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極★安龍補助大典》的概念與結構,基本上延續了周能安暨眾等在2016年臺北藝穗節的作品《劇場法會─進劇場菩薩摩訶薩》。其溯源自東西方對「儀式」與「劇場」的形成與分流關係,【1】再重新混合與混血。【2】周能安並將「合成物」或「混血種」稱為「劇場法會」,賦予其定義──也就是,以劇場的角度尋找開創新的儀式的可能性,揉合自己對劇場與儀式的了解,在舞臺上移用了道教文本、科儀動作、咒語、口訣等形式,進行劇場與儀式的參照。【3】不過,無論是《劇場法會─進劇場菩薩摩訶薩》或《超極★安龍補助大典》,祭儀與戲劇表演都各自存在著極為明確的痕跡,得以區分卻又意圖混淆;同時,在發生過程裡,兩者的主體性是交替流動的。
周能安以「劇場法會」、「安龍補助大典」命名,乍看以「祭儀」為主體,但會否只是「演」一場法會呢?「劇名」等於「典禮名稱」,到底是走入劇場參加一場法會?抑或,踏進法會看一齣戲?同時,祭壇上的眾人,究竟扮演了誰?是法師或信徒?是演員或觀眾?又淨化了什麼?為劇場祝禱?在劇場辦法會?
同時,若我們將劇名拆成兩個部分──前半部的「超極★」不大有具體意義,可能意同「超級」或「超激」,而趨近於「中二」式的稱號命名,如煞氣a、卍等「類」語助詞或形容詞。以「超極★」形容之,也說明作品質性。後半部的「安龍補助大典」,則清楚點出形式與內容。創作者周能安以道教常見、用來安定環境、祈求豐饒的民俗儀式「安龍奠土/安龍送虎」為原型,將藝文工作者年年必須歷經的補助案撰寫、送審、評選與結案過程進行嫁接,轉化成一場祈求補助案順利通過並完成的法會。相較於《劇場法會─進劇場菩薩摩訶薩》,《超極★安龍補助大典》在安龍儀式全面套入補助案的申請流程後,進一步建構出另一層詮釋。其以藝文票根代替米所排設的龍身,正將原先安奉的土地指涉為藝文環境;便構成對藝文補助機制的諷諭,不只是純粹祈求補助案順利通過。最後,祭儀開始變形,抑或劇場終非固定形式──無論該是「劇場法會」或「法會劇場」,虛構與真實的混合、正經與嬉鬧的晃動,都無所不在。
《超極★安龍補助大典》在約莫六十至七十分鐘的演出/祭儀時間裡,安排了十七項流程(並發放流程表,以利觀眾參與)。周能安將藝文補助申請的名詞、動作全面替換到安龍奠土儀式裡,足見其縝密且心細的設計,而不只是無厘頭的嬉鬧。像是科儀的前置作業改為加持「製作企劃書文件」、「環境清明之水」、「大賜光明之燈」,其中的「大賜光明之燈」更以劇場燈表演。合格的申請案,蓋上公務體系與宗教祭儀都有的章印,而退件則用踩破瓦片的方式退回。宣疏的疏文,包含創作源起、基本資料、劇組名單等;「安四方」則禮敬臺灣各方位的藝文場館與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例如: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東方)、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與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南方)、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西方)、國家兩廳院與華山文創園區(北方)、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與臺中國家歌劇院(中央)等。「散發五穀」中也混入藝文活動的票根,權充補助發送。此外,侍奉的主神為「國家文化部門大天尊」,其背後的六隻手臂,握有印章、鈔票、獎盃、文創商品等物件,中間則捧著藝文場館(根據樣式,應為興建中又不知何時完工的臺北表演藝術中心),乃挪用道教斗母娘娘──北斗眾星之母,並擁有多支手臂──的形象,藉其「育化」、「法力無邊」之能力,轉為對藝文團隊的保庇。音樂、服裝、疏文的唸讀口音等方面也絲毫不馬虎,更表現在整體環境的營造,像是工作人員藉黃底紅字的帽子打扮宮廟人員,觀眾的座椅是紅色塑膠椅,發放的流程表為粉色薄紙等。同時,也顧及到細節處,如設計藝字罡步,改星斗、八卦為圖像基礎的步伐為「艺」字等。
整體看來,《超極★安龍補助大典》給予觀眾一種混淆卻又清明的「沉浸」狀態。其觀眾參與的橋段意外地少,除入場與離場時的隨意參拜、「觀眾代表」入席擊鼓與跪拜、手比愛心表示上香與鞠躬、回應「有喔」、收受發放的五穀與票根外,多半是「觀看」法會進行。甚至,整部作品也無意圖讓觀眾全面浸淫。飾演法師的周能安在儀式進行中,不斷穿插補助案申請的說明,以及跳脫法師角色,與另外兩位助手戴若梅、林宥丞喬扮補助案的申請者與審查者。看似破壞了劇場幻覺的施行,卻也反覆確立虛構儀式背後所要傳達的真實社會性。也就是說,創作者看似在劇場內部製造一個隔絕於外界的空間,卻也不斷去晃動結界的封閉性,與真實世界對話。
作為觀眾的我們,也都清楚自己走進的並非宮廟,也不是祭壇,而是劇場。但,卻願意在這種忽而正經、忽而瘋癲的操作模式裡,信任某種規則正在其中運行,而使這場法會順利完成。同時,也與真實的宗教祭儀產生對讀──我們到底是如何全然相信儀式的操演與神祇的力量?最後,似乎構成了信仰擁有的本質──信者恆信。【4】於是,這種詭譎、矛盾卻又順利成章的信任關係與參與感,便是《超極★安龍補助大典》有趣之處。
不過,《超極★安龍補助大典》雖成功混淆了儀式感與劇場感的運作模式,卻也因兩者間的權衡而有所失落。整部作品最有意思卻又殘酷的地方,是在「送白虎」的環節裡,白虎(戴若梅飾)意圖干擾暫時脫離法師身分的周能安完成結案報告,最後還是被這種權力結構所降伏。(後續會再說明這個環節所延伸出的議題性)這個環節的有趣之處,是在議題與形式的驅動下,形成另一種帶有強烈情節發展的戲劇性與高潮。當我們回頭看《超極★安龍補助大典》的前半部,因需維持儀式的行進與步驟,並無太複雜或出乎意料的情節發展。在過度同質性的代換方式持續操作下,實讓整場儀式略顯死板,些許令人出神。另一方面,觀眾在法會進行中,都被固定在座位之上;若能有更多移動,整個作品似乎會更有流動性。此外,有個不知可行與否的建議是,若能將演出時間特意挑個良辰吉時,《超極★安龍補助大典》或許就又更像是場法會了。
最後,試圖丟出思考的是:《超極★安龍補助大典》通過儀式運行與劇場行為間的混合與轉換,連結藝文創作與補助間的關係;進一步地,也帶出從宗教儀式到劇場創作背後的「權力轉移」。其實,宗教實踐本就是一種權力形式,「不只是出於要建立社會事物的秩序,使社會集體可以持續性的運作;它更深刻的基礎是在於一種哲學人類學上的原因,也就是它能夠使個人之『關於存在之意義上的追求』有所託付。」【5】周能安將儀式與劇場(及其背後的補助機制)進行連結與黏合的當下,也就凸顯了這項機制的產生與執行是一種「權力結構的複製」、「社會機制的展現」。以「國家文化部門大天尊」的形象與作用來說,既保佑藝文工作者,又掌握補助的生殺大權;當祂集「掌管」與「護佑」於一身,究竟代表怎樣的運作制度與機制呢?
周能安在《超極★安龍補助大典》裡,將眾多藝文補助案誦成經文。這些補助案看似提供藝術工作者得以獨立作業的需求,不再受限商業價值與票房考量。但,會否成為「國家文化部門大天尊」──政府機構或補助單位──的宰制對象呢?或是,就得亦步亦趨順從補助機制的規則?甚至,延伸出一套服膺申請機制的計畫撰寫法則;最後,創作本身與計劃書寫作變成兩回事?並成為另一種制約。看似維持創作主體性的補助,也就偏離目標。(例如:創作者以獲取補助為創作首要條件)【6】《超極★安龍補助大典》最後所出現的白虎,正象徵著補助機制的反向聲音,既具備儀式本身的遊戲性,又不失背後意圖帶出的嚴肅題材。這層諷刺意味,明確展現於白虎被押送離開後,從另一端現身的青龍(林宥丞飾),一同展示了補助機制的「善」與「惡」。或許,才著實呈現了《超極★安龍補助大典》的意圖。首演當日,正是「2019演藝團隊年度獎助專案」【7】的申請截止日,似乎更意在不言中了。
弔詭的是,《超極★安龍補助大典》實也是「2018松菸Lab新主藝─創作徵選計畫」的補助下進行的創作,以通過補助案的創作說補助案,究竟是不大穩妥的立場?還是,另一層詭譎且反諷的論說製造?特別是在松山文創園區這樣一個坐落於一級商圈、混合市定古蹟與新興文創的空間,在其強烈的商業與文化屬性裡,《超極★安龍補助大典》又能發揮怎樣的價值體系呢?
喝完平安茶後,《超極★安龍補助大典》該是演出或是法會似乎都暫且結束。當我們仍處於一個權力以不同方式持續複製的時代裡,其所諭示的種種,也正在現實場域裡劇烈發生中。
註釋
1、此部分已有大量的學術文獻進行考察與討論。可參閱邱坤良:《劇場與道場,觀眾與信眾:臺灣戲劇與儀式論集》(臺北:遠流,2014年)。陳世雄:〈儀式、戲劇與意識形態〉,《戲曲學報》第14期(2016年6月),頁49-80。
2、「混血」一詞取自林立雄針對《劇場法會─進劇場菩薩摩訶薩》所寫之劇評名稱。參見林立雄:〈一場普度「藝術」的混血法會《進劇場菩薩摩訶薩》〉,表演藝術評論臺,網址:https://pareviews.ncafroc.org.tw/?p=21160(瀏覽日期:2018.12.03)。
3、參見《超極★安龍補助大典》節目單。
4、有趣的是,在演出結束後,周能安指出現場有位藝文工作者因參與《超極★安龍補助大典》的排練過程,近期獲得可觀的補助。可見,信仰裡的虛實並不是那麼絕對──就算我們都知道這場「劇場法會」不一定具備信仰力量。
5、此處援引丁仁傑:〈自序〉,《當代漢人民眾宗教研究:論述、認同與社會再生產》(臺北:聯經,2009年),頁10。
6、以上提問可參見張育嘉、評論臺編輯群紀錄整理:〈講座紀錄:演藝團隊扶植計畫26年回顧初步觀察(上)〉,表演藝術評論臺,網址:https://pareviews.ncafroc.org.tw/?p=31305(瀏覽日期:2018.12.04)。張育嘉、評論臺編輯群紀錄整理:〈講座紀錄:演藝團隊扶植計畫26年回顧初步觀察(下)〉,表演藝術評論臺,網址:https://pareviews.ncafroc.org.tw/?p=31327(瀏覽日期:2018.12.04)。
7、前身為「演藝團隊分級獎助專案」、「演藝團隊扶植計畫」等。
《超極★安龍補助大典》
演出|周能安暨眾等
時間|2018/12/01 20:00
地點|松山文創園區LAB創意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