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愛情的現代潰爛《愛朦朧,人朦朧》
11月
24
2015
愛朦朧,人朦朧(表演工作坊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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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岳霖(專案評論人)

以「朦朧」為名,在投影幕上升之後,是個七彩、浮誇、如童話故事般的客廳,清晰、亮眼卻又刺目;於是,朦朧的到底是什麼?是愛情?是人性?還是……什麼都沒說?

表演工作坊三十週年大戲《愛朦朧,人朦朧》,延展表演工作坊改編歐陸喜劇的路線,在《一夫二主》(1995)、《一婦五夫?!》(2001)、《威尼斯雙胞案》(2004)等改編自義大利劇作家卡羅‧高多尼(Carlo Goldoni)的經典喜劇後,以法國劇作家皮耶‧馬里福(Pierre de Marivaux)的Le Jeu de l'Amour et du Hasard為對象,由丁乃箏翻譯、改編、導演。不過,未如《威尼斯雙胞案》等作以歐式服裝、場景、譯名維持原著的模樣,並多為情節的調動與重詮;丁乃箏更大幅度地將此劇「在地化」,將時空位移至1970年代的台灣,安放新的詮釋空間。於是,如此改編好似皮耶‧馬里福對義大利喜劇的重新化用、截長補短,大致維持了原著的核心價值,包含對愛情、婚姻的質疑,並且用大量緊湊的對話去推砌情節等。

由於文本本身堆疊出了厚重、豐盈的喜劇基礎,幾位演員ELLA(陳嘉樺)、樊光耀、屈中恆……都在肢體、口白極度釋放;特別是首度演出舞台劇的ELLA以她在歌手、主持、電視劇等穿梭的表演經驗,以誇張、綜藝感十足的語彙將小丁子這個角色表現地搶眼。演員們將許多動作「程式化」,用以表述人物性格,像是龍公子(樊光耀飾)反覆地甩髮、滑步以及定點,展現他作為富家公子的特質,更如前輩明星(如高凌風、劉文正等人)擁有招牌動作。不過,《愛朦朧,人朦朧》在飽滿的喜劇張力裡過度地「綜藝化」(有如綜藝節目會出現的爆笑短劇),反讓非主角且調劑性十足的典型喜劇人物麗止特(劇裡改為小丁子)、阿樂甘(劇裡為老鄧,由居中恆飾演)更為搶眼,並且明顯地掩蓋住女主角席勒薇雅(劇中人物朦朦小姐,由劉美鈺飾演)的光芒,甚至整個宣傳重點早就移至偶像明星ELLA身上。同時,此作雖添加曾馨慧的現場演奏、演唱,以邱比特現身,看似用音樂統合整個作品,卻也在本就飽和的戲劇結構裡畫蛇添足,塞的過滿而缺乏喘息的餘地,並且多半作為過場,未有更實質的劇場效果。

《愛朦朧,人朦朧》最有意思的設計大抵是將整個故事場景設定在1970年代,並且反覆聲明是「台灣風靡瓊瑤時代」,以及是「位於台北陽明山瓊瑤式的別墅」。於是,原本過於誇張、煽情的原著台詞都因瓊瑤而能夠被轉譯地合理化,甚至更加地誇飾。這樣的作法聰明也取巧,同時能夠喚醒觀眾對瓊瑤戲劇的記憶(像是第52屆金馬獎頒獎典禮,蘇有朋與林心如上台頒獎時響起《還珠格格》主題曲作為背景音樂),而有復古意味。台詞間充斥著那個時代的產物:二秦二林、庭院深深、幾度夕陽紅、青青河邊草等,但似乎也被侷限住特定族群的共同記憶,成為自我追憶的濫觴。此外,《愛朦朧,人朦朧》看似延續原著討論愛情的概念,有意去批評社會中的真相,卻也在浪漫愛情裡被掩蓋,真正推動情節與內涵的竟變成瓊瑤式的情愛糾葛,所謂被揭露的真相早已蕩然無存,也不被記憶。劇中雖仍鋪陳了不少對階級地位、金錢、愛情、婚姻、價值的相互質疑與激辯,卻在這個如「成人童話」的空間裡,被那粉紅的光線、斑斕的塗鴉、浮誇的裝飾,不只化為陳腔濫調的無病呻吟,更像是毫無反省能力的自曝其短。所有的諷刺口吻,也都在反覆的包裹、無意的操弄間,殘存無厘頭的笑鬧。最後,終會導向一個浪漫愛情喜劇的大團圓,毫無意料可出。

更為便宜行事的是,《愛朦朧,人朦朧》本該與時代/現代進行對話,卻又過度保留了17世紀的舊思維,用以暴露社會真相的手法實以二元對立的方式進行書寫。在綿密連環的對話間,只為展示主人與僕人間的身分落差。像是喬裝成龍公子的老鄧與偽裝為朦朦小姐的小丁子,兩人不斷地用錯誤的成語互褒,以蓬蓽生輝、畫蛇添足、花團錦簇等形容打扮,以迴光返照說明現況等。或是,以龍公子的紅酒對照老鄧的米酒、蛋炒飯。看似人物本身性格、出身的素描,卻削去了該有的揭示與諷喻,僅流於階級的炫耀。同時,刻板印象的濫用更是此劇特長,像是人物刻意地咬文嚼字、口音使用,都硬生生地刻劃出我們對貧富的既定樣貌;幾段台詞使用的「老處女」、「沒人要」、「高富帥」也都凸顯了此劇缺乏性別意識的情況,未因時代推移而有更深入的探討。最詭異的刻板印象,更在整個作品所刻意打造的「法國想像」,從戲中的人物名字、穿著、對話到舞台空間都洋溢著唯美、夢幻氛圍,但法國真是如此?或許不過是詮釋者自己不食人間煙火的投影吧。

編導丁乃箏在節目單裡這麼說:「心想有一天一定要拿到【表坊】來做,皮耶的作品幽默中有對時代的批判,與【表坊】為時代說話的精神是相通的。」看似作為她編導《愛朦朧,人朦朧》的野心,同時也替表演工作坊歷來的作品下足宣言。只是,《愛朦朧,人朦朧》在挪移「古典愛情」到現代的過程裡,卻僅是回到編導個人的生活時空──1970年代,甚至還拉了瓊瑤下水、作為背書。我所質疑的是,站在2015年的台灣以17世紀的法國作品與1970年代的台灣對話的意義何在?甚至綜觀表演工作坊近年的作品,多半徘徊於創作者個人的時代背景、思維傾向,更有多數作品早已與時代脫鉤。戲劇作品傾向商業並不一定得被質疑,但從戲劇本質裡掏出什麼,才是創作的核心。有如《愛朦朧,人朦朧》的主題曲「朦朧的愛」,在沙啞的嗓音裡卻只唱出初淺的愛情,也與戲本身平行存在;那麼,不再能夠與時代對話的作品,就算存在現代,也即將潰爛。

《愛朦朧,人朦朧》

演出|表演工作坊
時間|2015/11/22 14:30
地點|台北城市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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