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提案》,一個打破主場優勢的提議
1月
05
2022
運動提案(運動提案劇組提供/攝影蔡詩凡。此照亦為作品的一部分,由蔡詩凡擔任影像共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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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佳伶(專案評論人)


從去年發展迄今的運動提案,如果是創作者基於時間積累下,對劇場元素的拆解與回應,這種對於創作歷程脈絡化的作法,在每一個六分鐘的循環中,總結並承接起自我拋擲出的提問,也為觀者規劃宏大的願景,試圖掃除歷來觀演產生的問題積習。

角色的身分(未)轉移

在舞台上,身體是一個無庸置疑的表演載體,舞者按照其編舞邏輯,啟動身體的流變。我思索,在這場搬演由幕後到台前的運動中,在身體之外,是否有其第二順位的角色適合挪移到舞台視線內?但這項認定,憑藉著各個觀眾既定的觀賞經驗,而於我來說,或許「聲音設計」是合宜的選擇——這個元素中的表演性本質,大於其他創作媒材。想像設計的身分幻化為鼓手或DJ,以一個因駕馭著樂器機具偏內化的身體,展現其可供觀看的效應,但事件不持存於如此順理成章的圖式裡,在展演中所幸並不依循這個邏輯,若依循固有思維,聲音設計或許會被要求「扮演」樂手,並在維持角色之餘進行例如走位、呼應舞者身體動作等表演性的行為。但誠如現場所見,掌握聲音者或許就是「做自己」而已,他不必驅使自己的身體跟上舞者、或融入情節,不須展示與舞者相較之下生疏的身形,他所需體現的狀態,就是要能適時與舞者與創作團隊JAM(即興合奏)一下,這種似乎是最低限度的場上表現,不用處理彆扭的身體,不致造成視覺的罣礙,堪稱是最無違和的劇場情境。

以空間構成時間的藝術

主創者在開演之初即宣稱,他以「空間」感知要以「點」作為展演的關鍵字,但點的輕重或長短,伴隨著展演段落區分,似乎又推衍至時間的考量上,一如日常中的光線。人們常以時間的推移來辨別,例如,在天色尚明時來到劇場,但離去時周遭已黯淡;然而,舞台上的燈光,在這場呈現中以更加「空間」的觀點,提醒我們其存在的必然性,舉例來說:燈光機具量體的在場,是較為表象的觀察,它確實佔據並劃分場域的地理向度,與空間設計共同角力與相互讓渡,構成場所的融合。整體而論,此作在空間的主體性上,首要以減法為原則,依一種全景式、由外部向內的視野來調節,而燈光設計,則是在大環節之中,遂行細部的增減與雕琢,企圖讓觀眾重新認知在光線的暗部下、人物的剪影中,都沈浸在燈光的效力之中。

觀演後我思索,如果光線可以擴延空間的維度、劃分區域的向量,那麼不給光似乎也是燈光的運動之一?燈光的能動性在於,它可以引領身體的可見或不可見,就像是為了身體編舞,不必全然服膺於身體所給出的指令,能擁有自主意識的伺機而動,這是身體創作不再拘泥於主場優勢,重新授權予燈光設計的結果,這般順行專業的構作,使作品的流動有更多發展空間。於是,下一段落便是可以探討的。


運動提案(運動提案劇組提供/攝影蔡詩凡。此照亦為作品的一部分,由蔡詩凡擔任影像共創)


民主身體的權力下放

「運動」在演出中的定義,大抵以身體、聲音、燈光、空間與影像等媒介,在時空中的物理性位移為討論主軸。若要「提案」,若要這種種元素「共同參與」,便是在討論一種作品中的「民主」,而要論述民主的意蘊,除了創作形式的即興自由,與共同參與的機制,還能提出什麼?

我嘗試推敲,可得到正反悖論的討論方式,如:主導權力下放的可貴,與其所產生的悖反;向觀眾倡議的良善,與其所形成的謬誤等。

觀眾進到劇場,有時因主創者慕名而來,某次為追隨演出者的腳步,也有進場就是感受總體藝術的氛圍,除非因為個人背景或刻意選擇,我想,少有人純粹是把目光投注在單一媒材上。在《運動提案》中,既能個別觀看又能統整閱讀,不論在元素節點與創作網絡中,皆可交涉參照與回返輝映,然身體主創在開放其編創權力後,連帶產生的是什麼?設計群體也會因此產生勇於讓媒材發言的姿態嗎?或,仍保持參與協作者的考量?猶仍隱身在幕後?這是否又將回到舊有的主從關係上。

創作團隊會期待主創者現身發號司令、重整秩序嗎?反之主創者會以綜觀的核心角度,去潤飾展演生成的模樣嗎?或是放任其在即興概念下自由發展,然則當媒材退位僅以概念存乎台前時,是否又讓觀眾理解為創作者未能處理這項元素?

「運動」,在一個多人參與的空間場域中,似乎必然涉及場上的權力結構分配,但「觀眾參與」,則在框限上或許比較鬆動,更像是一場「遊戲」。儘管創作團隊向觀眾宣稱或是遊說,邀請多關注與認識關於劇場組成的其他元素,觀眾仍然可以藉由許願,執著於自我想參與的時刻,不盡然要加入新的意識形態。在「提案」的倡議上不至於無效,卻是部分力量的削弱。在參與式的創作中,觀眾的身體行徑究竟是可以預測的嗎?可供預視的象限中,個人是以獨立的姿態存在,還是融入群體的形式顯現?動的面向中,是以積極的身體介入佔有空間中的一席之地,或是被動鋪成了一條退路?若在定靜不動身體內,是早已化身為物件供他人攀附環繞,抑或在等待伺機而動的契機?在演出呈現中,同步創造了許多迴返思考的空間。

《運動提案》平滑了僵化的表演權力結構,引領出劇場的形式解放運動,如實演繹了「X」(crossover)的精神。我認為,在即興演出中,追求的不是有觀眾當下至臻完美的呈現,而是把「共同創作」的跨專業機制搬演到台前,以身力行的方式,創造相乘的共演效益,讓創作的聯名不再只是符號編排而已。

《運動提案》

演出|大觀國際表演藝術節、王甯
時間|2021/12/19 17:00
地點|臺藝大文創園區(實驗劇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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