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鄭文琦(2025年度駐站評論人)
如果說語言跟認知相互依存,語言與文化之間的交織關係更是難以釐清何者為單純的語言現象,何者為純粹文化現象。在跟異文化的人互動時最容易瞭解該文化的差異,也就是該文化的基模(schema)。人跟人的互動一定利用我們所認知的「文化基模」。【1】
布拉瑞揚.帕格勒法(Bulareyaung Pagarlava)的《我.我們》第二部曲(以下簡稱《我們2》)延續了在第一部曲(以下簡稱《我們1》)與負責視覺的排灣族藝術家磊勒丹.巴瓦瓦隆(reretan pavavalijung)和統籌音樂的排灣族歌手ABAO阿爆的合作,並以七位原漢男舞者呈現的大型舞作。特別的是,《我.我們》也是少見一開始便以跨界合作的「三部曲」規模來進行的編舞,因此它最吸引我們的元素不是舊作那些臨場感十足的舞者互動、或對某些次文化的吸納,而是它怎樣透過包含語言、聽覺與視覺元素的「象徵行為構造」,打造出一套展現族群文化特色的表演語彙。說起來簡單,但以編舞時呈現卻容易流於奇觀。
意義之網
《我們1》、《我們2》首先提出從pulima、puqulu到puvarung的排灣族三階段論,其中pu作為lima(手)、qulu(腦)、varung(心)的前綴詞(「擁有⋯⋯能力」之意)為南島語特色,不同於強勢語台灣華語(分析語),排灣語(黏著語)通過詞綴(affix)開展意涵,反映著該文化所屬的認知結構。第一部曲探討以「手」為焦點元素的年輕人,第二部曲探討以「腦」為焦點元素的中年人階段。於是從音樂、舞台到視覺的設計,也聚焦於puqulu對於平衡與連結的忖度力量,當然這不是直譯那種帶有現代意涵的「頭腦」。然而,這樣一種不只是跟人平衡、也要跟萬物平衡的抽象層次要如何藉由編舞而表現?而這樣一種缺乏故事表現性的編舞,又要如何反映出puqulu的智慧?
上述語義和表演文本的關係,很難不讓人想到人類學家紀爾茲(Clifford Geertz)所說的「文化視為文本」(culture as text),這在語言學家眼裡是「人之象徵行動所構造、編織出的意義之網」,而「符號」又必須放置於其所隸屬於的文化才能產生特定的意義。【2】在《我們2》中,磊勒丹設計出幾款符號【3】,這些具有「位於中間」意涵的造型又被轉化為舞者肢體的動作組合、或投影於待演舞台紅幕的原始人型圖案。而開演後那塊覆蓋舞台地板的布幔,並以繩索拉張成一張可投影於其上的天幕。因此即使舞者不像以往一樣在台上說話,但當圖案和動作交織於幕上時,觀眾仍感覺到它彷彿就是那張意義之網。
《我.我們》第二部曲(國家兩廳院提供/攝影李佳曄)
起初,排灣族歌手Kivi站在舞台左前方吟唱,巨大的音牆向外推送。六名舞者先在舞台中央圍成一圈,第七人握著手電筒,不時在六人之間向外探照。隨後眾人躺在地板上並以腳撐起持燈者,並從群舞者和持燈舞者的爭奪展開第一段舞——群舞者或追逐或搶奪手電筒,以雙手相連圍住或抱著持燈舞者。同時,背景和地上的布幔也逐漸堆滿特定圖案,直到音樂隨著舞者離場而消失。但這塊布與其說是無限延展的中性基質,不如說是特定族群的意義文本(儘管七位舞者分別來自不同的部落與種族),這點可以從吟唱與符號的組合來推測。
當然,除了作為投影的銀幕,布幔在不同段落也可視為「大地」或「天空」的象徵,並且隨著編舞進程收束或開展,不時有人拉扯或潛入它底下。但整體來說,這些揣測都是主觀性的,沒有什麼跡證得以輔助,而舞者的表情更是難以辨識,故難免給人種還在發展中的模糊感受。
黑衣中年
雖然舞者們擁有不同的背景,但大多是落在20歲到25歲之間。唯一年屆40歲且身形不符合「標準」印象的孔柏元(kwonduwa,嘟嘟),於是擔綱那名身穿黑衣、貫穿全場的獨舞者:即puqulu表徵的中年。黑衣男並沒有其他舞者那樣張揚的舞步,先是跺腳、踩踏的動作,並製造噴氣或彈牙的聲響,繼而發出如無名獸似的低吼。隨著大地翻攪的音樂響起,黑衣男在地上伏貼或爬行,隱隱隆起的布幔下,伸出一隻手與黑衣男的左臂同步擺動。然後布幔下又鑽出一顆頭來,彷彿被一股無名的力量托起來,膨脹如巨人。之後,黑衣男手指向不知何方,隨後伸展雙臂旋轉起來。
《我.我們》第二部曲(國家兩廳院提供/攝影李佳曄)
一名舞者用黑面罩遮住臉部五官,以賁張的背肌朝向觀眾。黑衣男以手操弄面罩男的頭部,後者如不停扭動著。音樂轉為輕快,舞者兩兩一對總共三對,除了黑衣男外,動作越發緊貼彼此,或欲拒還迎,或以對方身體為支點,將自身撐出弓形。在此,puqulu說的是關係的平衡,編舞取捨平衡的張力,也深諳誘惑觀眾之道。但除了與面罩男短暫共舞,黑衣男並無其他雙人舞。這些動態累積至高潮,布幔吊起如帳篷,舞者則朝外拉扯,音樂中隱約有呼吸聲與特殊材質,投影隨著拉扯而扭曲變形。但舞者的頸部套住布幔,好不容易向外撐開空間又立刻被拉回來——甚至都快到舞台邊了——布面也不斷浮現舞者扭曲的身形。
之後音樂先以抒情開場,但編舞家沒有要放過觀眾。兩名舞者分別在紅色與綠色燈光下,彼此互尬,貼近,隨著雙色光線若即若離;兩度靠近又再彈開,直到音樂結束,這段舞的質感宛若雕塑。接著布幕底下又有人用手電筒,將兩名屁股交疊的背對背人影打在布幔上,摹仿磊勒丹延設計的雙人圖案。但由於燈光不斷改變位置,舞者的相連神聖又猥褻,投影忽遠忽近,彷彿靜止又悄悄變動,如性別多元的主流旋律。同時,布幕上的圖案也從排灣族特色的棱形符號,向外展開成屁股相連的雙人形,象徵與他人的親密連結。等到圖案越來越大、大到佔據整個舞台時,黑衣男突然將布幔扯下。
如何成為自己
整場表演皆以群舞或雙人舞為主,只有黑衣男是以獨舞為主,兩種動力彼此交錯。在訪談中嘟嘟說,編舞家要求以雙人舞的方式排練,並問他們希望呈現怎樣的關係?是親情、愛情或友情?但他「真的都回答不出來」。【4】然而,我與「我」的關係也是一種關係,這個「我」既是自己也不只是自己。這使我懷疑這些舞究竟需不需要藉puqulu為名來編寫,而舞者所收到的動作詮釋指令,又如何達成舞蹈美學的一致性?或許編舞家會說,所追求的正是這種「各自表述差異」作為「共性」。畢竟語言表述的過程,本身就是混合肌肉記憶與知覺意象的複雜成果【5】,而非服膺於「腦」的單向建構。但在這裡充分的結構仍是必要的。
《我.我們》第二部曲(國家兩廳院提供/攝影李佳曄)
最後一段,黑衣男將舞台上的布幔都掛在預先安排的幾處吊繩上,接著其他舞者也開始拉扯黑衣男,有人踩上他的背部,其他人以他為基點扭動。此時弦樂不段重複如極限音樂,水平條紋不斷疊在布幕上,舞者兩兩一對,在弦樂重複中不斷積累,直到六人以雙手左右相連,並依序離開舞台。數根吊繩將布幔拉離舞台如天幕,嘟嘟終於脫掉黑上衣,開始跳「自己」的舞步,女歌手再度從舞台右後方走到左前方。在歌聲中,嘟嘟用手電筒照著自己,直到終了時癱倒在台上,任由天幕在上方劇烈起伏;奮力後似乎有一種孤寂或終於解放的感受。
於是我想,假如pulima到puqulu是從年輕人的勇於行動,轉向與內在對話的中年人階段,那麼從「我」的殊異到「我們」的共性,是否也是編舞家在勇於追求個人風格之後,回轉族群光譜的必然路徑?於是儘管整體而言,《我們2》仍提不出一套洞悉自身文化的編舞語彙,並大量仰賴量聲光元素堆砌的「自我異國情調化」;但在這些明顯的問題之餘,我仍不免期待puvarung如何自我證成的三部曲結局了。
注解
1、黃宣範編,《語言學:結構認知與文化的探索》(台北: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22),頁7。
2、同上注,頁93。
3、在《我們1》中,磊勒丹也設計過代表「漣漪」擴散的同心圓符號。
4、郝妮爾,〈當我的身體,成為我們共同的意志:專訪舞者嘟嘟〉,《PAR表演藝術》,刊文日期:2025.4.1。
5、「不管是書面或口說方式呈現,在我思考時似乎不扮演任何作用。『有意識地』產製與結合的記號以及清晰或有點模糊的意象才是我思想的元素。從心理學的角度,這個混合式的遊戲大概是我思想的主要成分;這些意象是視覺的,甚至也可能是肌肉的;之後透過邏輯的建構才以語言或記號表達出來。」(愛因斯坦)同注1。
《我.我們》第二部曲
演出|布拉瑞揚舞團
時間|2025/04/20 14:30
地點|國家戲劇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