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徐國明(2023年度專案評論人)
回溯台灣原住民族的現代化歷程,無論是歷經帝國主義、殖民主義或資本主義的強力侵襲,勞動規訓(labor discipline)一直是刻肌刻骨卻又複雜糾結的命題。時至今日,來自不同部落的族人早已透過音樂、文學、影像、藝術等媒材形式,積累出大量有關勞形苦力的創作文本,清楚映現置身於政經互利的權力結構下,逐工地而居的原住民族人是如何損耗身體來支撐國家發展的。當中,特別值得留意的,便是太魯閣族導演楊明輝(Umin Howa)所攝製的紀錄片作品《請給我一份工作》(1997),內容如實呈現自1989年開放引進外籍移工後,如何與從事營造業的原住民族勞工致生競爭關係,而片末就有位失業返鄉的布農族人,面對鏡頭哽咽地控訴著:「我不相信你們叫外籍勞工過來工作,我們會輸給外籍勞工工作……難道原住民那麼沒有用嗎……不會請台灣的原住民喔!真是的,欺負我們原住民」(32’41-33’20)【1】。
由此及彼,在時隔將近三十年後的當前社會,持續探索勞動命題的TAI身體劇場也不再侷限於自身族群經驗的取材,通過與長期投入印尼移工藝文實踐的吳庭寬和藍雨楨共同創作,彷彿得以重新回應當年楊明輝拍攝鏡頭前的憤懣詰問。事實上,誠如作品介紹自承的,《那首歌還在,身體作夢》(2026)主要是延續先前舞作《橋下那個跳舞》(2015)和《遷徙之歌》(2024)發展而成,這齣作品選擇在非典型劇場空間的公園場所進行現地展演,當然有其用意,畢竟各大公園景點經常是印尼移工短暫脫離勞動環境的休憩園地【2】。除此之外,製作團隊更巧妙運用公園本身高度的開放性,用以搭建舞蹈、歌唱、廣播及採訪相互交錯的作品結構,甚至是(不)在場移工、原住民舞者和觀演群眾相遇的居間閾境,如此交織的感知其實頗有時空錯雜之感――尤其,演出一開場,就播放著印尼移工接受訪談的口述錄音,但與此同時,幾位舞者也背負等身大小的灰色木製棧板從不同角落進場,宛若過去建造這座公園的勞動身體,接著,襯著移工自彈自唱的錄音聲景,舞者開始或坐或躺於棧板上,自在有如工地生活。

那首歌還在,身體作夢(TAI 身體劇場提供/攝影KJ WU)
其後,在作品敘事的推進上,特意安排一位串場說白的主持人,不只講述公園坐落的中壢一帶如何交匯多元文化背景,也簡明闡釋原住民族傳唱林班歌的脈絡,最後,乃至引領觀演群眾從製作團隊預先配置的三個單元模組「工地訊號」、「廣播間」和「週末廣場」隨機抽選,以決定後續演出的結構走向。具體來看,率先登場的「工地訊號」在舞蹈動作的表現上,大多延續《橋下那個跳舞》的編排,像是單足跳踏前行臨摹手持電動鎚鑽的震動肢體,或是舞者緩緩並列貼身雙手平舉仰望的魚貫行走,而接續呈現的「廣播間」則是在較為外圍的位置架設簡易桌椅,由吳庭寬和藍雨楨現場使用印尼語交互訪問蒞臨演出的移工們,同時還在Trans/Voices Project: Indonesia-Taiwan的印尼移工藝文行動計畫的臉書頁面開啟直播功能,多少體現「當移工直播的時候,他可以說話,表達自己。那一刻才終於不是一枚勞動力,而是個完整的人」【3】的深刻寓意。告一段落後,串場主持人再度出現,同樣邀請觀演群眾抽選決定繼續深化的單元模組,而首先進入的是「廣播間」,受訪對象改為演出舞者,訪談內容分別聚焦在與移工共事的經驗,以及印象深刻的林班歌,而吳庭寬也適時補充說明過往採集、整理印尼移工歌曲時,發現這些歌曲與林班歌的創作趨向具有高度的相似性,皆與情感抒發有關。緊接著,再次上場的「工地訊號」,除了承接先前《橋下那個跳舞》的演唱曲目,不同以往的是,此次演出過程嘗試穿插播放舞者講述自身與勞動、自身與移工有關的生活經驗的旁白錄音,某種程度上似乎可以藉此呼應林班歌蘊含的生命共感。然而,需要留意的是,雖然單元模組已經更換,但廣播間的移工訪談仍在一旁持續進行。
事實上,從楊明輝攝製的《請給我一份工作》到瓦旦・督喜(Watan Tusi)編創的《那首歌還在,身體作夢》,縱然兩部作品同樣面對原住民/移工的關係思考(relational thinking),但隨著時空變遷的脈絡轉化,無論是提問方式、回應方式或連結方式,早已不可同日而語,反倒是勾勒出新的關係網絡――「看見不同文化的遭遇和相逢,以及跨文化接觸以後的故事」【4】。不過,更為重要的,就像演後座談提及的,這樣連結、齊觀和替換原住民/移工的主體情境是相當危險的做法,原因在於背後牽涉到的是最為基本卻也至要關鍵的再現倫理課題,特別是長久以來原住民族就經常遭受主流社群的代言(speaking for),於是當《那首歌還在,身體作夢》試圖同時並置、連結原住民/移工進行展演互動時,究竟如何讓移工發聲?即使通過廣播間的訪談和直播,得以和他們說話(speaking with)或是和他們一起說話(speaking alongside),但在語言翻譯的重重阻隔下,移工的聲音究竟有沒有在作品中浮現?或許,這應該才是製作團隊需要念茲在茲的倫理責任。
注解
1、楊明輝,《請給我一份工作》(南投:台灣省政府文化處、全景傳播基金會,1998)。
2、吳庭寬,〈在不自由的狀態裡,維持自由的意識:給移工的人權導覽提案〉,《CLABO實驗波》(2021.07.20)。
3、江婉琦,〈外勞怎麼都在直播?――在直播的世界裡,還有聲音〉,《願景工程基金會》(2020.03.11)。
4、詹閔旭、徐國明,〈當多種華語語系文學相遇:台灣與華語語系世界的糾葛〉,《中外文學》第44卷第1期(2015.03),頁53。
《那首歌還在,身體作夢》
演出|TAI身體劇場
時間|2026/04/12 16:00
地點|中壢中央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