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楊禮榕(專案評論人)
以善意和惡行為因果的女性犯罪
《罪・愛》是編劇詹傑以臺灣犯罪事田調為基底,以十年前的臺灣重大社會案件「日月明功虐殺案」為題材,而編創的劇本。編劇詹傑與導演黃郁晴對於女性犯罪的共同認知是,女性的重大犯罪,很常是某種不得不的行動或報復之結果,演出中的臺詞和投影影像反覆出現「人都會錯」,和「接住」的概念。
從日月明功案改編成劇中的福緣讀經班,或,自殺勸誘讀經班的原型,實則是失婚婦女互助會,以及新聞、影像和投影文字,再再說明創作團隊不只是討論特殊臺灣社會案件,更強烈意圖是從重大女性犯罪事件中解密,拉開對女性社會關懷的期望。
《罪・愛》若因此不只是兩名女性的犯罪故事,更是關於臺灣女性的故事,那麼它描繪出什麼樣的臺灣女性群像呢?從婚姻中受苦的婦女到殺人殺己的極端宗教核心人物,究竟是怎麼可能從平凡走向極端悲劇呢?筆者認為,《罪・愛》的女性角色凸顯出的臺灣女性共通性,是愛、犧牲與悲憤。不是只有這些因素,而是這三種因緣,可以讓臺灣女性無所不能。
倒敘與正敘,共構張力
這齣懸疑劇,圍繞著「以歌舞和暴力為供養、以仇殺為正義、認為自殺等於解脫」的菩薩信仰團體。開場第一幕,職業為記者的主角陳怡靜,以一樁死亡案件的關係人身份接受偵訊,偵訊者是他的前男友李國勇;偵訊後,怡靜接著自訴,對不起國勇,因為自己為了保護家人,不得不說謊。然後,故事就從怡靜與死者劉曉菁的首次見面,開始倒敘說起。聾啞少女曉菁是獲得優異學習獎的得獎者,卻拒絕領獎,並被父親指控「受邪教控制」,而陳怡靜為了撰寫獨家新聞,闖入曉菁工作的讀經班咖啡廳,卻意外撞見失聯多年的母親賴秀萍——原來,母親與有智能障礙的妹妹荳荳,也都參加相同的讀經班。讀經班的領導老師黃巧雲,坐在輪椅上,溫和又堅毅,散發著強大的包容性。儘管陳怡靜是為了新聞內幕而加入讀經班,卻在過程中,不自覺向黃巧雲傾訴深藏多年的傷痛,那些連對心理師好友都說不口的秘密:關於自殺身亡的強暴犯父親、關於被強暴且墮胎的高中閨蜜,以及背叛父親又拋棄自己的母親。然而,當怡靜逐漸打開心房、鬆動心結,才因為一張老照片——一張大多數成員都已經死亡或失蹤的創團成員照片——驚覺口號「福緣慶善」的菩薩信仰背後,居然是自殺勸誘團體,怡靜此時也才憶起,自己在讀經班替劉曉菁拍攝的「畢業」紀念影像,原來是遺書。
罪.愛(國家兩廳院提供/攝影李欣哲)
從婦女互助會到自殺勸誘讀經班。在曉菁之死揭秘的那刻,戲劇時間銜接回整齣戲的開場,在下半場,怡靜意外得知,下一個即將「畢業」的,是自己的母親,從此,戲劇張力從懸疑轉向連環驚爆:一心想要保護家人的怡靜,只能眼睜睜看著母親,在熊熊燃燒汽車裡的最後身影。怡靜悲痛,而巧雲老師則是悲憤,恨菩薩,恨好友賴秀萍離她而去。編劇在此時揭露:原來巧雲老師對菩薩的愛,其實是恨,吶喊著臺詞「誰最無情,菩薩最無情」,因為他們日日對菩薩祈願,菩薩卻看著他們受盡苦楚、孤苦伶仃。在火燒現場,怡靜與黃巧雲決裂的對峙中,她才知道同為讀經班核心人物的母親,很可能參與了其他成員的死亡,並殺死了曉菁的父親。《罪・愛》以記者陳怡靜為開端,抽絲剝繭地找出「福緣讀經班」背後,口念菩薩、手刃生命的信仰核心。
如上述,《罪・愛》在結構上以懸疑的倒敘開場,再融入多時空的正敘來解密,建構出懸疑、驚爆的戲劇張力。觀眾跟著怡靜的腳步深入險境,旁敲側擊地挖掘真相,直到相同獨白第二次出現,過去與當下產生交會,倒敘才轉為成正敘,情節也開始脫離怡靜這個主角的認知,自行發展。在前面的篇幅中,觀眾已經看見怡靜的遭遇,明白她的努力,在戲的後半段,卻只能跟著眼睜睜的看著悲劇發生;而後,警察李國勇偵訊善惡難辨的巧雲老師,仿若孫悟空鬥如來佛,原本的謎團尚未解開,卻為觀眾帶來新悲劇的「更」華麗登場⋯⋯
過去的揭秘與當下的悲劇,兩種戲劇時間軸交錯展現、共同推進事件發展,讓觀眾一步步共感,也共享懸疑氛圍。
影視與劇場雜揉
《罪・愛》的場景,因著人物的內心與遭遇之間頻繁切換,亦透過燈光區域變換、spotlight等瞬間變換,交織短場景,這樣的切換,帶給筆者一種「影視感」,而劇中警察、記者、受害者、加害者等,皆是以寫實表演為基礎,則提供了劇場感,如此,影視感與劇場感並陳,雖然偶爾有表演能量落差問題,大致都能發揮功效。
在筆者主觀認知中,影視感的表演建立細緻的人物描摹,能帶動觀眾的角色認同;劇場感的表演則主要創造生動的場面,調節過於沈重的氛圍、創造衝擊性的交鋒場面。因此,影視與劇場雙戲劇語彙的《罪・愛》,創造出了具有影視細膩感與劇場立體感的臺灣女性群像——性格有別、職責不同、身分各異、年歲落差,卻背負共通枷鎖的臺灣女性群像。而如何拼湊事件的真相,解讀人物的存在,成為觀眾莫大的樂趣。不過,雙戲劇語彙也造成意象場景在解讀上的困難,例如:無法言語的曉菁開口說話之儀式,究竟只是被圍著跳舞,還是被推擠以上的暴力賜福?這是在劇場畫面安排上的不準確。而賴秀蘋帶著孕婦珮君在車中引火自焚的場景,有車型看板、紅光和煙霧來表達意象,屬劇場手法,則被迅速帶過。相對其他寫實而細緻的敘事場景,以及影視感的敘述調性,戲中唯二的重要暴力場景,處理上卻格外模糊,削弱了事件的真實感。
愛、犧牲與悲憤,三位一體的臺灣女性元神
扣回筆者在首段所提的「三種因緣」:愛、犧牲與悲憤。或許是臺灣女性生命的關鍵字,也是悲劇命運的三元素,更可以說是三位一體的臺灣女性元神:她們有豐沛的「愛」可以給予,她們愛子女、愛丈夫、愛朋友、愛神明、愛芸芸眾生,唯獨不愛自己,通常把別人對她的需求放在自己需求的前面,衍生而來的就是「犧牲」,為子女、為家庭、為夫家、為娘家犧牲。以自我犧牲作為個人意義,以成就他人作為自我價值的證明。那麼,如果對方不理解她的付出,甚至蹂躪了她的犧牲,在不被需要的愛與早已遺忘的自我之間,愛就轉換成「悲憤」,有多愛就有多恨。既恨菩薩,又帶人供養菩薩。恨菩薩不作為,就代菩薩施行公理正義。
雖然創作者一再表示,角色有不得已,惡行並非初衷。但是,不得不說,女性造就地獄和帶人下地獄的能力,也都很了得。劇中第一位死者劉曉菁,脫離父親掌控之後,並沒有為自己尋找新的生存意義,而深陷在對父親的悲憤之中——最後傷害曉菁的人,還是曉菁自己。主角陳怡靜的媽媽賴秀萍,對自己女兒感到虧欠,卻做出最壞的選擇:迷暈、綑綁女兒,最後再度拋下女兒、殺了孕婦,也殺了自己,為了彌補對丈夫含冤的虧欠感,義無反顧地再造更多無可挽回的傷害。
罪.愛(國家兩廳院提供/攝影李欣哲)
女性作為母親、妻子、媳婦的奉獻責任,因社會的潛在約定,如此內化在絕大多數臺灣女性的生命中,然,造成這種結果的社會之力,對於女性的心理健康、獨立性和個人價值,卻鮮少關注。因此,她們愛自己生命中的所有人事物,唯獨不愛自己,卻也承擔不起無止盡犧牲後,因為感到所付出之愛被踐踏,人性上自然產生的巨大悲憤。
不以解密社會事件,而專注以女性關懷的角度,來看待這個作品的話,筆者很高興主角怡靜並沒有為了前男友放棄升職的機會、沒有糾結自己是不是壓垮父親的最後一根稻草、沒有質疑自己是不是應該事先發現曉菁和母親的死意,而選擇在悲劇的命運之後,自我療傷休息,暫時仰賴原本以為必須照顧一輩子的妹妹,荳荳——值得一提,劇中最棒的角色就是她。她充滿對母親和姐姐的愛,總是大聲說出每個期望、總是一句話破解姐姐的內心糾結;在命運襲擊之後,仍然繼續好好工作、認真生活。作為身心障礙者的她,甚至承擔姐姐的生活。她的愛與犧牲,沒有連結到悲憤,就這樣為這一連串悲劇,畫下休止符。
與其如演後座談所提:思考讀經班領導者黃巧雲與賴秀萍,是否具是領袖特質的偏差人格,更可以說,她們不過是貫徹力太強大,走的太極端的普通女性。筆者會說,臺灣女性擁有絕佳的能力,只是她們總是把人生意義建構在別人身上,為了對他人的愛或恨才起身行動,不畏艱難、無所不能。因此,在《罪・愛》召喚出來的女性社會關懷意識之上,筆者也想加碼提問:在思考接住他人和祈願被他人接住之間,是否能先思考接住自己?
人生過程中有太多選擇,所謂報復也有很多想像。命運的殘酷難以預防,但幫助女性改變遭遇的,首先必須是自己,能面對命運的始終只有自己。希望臺灣女性終究不會走到悲憤的那一刻。在觀演後,筆者願望:從愛與犧牲到悲憤,不再是必然連貫的命運。而悲憤,不再必要是臺灣女性宿命的三元神之一。
2023秋天藝術節《罪.愛》
演出|國家兩廳院主辦、詹傑編劇、黃郁晴導演
時間|2023/11/19 14:30
地點|國家兩廳院國家戲劇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