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興(駐站評論人)
由舞者「跳自己的故事、跳著跟夥伴的故事,跳出自己與觀眾的互動」。【1】編舞者鄭宗龍在節目冊上談到《霞》的創作源起,強調創作的核心從編舞者轉到舞者身上,不再是以編舞者為訴說的主體,而是由舞者說出屬於舞者的故事。
此一創作主軸的轉換,讓我得以看到跳脫出冷戰以降、框限臺灣舞蹈藝術創作的人文主義思維:不再將「人」——一種普世概念下對於人類共同處境的想像——當作藝術創作唯一指向的美學思維,進而展現出表演藝術作為表達與溝通媒介的更多可能。用白話文說:我在《霞》中看到了不全然屬於世上每個人、但卻扎扎實實屬於雲門的故事。這個故事,是舞者自身的,是雲門舞者傳承的,更是雲門與長期關注雲門的觀眾共有的。
霞(雲門基金會提供/攝影李佳曄)
在《霞》之中,令人想起關於雲門點點滴滴的元素,俯拾即是。例如當舞者群在舞台上各自舞動,讓我想起《春之祭禮.台北一九八四》的眾聲喧嘩;當群舞者共同撐起黃詠淮,令其彷彿遊走於山巔或雲端,讓我想起了《九歌》中的〈雲中君〉;當全體舞者聚在一起,切換手勢,讓我看到了《斷章》全體舞者聚集在大樹旁,焦躁的生命姿態;當黃羽伶與黃柏凱時而跳起雙人、時而玩起兩小無猜的踩腳遊戲,彷彿另一種《水月》中的陰陽相映狀態;當陳慕涵站上音箱,張牙舞爪地揮舞雙臂,讓我想起《十三聲》中道士的癲狂;當陳宗喬在頂光所造成的明暗對比中扭轉手臂與手掌,讓我想起《松煙》開場的相似燈光與手勢編排;當舞者再次群聚舞台,看似紛雜又或三或兩舞出呼應的動作,讓我想起《關於島嶼》中群舞的各自舞動又時而兼容。《霞》的一個個片段,或多或少令我想起了某一個屬於雲門、也屬於雲門觀眾的片刻。
然而我陳述上述的相似,並非意圖指摘鄭宗龍挪用了過往舞作的編舞手法。相反地,正是因為與雲門舊作互文的詮釋,勾勒出說故事的主體與觀眾的回應想像。如黃詠淮的山雲漫遊,並非如「雲中君」角色透過身體「凝」的氣勢,帶出神祈強烈的神聖感;反而是透過躊躇、遠望、沉思,挪移於背景山巒圖像,呈現出踏於雲端的舞者面臨的各種摸索與挑戰。又如黃羽伶與黃柏凱的雙人,兩位舞者之前不再是充滿感受性的陰陽氣息流動,而是舞者間因有著長期身體訓練而能夠做到快速、精準的嬉鬧互動。這些與過往雲門舞作有所呼應的片段,讓雲門舞者卸下再現「神」或「人」等大敘事角色的表演美學,透過一點一滴細緻的「成為舞者」,讓我看到一個個由舞者作為創作主體的故事。
霞(雲門基金會提供/攝影李佳曄)
霞(雲門基金會提供/攝影李佳曄)
這裡所指稱的舞者,不一定是作為個人的舞者。《霞》的舞者很有可能並未擔當過前述雲門舊作的角色;儘管有,也不必然在發展動作時有意識地模仿過往舞作角色的姿態。然而我的互文聯想,正是雲門舞者作為一個集體,長期與觀眾互動的印證。雲門舞者甄選入團後,必然與前輩舞者有所互動,一同上課、編排新作乃至重現舊作。身體動作的姿態與知識,也在這過程中傳遞與變化。這正是一個長期聘任專職舞者的舞團,才有可能產生的舞者身體特質,也是一個長期以作品陪伴觀眾的舞團,才得以向觀眾說出的互文故事。
雲門舞者是個人、是舞者群體、也是「人」。人文主義精神對於普世「人」的關注,是一種詮釋方向,但並非藝術的唯一價值。作為觀眾,我與舞者們可能有著雷同的生命經驗,但那是我作為聽故事的人,擷取的想像與詮釋。我與舞者也必然有相當不同的生命:舞者長時間待在排練室與編舞者工作,與夥伴互動,長期與自己的身體工作,這些都不是非專職舞者的我可以經驗的生命。這一次,鄭宗龍挪出了編舞者的中心位置,讓舞者來說出「舞者」的故事,讓《霞》成為舞者的共同創作。而我作為雲門的觀眾,聽到那些與我生命經驗或有不同,卻依然動聽又充滿想像空間的故事。
註釋
1、鄭宗龍(口述),尤博怡、Arya.S.H(文字整理),〈走向未來前〉,《霞》節目節目冊(2022),頁9。
《霞》
演出|雲門舞集
時間|2022/4/16 19:45
地點|國家戲劇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