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年來,呼喊「自由」的舞作就來了兩齣,從蘇威嘉的《自由步》到謝杰樺的《去自由》,這其實也不意外,畢竟「自由」早是千百年來西方大哲們想破頭的重要議題。什麼是自由?自由何時發生?如何逼近自由?大抵算是人類共通議題。無論思想上如何辨證,這兩齣作品各自提供了思考「身體」與「自由」間關係的方法及實作,於是,對我來說更有趣的,是兩人的編舞方法正反映了他們對自由的想法。蘇威嘉的《自由步》似乎認為自由存在於規範與自我達致平衡的瞬間,他相信的是,當自我透過身體養成(cultivated)來超越阻礙的當下,自由得以綻放,作品中,透過各個身體掌握能力強大的舞者們時而控制、時而享受的舞動,反覆趨近此信念。 【1】
相較於蘇威嘉,謝杰樺對「自由」的信念似乎位於模稜兩可的階段,於是可以看到,延伸自2014年周先生「下一個編舞計畫」中的《舞者與編舞者》,他不直接切入立場,而是藉由一連串的分析、拆解與提問,來旁敲側擊一個主要問題「身為一名舞者,在劇場中自由地舞動如何可能?」(節目單編舞者的話:企圖讓舞者這個「人」在作品中更淋漓盡致的表現出來),就此而言,他首先拆解「舞動」是甚麼?是如同舞作一開始,黑暗中透過聽覺所接收的一連串動作指示嗎?當燈亮起時,舞者們接收著各種手手腳腳、扭屁股、畫圓圈等有關身體動作的指示,無論接收地如何迅速,畢竟指令是以口說發射與聽覺接收,很多時候,無可避免動作以序列式呈現,一次一個,無法同時並進,於是,舞者大約就像機器人一樣,我想,這應該不是謝杰樺所期待的「人」的舞動吧?
的確,一陣手手腳腳之後,出現整場最令人驚豔的,也就是舞者蔡冠伶的獨舞。其實一開始,她也約莫操演著前一批舞者們所接收的指令規則,只是,少了編舞者刻意營造指令接收的慌亂,蔡冠伶雖然也是手手腳腳的動著,卻多了些東西,譬如動作的方向性明確了、動作的連結流暢了、動作質感豐富了、身體的運作邏輯清楚了、大小肌肉的使用條理分明。接著,又來到了動作的接收模式,舞者一一個個開始模仿蔡冠伶的動作,只是這次,不若之前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序列式的接收,眾舞者們開啟視覺、聽覺、動覺、觸覺的整體接收,然而,清晰可見的是,其他舞者們與蔡冠伶舞動的細微差異,以及舞動過程中的自在與否。至此,謝杰樺好像丟了一個問題出來,要身為觀眾的我們觀察主導這些變化的是什麼?然而,不得不說,其複雜性遠不是這一招一式、以及接下來的一問一答得以拆解而來。所以,當謝杰樺向舞者廖婉琳提問,是否可以模仿蔡冠伶的時候,她一舉手一投足,其實正呼應了一開始,只給聽覺指令,或是後來靠各種感官模仿所產生的窘境,畢竟沒有一個人可以真正成為另一個人,或是透過各種成分的增減,而得其精隨。
若說舞作前半段的整體結構與提問方向大致是關於:舞者是否安於自己、能夠體察身體的動、身體是否能自行有機接收、消化、重組動作,來進行有關「自由」的討論。後半段,謝杰樺則似乎擴大了提問,「身為一名舞者,在劇場中自由地舞動如何可能?」甚或透過這樣的提問,其實反向質疑「若真有這看起來或感覺起來的自由,那會是真的自由嗎?」,於是外部因素開始成為舞動是否自由的可能變數,好比他向舞者邱鈺雯提問是否能跳出某一種情緒或想像,並讓觀眾接收到(可惜編舞者並沒有向觀眾挑戰是否接收到舞者的表達);再來,他也要求舞者洪紹晴與劉俊德與燈光或音樂共舞,且留下一句頗有挑釁意味的暗示:「舞者都很會找燈」。當燈光、音樂、觀眾的眼睛、甚至從排練到演出一直都在的限制-編舞者的眼光等,都被考慮進去,多了這些,舞者的自由還可能嗎?
但話說回來,若台上的舞者是實驗自由與否的主要對象,其實也沒人知道舞者是不是自由的?畢竟,當舞者早已注定存在於觀看之下,自由就已是有限的,或者,無論看起來或真的自由,其背後必須經歷的是層層疊疊不自由。又或者,討論的是誰的自由?雖然節目單上提到,此作試圖翻轉舞者與編舞者的權力關係,然而當提問的編舞者選擇藏身幕後,在某種程度上已經賦予編舞者不一樣的位置了,比起2014年的《舞者與編舞者》,兩種角色皆位於場上,《去自由》的權力架構更顯起頭位置的不一。提問之間,也許是首演緊張之故,而未能產生得以翻轉的契機,關係上穩固的不平等,反而襯托了編舞者的最大自由。
回過頭來,若從方法來看《去自由》,謝杰樺以分析、拆解、提問的途徑追索議題,固然是有趣且具挑戰性的切入手法,不過方法也往往引領著問題的走向與結果,若只是單純關於舞者個人如何在作品中更淋漓盡致的展現,其實以分析、拆解與詰問等減法逼近的方式,是否能得其精要,至少在這個作品中的討論與呈現方式,難以顯見。但謝杰樺也留了另一個伏筆,《去自由》的「去」不只是往、到,同時也有離開、死亡之義。此雙重意涵,正讓分析、拆解與提問上的正反詰問顯得重要,先不論手法是否深刻,或此議題是否有以作品式呈現以外的可能,現階段,通往具統合性本質的自由舞動當下,拆解、分析都顯得必要,這是看清現象另一面的必經之路。那麼,若將《去自由》視為編舞者對「自由」的階段性省思及分享,「編舞者的相信是甚麼?」也許是下一階段需要面對的,否則雖顧及各面向,卻可能不知往何處去,而難以深刻。
註釋
1、筆者曾為文《自由步》舞評,詳見表演藝術評論台,http://pareviews.ncafroc.org.tw/?p=16769
《去自由》
演出|安娜琪舞蹈劇場
時間|2015/ 11/ 06 19:45
地點|國家劇院實驗劇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