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賴翠霜《家.溫℃》的前幾天,我恰巧重看了雲門舞集1997年作品《家族合唱》。林懷民敷陳一則常民文化的「台灣世紀末備忘錄」,舞台背景是依蓮.麥卡錫(Elaine J. McCarthy)設計的幻燈片,歷時地投影著不同時代族群的臉譜,舞者們在盧健英等人所作二二八口述歷史的受訪者自述中,呈現集體身上體制性暴力的規馴。一則是講述常民身體的受迫、的胼手胝足史,另一則賴翠霜的《家.溫℃》則試突處理源於周身真實經驗的家庭暴力問題,在舞蹈創作碰觸到社會議題之際,不約而同,在形式上採用了社會科學研究方法中,帶有「紀實性」意涵的影像資料和田野調查訪談。然而差異的是,幻燈播映和受訪錄音中所帶有的線性敘事構成,在《家.溫℃》中,卻成為影像的疊影、或重組成破碎的話語噪音。兩者之間當然存在著各自面對議題,以家為寓,問題化的複雜脈絡和過程;然而是否可能藉此為例,啟開思考影像語言的技術知識、與時代精神之間的關係,是我觀看時的問題。
令我注意到的是影像疊合、與藉由蒙太奇所開啟的可視與不可視的多重空間,是賴翠霜這齣以舞蹈為「媒介」(〈編舞家的話〉),呈現家庭組成的關係暴力《家.溫℃》的重要形式特徵。進場時,幕上投影著疊合的家庭相片,隱隱約約播放有兒歌〈甜蜜的家庭〉旋律。開場,舞者們走上環圍舞台的不同角落、各個場景,客廳、臥房、浴室、餐桌;燈光(沈柏宏設計)暗下後,同一時間只聚焦現出其一角落,自右下舞台處,像電影剪接換場般,切換至左下舞台的寢室場景;畫面編排上,又刻意帶有著連續性,男女舞者躍起後,場景復切換至後方沙發上自躍起而疊落的其他人。在設置於不同角落的場景及中央空間之間,藉由燈光、動作、音樂轉換(燈光;賴翠霜的音樂設計在《家.溫℃》中成為尤其精彩的元素)。序場建立的個人、以至幾組的性別關係,在演員葉百恂沙發上分飾家庭成員之間的言語衝突、及至精神分裂般摔落後,帶進所有人聳肩碎步,非自主般的身體動作。
賴翠霜企圖在《家.溫℃》有限的作品時間中,呈現議題的各種面向、各式情狀,並藉由復現諸多關係暴力中的場景、言語和動作,呈現丈夫和妻子,父母與孩子之間複雜的心理;抹布反覆擦拭著地板,餐桌上不耐地筷子敲擊,床鋪上由繾綣而暴力,在舞者們飽滿趨於臨界的詮釋下,譬如受暴母親角色的廖宸萱,作為女性內在象徵一襲紅洋裝的古竺穎,最後在影像前獨舞走上一道劃開舞台光束的余彥芳、受言語暴力轉而複製毆擊布娃娃的女孩何姿瑩等,確呈現出表演時極大的身體與精神張力。
然而形式上,引起思考的一個問題或正是,在場景影像的拼貼與切換中,在其間隙所啟開多重意義空間的同時,是否相對削去了敘事的可能構成?特別是呈現在動作關係的編排中,則可見頻繁的由暴力的一端,轉接到另一極端(如抱擁)的解決過程。
另一個令人好奇的是,何以賴翠霜置入了偌多影像,作為她回應時、段落終結的表現形式?例如余彥芳在其中一段最後被抬舉放至在牆上,疊合於隨即投影在牆上的斑駁影像;例如全家人在沙發上合拍全家福合照,卻在閃光燈閃滅後慢動作般地滑落下,但見換場後,沙發上投影著全家人滑落如晶體溶化的慢動作影像;例如最後施暴丈夫自白時,其他人帶著貼有如遺像般大頭照的紙袋,或後方電視同步呈現丈夫的自白錄像;例如最後余彥芳在自己的殘影前獨舞等。《家.溫℃》藉由劇場元素的調度,尤其大量影像訊息,身體在某個層面被削減、又在另一個層面呈現出複雜的蒙太奇意義。
集中描述、突顯賴翠霜這次作品中影像敘事的問題,便在於影像和「見證」與「真實」間歷史與理論上的複雜纏繞關係。《家.溫℃》中含括了場景的影像、動作的影像,也含括了音樂的影像,從技術性層次到議題內涵,從幻燈般的線性敘事到此處重層空間的開啟,究竟突顯了什麼樣的觀看問題?見證與復現問題?當我們見證著歷史或周身,在其中什麼被掩去了,而什麼又得以從遮蔽中揭去簾幕之時,另一個問題或許是,在《家.溫℃》如此完整的調度中,原先所欲思索的議題在什麼程度上,會於劇場的美學中,被推到得以思考的臨界之外?在這裡的破碎的聲畫之中,我想起了作為檔案與文件的每一幀相片,與每一則口述的歷史;兩種影像敘事,彼此傾軋,折射著「真實」的不同稜面。
《家.溫℃》
演出|賴翠霜與舞者們
時間|2013/07/28 14:30
地點|國家戲劇院實驗劇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