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部作品已有四位評論人進行評論,四位評論人對此作品都拋出了許多疑問,也做了一定程度上的判斷。黃馨儀在〈假性的民主扮演派對〉一篇認為《山高流水之空中》提案者質性過於相同,且認為在近乎同溫脈絡的討論中多流於空泛、沒有社會實踐性,並認為觀眾易在諸多的審議、答辯等流程的進行中感到疲乏,「陷入參與式假象的困境」。最後,更提出了「如果劇場可以具有政治性,那屬於臺灣的實踐會是如何?」的疑問,又表示「在我們以劇場作為政治的預演之前,得先革一次創作者自己觀念的命吧?」指出明日和合太過小看參與者的動能,忽略參與者參與的各種可能。【1】
羅倩則以「我參與等於沒參與」為題評論了《山高流水之空中》。在該篇評論中,羅倩以「文宣」作為對作品提出疑問的前題,【2】但羅倩在後文對前述提問的回應似乎缺乏了「文宣」本身所帶有的「商業宣傳」性質的考量;文宣中所提之「音樂盛宴」、「共同決定展演的樣貌」等等,真能夠作為評價作品的角度嗎?又,羅倩以Pablo Helguera在《社會參與藝術的十個關鍵概念》中提到社會工作與社會參與藝術的差異在於「為了引發群眾的反思,他/她們(創作者)會選擇嘲諷化、問題化、甚至強烈化議題張力的手法,進行創作。」作為理解作品的角度,但最後卻又在黃馨儀所提出的「劇場作為一個改變場域」的說法,否定了自己先前的看法,不免有些矛盾。
這邊想提出的是:黃馨儀、羅倩在評論中都提到了作品中反覆審議過程所產生的「無趣」,但「無趣」是否即創作者意欲表現的一個面向呢?除了上述兩篇評論外,與黃馨儀、羅倩二位評論人觀賞同日演出的白斐嵐,在〈別讓虛無成為表演/行動失效的開脫〉也認為:「在這樣的開放式演出設定中,身為觀眾的我們就只能碰運氣嗎?我的立場恰好相反,我認為正是最終大好大壞的落差,突顯了創作架構之失準,更讓作品本身陷入某種自我消耗的尷尬局面。」,白斐嵐更進一步指出,「縱使演出的確讓我們感受到審議式民主正如一場虛無鬧劇,然而這不正是我們在現實中即可充分感受的嗎?甚至在現實世界中,還存在著看似嚴肅時則空無、是議場也是秀場的荒謬反差,但在此作品中,卻被扁平化為一廂情願的情境設定。」【3】
前面所提三篇評論多質疑作品的「結構」、「形式」與結構內的種種安排,又以「政治劇場」、「參與式演出」、「沉浸式劇場」等詞彙對此作品進行關照,認為作品在表現意圖上是無效的。吳岳霖則是在〈民主政治與娛樂遊戲的互為替身〉一篇則進一步思考作品內容的「虛」與「實」,認為「《山高流水之空中》具備一定的衝擊性與特殊的劇場體驗,甚至帶來思考的可能;但,多半只遺留下與突出了問題,或在問題本身裡打轉,如本文安放的大量問句。至於,該通往何處,仍有待後續。」【4】相較於其他三位評論人,吳岳霖因觀賞過兩場的演出,則有能夠比較場次不同造成的結果與差異,也對此作品留下了較多的討論空間,而非直接的評價。
本文有別於前文耙梳評論之關照,觀賞場次為8月11日週六下午。筆者期望本文能夠與前文所提及之評論進行對話,並補充另一觀察面向。在8月11日的下午場次,邀請到的團體與個人有:手天使、蔣誼劭(公共場所裸體合法化)、勞權團隊、張吉米(計程摩托車經營合法化)、Betty Apple(超渡國歌)五組人馬。遊戲規則如通行證中所列,A‧議會如市場、B‧議會如選秀節目、C‧議會如佈道大會、D‧議會如繞境。首先,讓觀眾進入類似園遊會攤販,聽取各議題提倡者言論並投下一票後決定進入辯論之議題(中間插入擲茭決定何者敗部復活),接著,第一回投票後勝出者將在「蓮花寶座」上宣達議題內容並與其他倡議者辯論後再進行第二輪投票,讓勝出之三組人馬進行佈道後決選,最後勝出者則接受觀眾擁戴、繞境。
本場次相較於其他場次,是團體較少且倡議主題分配較為單純的一場,亦是節奏、內容皆得宜的一場呈現。本場次之倡議者有手天使、蔣誼劭、勞權團體對於所持之論述都相當認真,相較於另外兩組特別安排之倡議者(張吉米、Betty Apple)所提出之計程摩托車、超渡國歌兩議題,在議題內容與表現上皆帶有些許表演性、娛樂性,對比出強大的矛盾與荒謬性。當然,前文批評者多對「現實議題」走進劇場進行論述頗有疑慮,更認為現實當下身處之社會選舉等諸現象已足以造成同樣的虛無、荒謬等效果,但從作品的每個細節再重新詮釋,理解創作者在演出中安排之倡議者,無論參與倡議者及議題是虛又或是實,那不過是創作者引領觀眾進入狀況的引子。當觀眾積極參與在這場被製造出的虛構遊戲,在這眾聲喧嘩中投下任何一個決定(現場發下的發光方塊),沉浸於其中,到結束之時,無論支持者是否獲勝,走出場外無不是感受到一場虛空。
筆者以「祭典」、「超渡法會」為角度來理解《山高流水之空中》是其來有自的:就作品之操作與內容而言那一次次的審議與答辯就如同大多數經文中的宣告與詰問對答,比如法會中常用之《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中「無盡意菩薩,以偈問曰」後的問答「假使興害意,推入大火坑。念彼觀音力,火坑變成池」【5】,不難理解審議行為本質上即具有類似法會般的神聖性,創作者將作品與儀式連接的意圖也昭然若揭。作品中最重要的即是那一顆顆被觀眾們投注下的「決定」,與最後安排的那場將所有「決定」都傾倒的儀式。觀眾們經歷了人多即有聲、人少即銷聲無燈的佈道大會後,決選前,燈光忽暗,開始播送著預先錄好的「濟公禪師降駕影片」,觀眾看著臺灣大眾民間信仰如何解讀這些當代議題,最後再將人群集中至廣場中間,邀請觀眾將方才所投注之「決定」一一倒入充氣水池中,並讓人群抬著那池閃爍不定的「決定」,讓觀眾們選擇隨著隊伍繞場,荒謬、嘻笑地念著、嘲諷著沒被選上的議題等等(唸的是:XXX沒被選上,可憐哦……之類),一場名符其實的超渡法會才真正能夠圓滿。即便一場參與者即便再如何積極、消極,最後都將付諸流水的行動,而最後類似法會的儀式進行,才是這部作品真正的高潮。從對作品的內在凝視向外細審,忽然抬頭一看,空間的設計為何更讓人恍然大悟。
若從空間設計開始談,當筆者走進劇場看見四根柱子,並於頂上看見架起的棚子,雖然有些簡陋,但卻不免讓人感到詭譎。我是走進什麼樣的地方?過去的國會殿堂(其實中正廳才是,不過光復廳亦帶有這一層意義)今日變成了什麼?是祭壇?靈堂?神殿?還只是間破敗的草屋?當筆者感到疑惑之時,視線向下,又看見廣場左右兩側各擺有一張張數字牌,陳列在高低錯落的階層上,如同神壇上設置著一面面神主牌,那些數字代表的正是議題的提倡者,投票後的結果擱置於數字牌下,猶如信眾準備的一份份供品,各議題是否能夠藉此大顯神威正如台灣傳統信仰之神祇,若是有香火,神明便可顯神蹟。但,最後的最後,不免會讓人思考,我們既然是身處民主社會又主張平等,那麼為什麼我們必須要「自然力」,甚至在劇場中創造的世界才能完成、執行,某些心中的理想呢?這不免讓人感到沮喪,但也似乎讓觀眾看見、體會現實的沉痛。
總的來說,黃鼎云從臺灣傳統信仰找尋意象,試圖對當代社會的「民主」、「代議式政治」進行詰問是一條有趣,且具有想像空間的路徑。然而,黃鼎云是否真的忽略了參與者的動能?又他在作品中的設定是否本就期待著觀眾展現主體性,然而,觀眾卻大多是被「代議式民主制度」馴化後缺乏主體性而自動棄權呢?再者,對觀劇的我們而言,究竟期待著從作品得到什麼?甚至是認為作品該有什麼樣的必要嗎?若單純以「參與式演出」、「政治劇場」看待《山高流水之空中》,的確能夠理解黃馨儀、羅倩、白斐嵐、吳岳霖對此部作品的看法,也認同在內容及整體結構需再琢磨,才能夠讓作品有穩固的呈現樣貌,但從四位評論人的評論中,筆者認為作品通過「儀式」作為路徑反映「民主」所反映的「虛無」、「無效」,以及拋出的種種疑問並不完全是作品的不足與缺乏,這樣的提問、反映與警醒,或許也能夠視為作品最核心且重要的價值。當然,羅倩於評論中提及關於「細節處理」的評論,筆者亦深感認同,比如「通行證的功能」、「參與者如何參與議證」、「濟公師父降靈說法的影片」等設計,仍有改善、調整的空間。
註釋
1、黃馨儀:〈假性的民主扮演派對《山高流水之空中》〉,表演藝術評論台,網址:http://pareviews.ncafroc.org.tw/?p=30729(瀏覽日期:2018.08.22)。
2、羅倩:〈我參與等於沒參與《山高流水之空中》〉,表演藝術評論台,網址:http://pareviews.ncafroc.org.tw/?p=30787(瀏覽日期:2018.08.22)。
3、白斐嵐:〈別讓虛無成為表演/行動失效的開脫〉,ARTalks,網址:http://talks.taishinart.org.tw/juries/bfl/2018082401(瀏覽日期:2018.9.4)。
4、吳岳霖,〈民主政治與娛樂遊戲的互為替身〉,表演藝術評論台,網址:http://pareviews.ncafroc.org.tw/?p=30810(瀏覽日期:2018.9.11)
5、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網址:https://book.bfnn.org/books/0072.htm(瀏覽日期:2018.9.11)。
《山高流水之空中》
演出|明日和合製作所
時間|2018/8/11 14:30
地點|臺北市中山堂光復廳