乎與《大神魃》的【序章:精衛】相同(《大神魃》的終章也名為「精衛」,作為循環結構;但《蓬萊》的尾聲較接近於其序章的內容)。這樣的書寫手法,或許是延續與繼承,但這些神明都被重新賦予了不同的任務與使命,連身世、背景與心境都大有差異。於是,我們該認為這是一個新的故事開展,還是思索這樣的連結不過是種刻意混亂的循環關係呢?
我認為,《蓬萊》所建構出來的是一種「混合」而「混亂」的美學體系──其似乎仍在實驗過程,雖未找到一個固定的架構,而趨近於跨越、挪用與融合的模式,卻在編導的某種考究與直覺裡,於「形式」上呈現源於傳統卻溢出傳統的樣貌,特別是在音樂、語言與舞台結構。
此劇的音樂是成熟且完整的,不僅保留了傳統南、北管音樂,如南管的傳統觀落陰道曲【直入花園】,更依南、北管相異的音樂質性(一陰柔、一陽剛),配合劇情推演以及八卦形制,讓北管音樂以乾為首之四陽卦「乾、震、坎、艮」演繹,南管音樂以坤為首之四陰卦「坤、巽、離、兌」展現。【1】其「混合」的質性不只展現在南、北管音樂的交錯使用,以及南、北管各自音樂內部的混用(如:【兌為澤】是南管傳統大韻詞曲的拼貼),更有南、北管混入同一支曲子裡,如【涿鹿一戰】與【刑天只是】等。《蓬萊》有效地調和兩種音樂的輕重、緩急,並匯流為一種新的音樂型態與層次。同時,《蓬萊》的史詩風格,也展現在李易修所模擬出的「神族語言/上古語音」──混合粵語、客語、蘇州話、北方官話等地方方言,以其想像並憑藉中古語音去找尋更古老的語言體系,轉譯出這些神話人物的話語。其有本的選擇卻以非規則的方式拼貼,製造出與當代語音間的區隔,以及人與神間的絕對距離,幻化似懂非懂的語境。此外,其舞台設計(包含投影)也是此劇最有巧思之處。首部曲《大神魃》像是部會移動的繪本,而《蓬萊》在整體畫面的處理更為立體且豐富。不僅延續了《大神魃》在投影動畫上的細膩,如其中一幕漫飛的紅燈籠,產生某種忽遠忽近的感官美學;更以寫實的道具、布景打造出非寫實的神話場域,並藉由高低層次、前後距離調配出整體環境的蒼茫與悠遠。
《蓬萊》在形式方面的混合與開發,成就於編導李易修與作曲家許淑慧的創造,那麼必須承擔這種創造後的成形與再創造,則是演員的壓力與工夫。刻板印象上,會認為《蓬萊》「類戲曲」的表演形式,較有利於戲曲演員出身的朱安麗;但我倒認為,《蓬萊》所創造出的混合性語言與曲文,反造成戲曲演員在原有表演體系間的拉扯,如何跳脫或化用,是多一層的功課。因此,朱安麗在刁鑽的形式裡,表現地超乎預期精彩,不僅維持住個人於戲曲詮釋的韻味與開發,更在其底蘊裡結合了近年不斷跨界表演的經驗,切換角色間,也潛進其他戲曲演員所無法碰觸的境界。另外四位演員王靖惇、崔台鎬、劉廷芳,亦十足展現了優秀演員所擁有的強大學習力,去碰觸一種全新的表演,並揣摩出如此「源於傳統卻異於傳統戲曲」的形式,除身段動作精準且俐落,聲音更是表現地豐滿且圓潤。特別是劉廷芳,在其甜美卻厚實的聲線裡,清楚感受到人物的變換與情感的濃度。《蓬萊》於演員詮釋的難度,不只有源自南、北管所混用的形式,更有藉面具(代面)還原類似「儀式劇」的表現,以及戲偶的使用,進行複雜的角色切換(四個演員詮釋十多個角色),並創造出能與偶配合的肢體風格,這些都極度仰賴演員本身的功底與創造力。
倘若其形式是「混合」而成的美學體系,那麼其敘事手法就是種「混亂」。《蓬萊》可大致理解為女媧、伏羲兩位上古聖皇的計畫,並以旱魃、刑天、泥鬼、雲鬼等神怪為執行者,進而形成整體的敘事線與故事脈絡。但,此劇的每一章都是片段且碎裂的,組織起來的前因後果並不明確,加上舞台布景是固定的,必須依靠演員的出場、部分投影的變化去調換場景(因此,也得倚仗觀眾的理解能力),於是,未有清晰的故事軸心且無條理的敘事手法,促使故事並無力說好,只剩凌亂的符碼四散。當然,這可能是編導延續《大神魃》以來的敘事意圖:中國上古神話的斷簡殘編。可是,當這些神話敘事有意鋪陳其背後的隱喻思維──與當代社會呼應,包含台灣與中國的兩岸關係、及其牽涉的政治與歷史語境等,真能使用這樣「說不清的故事」嗎?若其說故事的方式無法有效傳達,既難以獲取背後的指涉,其欲加的符碼也只造成混亂敘事更為混亂罷了。或許,可用「後設」的解讀認為:其所暗示的當代環境不也是「晦暗不明」,且難以理解;又或,生存處境本就很難清楚描述與說明,不分古今。但,若有此企圖,是否能有更適切的敘事手法呢?
另外,《蓬萊》的書寫若是以《山海經》的神話符碼為出發點,形成我們對其詞語、人物的基本認知與觀感直覺。其矛盾之處在於:《蓬萊》對於這些神話人物的處理,基本上是斷開了與《山海經》間的脈絡,自創出一套個人的史詩、神話語境,並新寫出情節、滋長出性格(當然,我明白《山海經》對這些神話人物的描述很簡短,那是否還有其他文本可比對參照呢?)。像是劇中重要人物刑天,大致只挪用了祂在神話裡的樣貌(無頭,以身為臉),其對事件的認知與行動都無關於《山海經》或其他神話故事。那麼,我們是否該依據《山海經》來認識這些人物呢?又,何必使用這些角色,不如直接創造出新的神話人物呢?
整體來看,《蓬萊》雖在「形式的混合」找到極好的「傳統與當代的對話空間」,但其語言體系所刻意製造的強大「疏離感」,加上形式與敘事的「以繁馭繁」,實則又拉遠了距離,要不昏昏欲睡,要不難以進入。最後,散落在殘篇裡的是誰的名字,又正說著誰的故事,都將只是上古神話,而與當代無關。
《蓬萊》
演出|拾念劇集
時間|2016/11/19 19:30
地點|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