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庸置疑,歡樂已是紙風車劇團的兒童劇最鮮明的標記了。然而,除了歡樂,看完紙風車劇團的兒童劇,有什麼可以一再感動與回味的呢?或者我們就用《巫頂站在屋簷上》節目冊上總編導李永豐說的:「巫頂也希望紙風車充滿『創意』、『美學』、『愛與關懷』的兒童劇,成為台灣所有孩子成長的共同記憶。」以此標準來檢視,做為台灣第一大兒童劇團,紙風車劇團的一舉一動都具有指標意義,然而作品是否真的建立起「創意」、「美學」、「愛與關懷」的內涵?很抱歉恕我直言,在「巫頂系列」作品中是愈來愈難看見了。
我們就先從創意來剖析,《巫頂站在屋簷上》依然暴露了這系列作品劇本鬆散、雜亂無章的老毛病,這齣戲中透過巫婆巫頂來講三個故事:分別改編自小野《心所愛的人》、李美玲《多生與多莉》(改編名為《賣芭樂》)和哲也《小火龍與糊塗小魔女》,三個故事高手的文本都是可以單獨成為一齣戲,卻被硬擠在同一齣戲,於是狀況就來了,串聯這三個故事的內在邏輯何在?當我們只能夠從《小火龍與糊塗小魔女》原著中的巫師被改名成為屋頂的哥哥屋簷,找到一丁點的連結,但這樣的連結又與劇名屋頂所站的屋簷——房子的上端——語意是不同的,再則巫頂也沒有參與進入這段故事中演出,導致巫頂與三段故事之間,純粹只剩說書的功能而已,既然如此,也就無法突出巫頂身為一個巫婆,可以展現飛天遁地、變換魔法的奇趣;這系列作品讓屋頂常常像一個魔術師一般,卻又只是耍些從空中撒出一些彩紙,或抓出一朵塑膠花的小把戲,奇幻巫術魔法力量蕩然無存,遂讓這齣戲內容顯得空虛浮泛。
失去創意的還有一再三複製的兒童劇老把戲,例如《心所愛的人》這場戲中的公雞「雞雞」,三不五時就要跌倒,搭配「咚咚咚」的音效聲,很吵很鬧,是兒童劇常被批評綜藝化的搞笑模式;又如《小火龍與糊塗小魔女》中的屋簷,站在自家門前斜坡,也是動不動就要上演向前摔跤的戲碼,所謂輕鬆幽默,倘若永遠只是靠這種伎倆表現,和在俗鬧泥沼裡面,兒童劇的形象能漂白嗎?還有序幕屋頂在場上找2017世大運吉祥物熊讚,那種刻意裝笨假裝看不見熊讚躲在哪裡,然後問台下小朋友,被指引之後去尋找又營造一段捉迷藏互找不到的橋段,兒童劇只能永遠這樣玩沒有更創新的手法嗎?
這齣戲除了三段故事並陳之外,竟還要幫台北市政府置入性行銷,刻意安插一場2017世大運吉祥物熊讚的運動競技宣導劇,這也是很莫名其妙的!假如台北市政府和紙風車劇團有心為此大事宣傳,獨立製作一齣戲演出不是更完善有意義嗎?硬是突兀的嵌入在這齣戲中,更讓這齣戲完全像個拼盤大雜燴,就是要讓觀眾吃撐到有飽足嘔吐感,卻無法感覺美妙的滋味。
再論審美感受,趣味是兒童劇的基本導向,兒童劇固然不宜正經八百的嚴肅說教,卻也不能將趣味無限放縱到毫無尺度,例如《心所愛的人》當中的阿嬤,面對自己養的公雞「雞雞」,總是又踢又摔,直接表現暴力卻當作無傷大雅的趣味,創作意識的偏頗可議;又如熊讚表演棒球比賽,每次揮棒都故意揮打到身後的裁判,以致裁判激動搶過球棒狂打熊讚,這種施虐動作亦是綜藝節目常見的手法,雖然那只是海綿軟棒,可是暴虐誇張的痛擊動作,有何愛與關懷可言?
康德曾論審美的趣味是「無利害的愉悅」,可是當無利害變成引發不舒服、不愉悅的感受時,代表作品已然逾越反教育的尺度時,必然要對此作出修正了。然後再回到三段故事的形式來看,《賣芭樂》這一段採用微電影播放,問題是這一段為何選用微電影表現?況且這段影像結構與敘事還算平實質樸,與另外兩段故事瀰漫嬉鬧歡樂的氣質完全不搭,欠缺整體有機統合。
不過,這齣戲也非完全一無可取。在某些語言上的諧音雙關,確實是幽默的展現,比方《小火龍與糊塗小魔女》中守護許願池的狐神,他站立的基座寫著「本日小姐」——「小姐」原來是台語「休假」的諧擬,這需要一點想像推理,卻也是語言可以營造的延異擴想。狐神於此解釋自己正休假,無法幫助小火龍和小魔女的願望,還同時政治性的諷刺「一例一休」政策的變動,當然這不是兒童關注的現實議題,可是創作者的嘲諷倒是宣洩完成了。可惜僅靠這一點點語言上的幽默,是無助於將這齣戲的內涵補充壯實的。
《巫頂站在屋簷上》
演出|紙風車劇團
時間|2016/11/05 19:30
地點|台北市城市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