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戀歌
彩虹版《城市戀歌進行曲》 (以下簡稱《城市戀歌》)是阮劇團為了慶祝今年五月十七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婚專法),所特別製作的演出版本。台語歌舞劇《城市戀歌》是以家族三代的愛情日常為主軸,再加入台南元宵傳說「十八嬈」——蜘蛛精的角色。在不更動主要劇情的情況下,彩虹版第一場由全女性演員演出,第二場由全男性演員擔綱,第三場則依照事前擲筊的結果,由全女性演員上場。
彩虹版《城市戀歌》在製作上有幾個比較特殊的情況:一,籌備期顯然不到兩個月。五月十七日法案通過,六月二十九日演出,實際的製作期應該更短。二,演出經費採線上公開募款,至演出當日募款進度仍只有五成。三,部份演出者顯然是來自不同的表演領域,甚至不是專業表演者。四、增加不少勁歌熱舞、笑料與演員個人專長的表演,減少許多原劇情中較為沉重和嚴肅的場景。因此,無論是演員的口條、台語流暢度、表演方法,或是整體場面的細緻度、美學的完成度上,都與阮劇團的其他作品有所落差。比起戲劇美學的展演,更強烈的是熱鬧、流動、生猛與粗糙的野台戲慶典氛圍。
自由戀愛的浪漫與放蕩
《城市戀歌》中,所有的角色都是民間百姓,唯一異質的是「十八嬈」傳說中的蜘蛛精。「十八嬈(ㄖㄠˊ)」原為「十八嬲(ㄋㄧㄠˇ)」,嬲指涉女性追求情慾的行為【1】。根據台南民間傳說,台南新化(大目降)是古代風水師口中的「八卦蜘蛛穴」。元宵期間,蜘蛛精會吐絲結網產生穢氣,造成婦女「不操持家務、放蕩形駭、浪漫不羈」【2】。媽祖因而指示舉辦祈福繞境,破解蜘蛛精迷魂法力,「使地方婦女恢復正常」【3】。
無論是自由戀愛選擇嫁給青梅竹馬的第一代,或是愛上工廠領班,拋棄鄰家男孩家的第二代,或是意圖追回即將出國的前女友的第三代,都帶有推崇自由戀愛的色彩。而劇中看似極端保守的傳統價值觀也不斷被挑戰,如女兒尚未出生就開始守活寡的單親母親,從青春到白頭,始終與丈夫的弟弟互相掛懷。年老失智到連孫子都忘了,卻還記得青春那時的別離;為女兒移情別戀而洗門風的模範母親,以暫時的放逐,保障女兒自由選擇婚姻對象的機會。而背負誘使婦女「放蕩形駭、行為怪異、不受控制」罪名的蜘蛛精,也從民間傳說中眾神責難的禍害,翻轉成了跨世代的浪漫愛情推手。將自由戀愛的定位,從放蕩走向了浪漫。更在彩虹版中,將「自由戀愛」所挑戰的窠臼,從父母的媒妁之言,轉向了二元性別的婚姻制。
二元性別的複製與鬆動
性別框架的複製與再現。《城市戀歌》在懷舊的故事中鼓吹戀愛自由,並在彩虹版設定以全女、全男演員的方式,演繹戀愛、夫妻與三代家族的故事。這樣的製作設定,雖然跨越了傳統男性生理與女性生理的二元性別框架,卻落入了男性心理與女性心理的二分法,複製並再現同志文化中的異性戀價值觀。
性別框架的鬆動。彩虹版《城市戀歌》雖然製作設定上複製了二元論,卻在幾個關鍵時刻的表演上,鬆動了二元同志論的設定。首先,演員是扮裝而非扮演異性。在這場性別裝扮的展演中,扮演男性角色的女演員就穿著和表現上來說,展現的是男性特質或中性特質,並非男性生理。扮演女性角色的男演員,在陰柔表演詮釋中,不時顯露陽剛真身。例如第二代女主角與領班男友互許終身的關鍵時刻,緩緩地脫下假髮和洋裝,以男男的肉身姿態激情擁吻。雖然帶有炒熱氣氛的意圖,卻也同時展現眾男性既陰柔又陽剛的多面貌。其次,出乎設定意料之外的,是展演的主體逐漸從性別差異走向個人特質。主要角色在三場幾乎都由不同演員扮演,同一角色的生理性別、體型、外貌、口條和表演方式不斷改變。雖然乍看之下有連戲的疑慮,所幸故事和角色設定明晰,透過對話就能即時掌握情節和角色。在相同角色不斷變化演員和演員性別的情況下,比起性別的差異,更清楚展現出來的是,演員個人特質與表演專長上的差異。因此,這場具有慶典性質的性別展演,逐漸走向了更寬闊的性別特質展演。
彩虹家族的想像
不再由異性戀文化獨享的家族想像。在第三場,以台灣近代獨有的中秋烤肉習俗所暗示的家族團員意象中,出現了全女性的三代幸福同堂場景。在這場橫跨一家三代的愛情故事,無論是女女或男男,每種愛情都理所當然地從戀愛、結婚、懷孕、邁向了下一代、下下一代。這場彩虹祝福所展示的,不僅超越二元性別論,甚至超越當代台灣同志運動的主流想像,從婚姻走向了家庭與家族。這場彩虹慶典所預示的,是每種愛情都可以理所當然擁有親友與鄰人的祝福,都有子子孫孫的企盼、羈絆與煩惱,都有家族故事可以流傳或追尋。預言著每種愛情都平凡與日常的那一天,都有青春與家族八點檔的那一天。
註釋
1、定義來源:台灣宗教文化資產/大目降十八嬈。https://reurl.cc/l6pg9
2、同註一。
3、同註一。
《城市戀歌進行曲》
演出|阮劇團
時間|2019/06/29 19:30
地點|國家戲劇院生活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